[閒聊] 關於身障五等 考上後的工作問題
此網址有關於考上後工作職務的部分
因為有考上的身障者 提到工作量、搬重物需走動等問題
還有障礙程度狀況 以及商調過多
導致無法再次商調 而選擇再重考其他類科~
雖然文中筆者的錄事考試 需用名額是比較多一些
但考上後 就面臨各種環境 所以 職缺表上
有註明注意事項 也是其中原因的一部分~
無論是否報考文中筆者所說的類科
或是 一般行政等其他類科 都要考慮過「自身障礙狀況」而定
別因為缺額關係 而不去查看工作內容 造成自己的職務上工作困擾哦~
http://member.public.com.tw/member/debate/article.aspx?sID=58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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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兩位大大 文中筆者有說明過
考上後(填志願前),他們都有詢問我下肢障狀況、並且都說要按我身體狀況分派工作,
分發後(不是做庭務工作),幾天後才知道我那個職務是必須整理卷宗,
很多卷宗都很厚重(放卷宗的架子比人高,必須站著整理),
我整理半小時以後,就知道不行… 當天向主管反映後,
過兩三天主管才說要幫我調工作,但那時我連續整理卷宗兩三天下來,
膝關節已過度使用致生病變需長期治療,於是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此時 文中筆者已經商調一次
治療一段時日後申請補訓,提出申請時、主管機關承辦人員告訴我說:
“某城市的大法院有缺,但不適合你(原因:業務量很多),於是等缺等了一年後,
收到補訓通知函,我很匆忙的趕在報到期限前去報到,報到前長官亦先電詢我身體狀況,
並說要派適合我身體狀況的工作,但報到開始工作以後,才知那職缺工作是必須頻繁走動
(走道空間不大、使用拐杖輪椅有許多不方便),並須整理厚重卷宗(厚卷宗不多),
工作再度造成膝關節及脊椎不適,調另一個工作後,每天都幾乎8點上班,21點下班,
六日都上班 如此仍無法按時完成工作(無法漸進性學習日漸增加工作量;
而是我看著書記官做幾天後,開始幾天只能看著他做,
然後就必須獨自完全承接這工作),主管說無法再調工作,於是我離職。
P.S:但願在此敘述此情況,不至嚇到考身障司法五等的朋友,那或許僅是我個人問題
●此時 文中筆者因為商調後 又不適合相同工作 無法再商調
所以 從文中筆者來看 我想表達的是 依「自己的身體障礙狀況」而定
如果考上了 又如同文中筆者的敘述 是不是又因為工作上的困擾而辛苦了呢?
當然 每個身障考生障礙都不同 若是能夠勝任工作的話 就不會與文中筆者相同了~
再次謝謝P5hng、roger大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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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大大 這不是勸退文 是依自己的障別衡量要不要考
我內文確實有點針對錄事而來 這點我道歉
畢竟我不是文中的筆者 在內文裡有些不當 我已修正過內文且標題文~
但我還是想再次表達 無論是否報考文中筆者所說的類科
或是 一般行政等其他類科 都要考慮過「自身障礙狀況」而定~
再次謝謝lucky大大的批評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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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52,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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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不是久不久的問題 而是要看工作性質與自身障礙狀況
聽聞考上後 該行政機關的承辦人 會依上榜考生障礙狀況 去分配合適的工作
或許文中筆者是比較例外 分配的工作可能並不適合~
再次謝謝lucky大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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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 若是上榜後 可以致電聯絡詢問
是否能依障礙狀況適度調整工作職務 若是可以 就不會與文中筆者敘述相同呢!
再次謝謝ga886大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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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感謝Nikon大大的解說
在分發後報到前 可以請協會方面介入 以利請主管瞭解上榜身障考生的障礙狀況
若是沒有尋求協助 給自己因為工作不開心 還會可能像文中筆者那樣 障礙上的惡化
也造成人事異動、主管與同事之間等等的各種困擾 而自己只好主動離職~
所以 Nikon大大解說的言之有理 一開始就要請協會協助
不然就要 依自身障礙狀況而定 是否報考、準備一般行政等其他類科~
再次謝謝Nikon大大的建議與討論!
※ 編輯: linmarkyu (59.115.72.161), 03/31/2015 21: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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