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個行業不建議大家去報考…(知名企業)
小弟幾點看法,用手機回覆排版不易
1.原則行動極度不便的朋友面試站務要過的機會很低,其他部門無限制,聽覺、視覺
都有限制,面試就會考到(聽手機、看影片),同職位也有不同的類別,一般來說
都有身障類別只是名額較少
2.此篇文章非常明顯在說站務,因此以站務角度回覆,第一考前工作性質您可到車站參考
站務人員的工作內容,適不適合可自行評估,第二考上後公司對個資非常保密,除非自行
公布,不然如果您是肢體正常的人,其他同仁不易查覺您的類別,第三公司對於所有相
同職位同仁幾乎是同樣要求,對身障類別只要您敢要求決對是比其他的同仁來的輕鬆
3.工作內容的確如此文所提,但這跟個人能力有關,比方說跌傷,您知道除了台北車站
以外,其他站平均一天不到一件嗎?運量10名外的車站更是一個月一件而已
更遑論其他事件了,至於比其他工作累,除了聽過比台鐵累外,
其他還真沒聽過比什麼私人企業累的
4.在一個開放的工作環境挖鼻孔?
我不知道您在公司服務多久,但我認識許多在公司服務超過10年的朋友,很多都有不方便
的地方,他們為什麼願意留下來,因為他們知道這裡的態度是友善的,要的不就是這個?
也許他們會罵、會念,但他們絕對不會輕易離開。
最後解釋一下,偏頗是解釋是「偏向於一方,有失公正」
您可能有不好的經驗,於是專注於壞的一方
因此小弟才覺得有失偏頗,因此加以說明,並非有任何不敬之意,請多海涵
※ 引述《ilovecat2012 (木瓜汁城)》之銘言:
: 唉…雖然我是外表正常的身障人士,但還是有領中度的殘障手冊。我發覺身障找工作真的
: 不好找~國考(身障類)我有考過,真的競爭很大,也覺得很感憾,比我嚴重的人真的辛苦
: 了~~
: 這篇文章是想告訴一些部份肢體較不方便的人,我沒有任何瞧不起人的意思,只是想提醒
: 有個知名的行業最好不要去報考,考上了面試也會被刷掉,因為這工作需要機動性很強的
: 人~
: 要能跑步、能抬重物…等等。若行動不便的人即使考上了我相信也會被刷掉~~
: 我之前曾在這間公司待過,去考正式人員考試那天看到很多行動較不方便的人,我看了真
: 的有點心酸,因為政府的法規,所以這間公司不限定男女老少,只要不是視障聽障的人都
: 可以報考,可是因為我在裡面做過,所以深知除了四肢正常、聽、視力等正常才有可能被
: 錄取。
: 也許你會問我為什麼,因為這間公司是要每天面對上百、上千名的客人,而且一個站只有
: 2~3個人,最大的站有近十個,但一樣要面對更多的客人。如果有人在電扶梯摔傷了,你
: 必需馬上跑過去做處理,先停掉電扶梯、通報站長、叫救護車…等等,當然不外乎還有電
: 梯故障、精神病患…甚至是有客人自殺or色狼偷拍…等等各種情況,有時還得要趕走野狗
: 等雞毛蒜皮的小事~試問一下,如果今天是聽、視力or有些行動不便的人,有辦法一個人
: 應付這些事嗎?
: 但是每年這間公司還是一直在徵人,報名人數也是絡繹不絕…雖然報名費不算非常貴,但
: 也是一筆支出,如果真的想報考這間公司,建議報考文書類的(坐辦公室,不必處理客人
: 的事,但通常要請調…),否則千萬不要報考該公司的那些機動性工作…因為只是浪費而
: 已,我真心的給大家一個忠告。有興趣的人可私信問我~這間公司待遇比外面好,但也是
: 很累人的~因為每天要面對形形色色的人,不被投訴真的是神蹟~呵呵~我還有遇過挖鼻孔
: 被路過的客人看到而被投訴的呢~因為認為有礙觀瞻~~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7.157
※ 編輯: victoryv6 來自: 114.25.17.157 (10/31 01:39)
※ 編輯: victoryv6 來自: 114.25.17.157 (10/31 01:49)
推
10/31 03:14, , 1F
10/31 03:14, 1F
推
10/31 11:56, , 2F
10/31 11:56, 2F
→
10/31 19:49, , 3F
10/31 19:49, 3F
推
10/31 23:12, , 4F
10/31 23:12, 4F
→
10/31 23:12, , 5F
10/31 23:12, 5F
→
10/31 23:36, , 6F
10/31 23:36, 6F
→
10/31 23:36, , 7F
10/31 23:36, 7F
→
10/31 23:37, , 8F
10/31 23:37, 8F
→
10/31 23:37, , 9F
10/31 23:37, 9F
→
10/31 23:38, , 10F
10/31 23:38, 10F
→
10/31 23:38, , 11F
10/31 23:38, 11F
→
10/31 23:39, , 12F
10/31 23:39, 12F
→
10/31 23:40, , 13F
10/31 23:40, 13F
→
10/31 23:41, , 14F
10/31 23:41, 14F
→
10/31 23:41, , 15F
10/31 23:41, 15F
→
10/31 23:42, , 16F
10/31 23:42, 16F
→
10/31 23:43, , 17F
10/31 23:43, 17F
→
10/31 23:43, , 18F
10/31 23:43, 18F
→
10/31 23:44, , 19F
10/31 23:44, 19F
→
10/31 23:44, , 20F
10/31 23:44, 20F
→
10/31 23:45, , 21F
10/31 23:45, 21F
→
10/31 23:47, , 22F
10/31 23:47,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