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令]關於身心障礙學生減免的排富條款...

看板Disabled作者 (小Q)時間18年前 (2007/12/30 17: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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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就這次的議題範圍來說,學雜費優待減免的對象 大概可以簡單的分成三類: 1.軍人遺族、現役軍人子女 2.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3.原住民籍學生 4.低收入戶 其中2.3.4類族群應屬少數或者弱勢族群 2類.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方面的殘缺 3類.原住民籍學生-經濟及地處偏遠的弱勢 4類.低收入戶-經濟上的弱勢 而1類軍人遺族、現役軍人子女 我認為這類族群是屬於所謂的優勢族群 這類族群在福利上面有: 1.購屋貸款、輔導購屋、保留價購眷村重建餘額 2.水電優待 3.就醫優待 4.婚姻與補助 5.生育補助 其中服役滿規定年限而退伍者可享有退休俸 當受領者死去,其妻子可以領原受領者的1/2之退休俸金額 軍人身分的學雜費減免應屬特殊身分優待而不是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應該是幫助那些弱勢或者需要幫助的人們 其實排富條款這項措施的出發點是好的 可以幫助到最需要幫助的人們 但是若只針對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增設"排富條款"基於社會公平原則是很不合理的 當然也有人說這社會本來就不公平 那是因為覺得公平的人是既得利益者 覺得不公平的人是被壓榨者罷了!!! ※ 引述《club89 (我是壞壞鬼)》之銘言: : ※ 引述《qqicefire (小Q)》之銘言: : : 97年起 身心障礙子女或者是身心障礙學生 : : 可能有部分 不能再享受到學雜費的優待減免 : : (無法獲得補助的對象) : : 1.家庭年所得超過100萬元 : : 2.家庭年所得應計算人口所有存款及本金及友價證卷超過100萬元 : : 3.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650萬元 : : 讀大學,公立一學期學費算2萬5;私立一學期算5萬 : : 住宿費算住學校一學期1萬 : : 大學讀四年一共8學期 : : 公立大學:學費2萬5X8+住宿費1萬X8=28萬 : : 私立大學:(學費5萬+住宿費1萬)X8=48萬 : : 所以,讀大學的費用是個不小的花費,少了學雜費減免 : : 對學生跟家長都是很大的負擔 : : 其實學雜費減免的對象不只有身心障礙人仕還有其他 : : 像是:1.軍公教遺族2.現役軍人子女 : : 3.身心障礙學生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 5.原住民籍學生6.低收入戶學生 : : 教育部針對3.4項弱勢族群開鍘,其他是否也應該要像 : : 身心障礙的族群一樣增設"排富條款"呢??? : 不對呀 那如果第一項軍公教遺族也有窮的時候呢? : 譬如他父親階級較低有過世的話,一家人怎麼活? : 如果現役軍人一個月領這麼少錢,兩個夫妻和在一起開銷這麼大 : 怎能養活? : 再則,之前不是減少18%嗎? 請問原PO怎能沒考慮這一點? : : 假如只有身心障礙族群加設排富條款,那不是很不公平嗎??? : : 基於社會公平,要馬就全部的標準都一樣,全部都列入排富條款 : : 而不是只針對少數的弱勢族群開刀 : : 小小的身心障礙學生 有感而發... : 社會本來沒公平哪,大家都讀一樣的書只長知識一點,不代表薪水會隨著學歷知識高 : 就漲薪水,那這樣老闆開公司豈不是虧本,不如請外勞還比較節成本! : 如果真如你所說的全部要列入排富條款,那我是不是要請你站在我們這一邊考量呢? : 我也是小小地有感而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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