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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Diary作者 (紅心7)時間8年前 (2016/03/30 15: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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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節目持續在討論前天內湖發生的隨機殺童案,有個莊前法官說的好, 如果有犯某某案件就處唯一死刑的case,那還需要法官幹麻? 就警察逮捕的 時候直接將犯人槍斃掉就好了~~~但美國的警察也不能這樣做吧? 還有就是既然目前還有死刑的存在,為何還有一票死刑犯還關在牢裡沒有被槍決? 法務部長在幹麻? 難怪之前槍決掉六名犯人時,被說將死刑犯當作搶救低迷民調 的提款機...就該執行就執行就好了,我覺得要慢也不能拖超過一年吧! 養這些犯人 也是要花全民的血汗錢哪! 希望新的法務部長有guts一點~~~還有那個王景O,就速審速決吧! 這樣才能符合社 會期待~~~但願明天會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ary/M.1459324326.A.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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