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東野圭吾《真夏方程式》 讀後感
我的想法是:
1.湯川是那種不會強加觀念在別人身上,交由本人自行判斷的人。
2.湯川心目中的正義,並不僅止於法治層面。
以下是我的詳細看法,一起做個討論:)
※ 引述《luckysmallsu (B.J.T)》之銘言:
: 還有最後湯川的處理我也很不解
: 為什麼揭發真相會使恭平往後的人生嚴重扭曲 恭平本身又沒有任何錯
: 湯川所應該告訴他的是:
: "你沒有任何丁點絲毫的責任 無須為此事揹負莫須有的十字架 所以你真的不必自責"
: 這跟成實的殺人案件本身根本就完全不一樣 拿這兩件事來類比就真的太奇怪了
: 這種簡單明瞭的答案根本就無須讓一個小孩子自己去探索吧
: 萬一小孩子在思考的過程自己想錯而鑽進死胡同那才是最要不得的
湯川當然知道「不知者無罪」,但他無法判斷一個小五生能否有如此豁達的想法,
(事實上就算是大人,遇上「有人因自己無意識的作為而死」內心也會有陰影吧)
認為當下的時間點,讓當事人知道這種事是危險的,
即使告訴他這個道理,但小孩的內心發展並不一定按照自己所想。
P.389他委託成實,請她「遲早有一天」再告訴恭平(我認為是「等他長大」的意思)
一方面到時恭平已經有客觀的判斷能力,再者也是藉重成實自身的「贖罪」經驗。
兩人經歷的事的確不能類比,但就「帶著與人命有關的回憶活下去」這點是一致的。
你的做法是「當下就告訴小孩自己做了什麼,再說『其實不是你的錯』」,
湯川則是「等小孩長大後再告訴他做了什麼,讓他自己判斷有沒有錯」。
很難說哪種作法比較好(要視小孩受教與否而定),
但從湯川之前與恭平的相處,我認為他在教育方面是屬於循循善誘派的,
會這麼做也不無道理:)
當然這中間還牽涉到重治「殺人犯意」的認定,儘管重治會因棄屍與毀損屍體被捕入獄,
但與殺人罪量刑仍會有很大差異。
只能說湯川不想用少年的未來去賭,換得真相加深重治的刑責,
要說「正義沒有獲得伸張」的確也是啦……不過這是從法治上來看的,
人性面來看,個人認為湯川這樣的做法也不能說錯。
: 再者
: 姑丈重治利用無知且無辜的小孩來達成殺人條件這件事本身才是最不可饒恕的
: 搞不好重治根本早就計劃好要利用恭平來脫罪了
: 為什麼湯川能這麼輕描淡寫的就忽略這件事我真的是覺得匪夷所思
: 我並非說主角一定要誓死將犯罪者送上斷頭台
: 只是我認為在推理小說的最後面 正義的伸張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 犯人未必就要上斷頭台 但是懺悔跟贖罪我認為絕對是必要的
: 在嫌疑犯X的獻身最後靖子的告白
: "怎麼能只有我們得到幸福 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要贖罪 我要接受懲罰... "
: 看到這一段我真的是非常震撼(這也是這本小說最後的高潮跟完美的end)
: 的確 在知道石神如此的為自己犧牲一切 靖子往後的人生根本不可能平穩的過下去
: 比起在牢裡的石神 靖子要揹負的是更沉重的十字架
: 所以當最後成實問湯川"我不用受罰嗎?"
: 湯川的回答竟然是"好好的珍惜你的人生" =.=
: 我看到真的覺的囧爆了
: 這16年來妳所面對的折磨還不夠嗎?
: 難到妳認為揹負這麼重的十字架以後還能夠活著快樂嗎??
: 妳現在最應該做的不是去見妳父親的最後一面並且好好懺悔嗎???
個人認為在湯川眼裡,成實已經在進行贖罪了,
只是她的做法是「回到母親家鄉,保護海洋」,
與你所說的「見生父一面,並懺悔」不一樣,比較沒有明確對象。
《真夏方程式》的仙波一案與《嫌疑犯X的獻身》的富樫命案有個很大的不同點,
就是前者的真相被挖出來時,距離案發已過了16年,後者則距離案發不過幾天而已。
湯川認為,前者的真凶成實早已明瞭生父包庇自己犯下的罪,
成實這段期間並沒有如你所言「就這樣快樂地活下去」,
16年間她也以自己的方式贖罪,湯川認為「這就夠了」,
那句「好好的珍惜你的人生」也只是一句勉勵對方再接再厲的話。
相較之下,靖子則是尚未有「被獻身」的自覺,所以湯川選擇揭露真相,
但即使如此,他也沒要求靖子贖罪,那是她自己的選擇。
當然以法治面來看,成實還是得接受刑責的(當然前提是仙波要翻供),
只是個人認為,法治面從來就不是湯川的考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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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野圭吾:「現在已經不再夢想成為電影導演了,我覺得成為小說家很不錯。」
劉黎兒:「怎麼不錯法?例如不用上班?」
東野圭吾:「當然不必上班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
是我獲得了自己一個人也能活下去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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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1:4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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