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論王曉珮命案的被誤殺可能性。

看板Detective作者 (飲食欠泉,白水豈能度日?)時間18年前 (2006/01/07 09:05),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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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0214 (A+)》之銘言: : 以上只是提出一個可能性,當然仍然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 : 不過,在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前提下,我覺得警方還是不應該排除范誤殺的可能 : 性。亦即若以上推論為真,那麼,當時或許沒有目擊者看到王墜河的那一剎那,但 : 卻一定有目擊者目擊到王范兩人當時有過爭吵,如果能找到這樣的目擊者,那上述 : 推論就有可能為事實。 我個人的推論是有兩種可能性: 1. 范先生把王小姐推下去; 2. 王小姐她喝醉了!!!!!!!!!! 以我個人的觀點,我認為2的可能性又高過於1. 發生事件的現場是一個鐵欄杆,如果要把人丟下橋的話,得抱起來再丟, 可是(照目前的報導)王小姐的遺體沒有打鬥痕跡,所以抵抗而被丟下去的可能性不高; 那麼,第二個可能性呢? 我們都知道,人喝醉了以後常會做些自己平常不會做的事, 比如說當眾脫褲,或者爬到屋頂上唱歌之類的事情; 醒來以後我們都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不過醉的時候可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 今天,照王小姐父親的說法,她是一個懼高的人, 那麼,一個懼高的人要爬到150幾公分的護欄上,腳下是四五層樓高的大縫隙, 神智清醒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但酒精的作用力卻可以造成這樣的情況。 再加上電視報導她的最後一通電話,裡面有強調她的"笑聲", 如果八卦新聞媒體這次講的可信的話,那種笑法實在很像喝醉的人在笑... 所以我要推斷,這事情雖然我們不能排除范先生涉案的可能, 但是王小姐是否是喝醉落水,這也是我們可以思考的一個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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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 欄杆沒有那麼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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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09:46, , 2F
就算只有一百公分也很難爬上去吧?(我指懼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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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1:11, , 3F
也沒那麼低吧.....看圖好像也及腰....推下去應該沒那麼容易
01/07 11:11, 3F

01/07 14:37, , 4F
如果是喝醉而落水 解剖屍體就可檢查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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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0:19, , 5F
解剖要下周的樣子?
01/07 20:19, 5F
文章代碼(AID): #13lnFWJP (Det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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