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論王曉珮命案的被誤殺可能性。

看板Detective作者 (A+)時間20年前 (2006/01/06 13:49),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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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lyNews > http://tw.news.yahoo.com/060104/195/2q1im.html > 9時44分,王曉珮打電話給同學吳文葶告知車子拋錨,簡短講了56秒,語氣輕鬆。 > 不過,9時46分05秒,吳文葶回打給王曉珮,從此沒有回應。 > 9時49分,范良興打給119請求救援,但語氣極為冷靜,引起119人員注意,通聯 > 時間點與當時同學轉述相同。 其實關於王失聯的時間問題,大家一直都認為,從她結束和吳同學的電話9:45算起,到 吳同學回撥給王卻沒有王的回應的9:46為止,王失聯的時間應該只有一分鐘左右,亦 即,王是在9:45到9:46這中間的一分鐘裡摔落橋下的。 但,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上,王失聯的時間有可能不只一分鐘,而是4到5分鐘。 亦即,當9:45,王和吳同學結束通話後,有可能她這時臨時因為某事而與范先生發生 爭吵,而就在爭吵的過程中,9:46,吳同學又來電,但此時因為王正與范爭執,或拉扯, 所以根本沒聽到或也無暇接聽電話,直到范失手將王推落橋下後,9:49,范才撥打119 報警,說王可能掉落河裡了。 如果這樣算起來,那王失聯的時間就會增加到4至5分鐘,那麼王的死是因為與范臨時 發生爭執,是范臨時起意誤殺王的可能性就存在了。 另外,有人說范不太可能是臨時起意殺人,其中一個說法是,因為當時橋上車流量頗 大,應該會有目擊者。但,如果范的行兇是臨時起意,那"會有目擊者"的問題就不是 問題了,如果真的沒有目擊者,那也是范運氣好而已。 另外,即使當時車流量再多,一般人騎車或開車經過也不會太去注意路邊男女的爭 執(如果動作又不是很大的話)。或許眼角餘光會瞄到,但也不至於會太專注的去看 ,騎車開車過就過了。所以如果范真的只是因為一時失手才將王推落橋下,那麼那 也將只會是一瞬間的事情。而這樣的一瞬間,的確有可能剛好沒有任何目擊者直接 目擊。 以上只是提出一個可能性,當然仍然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 不過,在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前提下,我覺得警方還是不應該排除范誤殺的可能 性。亦即若以上推論為真,那麼,當時或許沒有目擊者看到王墜河的那一剎那,但 卻一定有目擊者目擊到王范兩人當時有過爭吵,如果能找到這樣的目擊者,那上述 推論就有可能為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82.50 ※ 編輯: jc0214 來自: 140.119.82.50 (01/06 13:57)

01/06 23:09, , 1F
我是覺得如果是被推下去, 一定會有目擊者的
01/06 23:09, 1F

01/06 23:10, , 2F
以當時的車流量與車速, 以及台灣人愛看熱鬧的心態來說
01/06 23:10, 2F

01/07 11:25, , 3F
重點是另一邊是人行道 人走得慢不大可能沒看到
01/07 11:25, 3F

01/10 21:35, , 4F
常走新海橋就知道,要走人行道根本是要人命的事
01/10 21:35, 4F

01/10 21:35, , 5F
麻煩、不方便,又遠,要爬樓梯進河堤再上天橋人行道
01/10 21:35, 5F

01/10 21:36, , 6F
走人行道的人少之又少
01/10 21:36, 6F

01/13 16:04, , 7F
沒意識要看東西的眼睛是瞎的
01/13 16:04, 7F

01/13 16:05, , 8F
這麼說可能得罪各位 可是光靠台灣不怎麼有公信力的媒體
01/13 16:05, 8F

01/13 16:06, , 9F
資料來推理...不如現場勘驗偵辦來得實際
01/13 16:06, 9F
文章代碼(AID): #13lWJKt- (Det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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