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報載女巫店業經市府告發勒令搬家,與事 …

看板Deserts作者 (東狐)時間13年前 (2011/05/22 00:49), 編輯推噓3(3035)
留言3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剛剛在臉書上看到女巫店月底就要停止營業的事情 非常震驚 我就是為了張懸第一次去女巫店 然後在那裡認識了許多優秀的獨立音樂 是我大學生活中少許的美好記憶之一 真的很難過... 看到都發局的這則公告 就貼過來了 他們說沒有勒令停業 但罰鍰應該沒少過吧? 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中 規定了各項分區的可使用與禁止使用的事情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6&Page=2102&Index=3 在條文的第42頁有各項可以使用、附條件使用、禁止使用的事項 我還沒有仔細看 所以不是很清楚女巫店是登記哪些項目 又違反了哪些 這應該牽扯到Live House目前究竟是使用哪些登記項目吧 但這規則中又沒有規定罰則 所以去找了都市計畫法 都市計畫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01 第79與80條規定罰則 就是報紙上面寫的 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處6萬到30萬的罰鍰 不曉得有沒有比較清楚的人可以說一下女巫店是違反了哪些部份呢?? 沒有辦法去台中的座談...... 只希望下週的會勘結果是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44.198 ※ 編輯: eastfox 來自: 118.169.144.198 (05/22 01:00)

05/22 03:26, , 1F
感謝~:)我會在各版主允許後轉錄裝閒回應 會加上這兩篇內容
05/22 03:26, 1F

05/22 10:41, , 2F
違反的部分就是都市計畫內土地使用,違反當地政府機關所發布
05/22 10:41, 2F

05/22 10:42, , 3F
之命令
05/22 10:42, 3F

05/22 10:42, , 4F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對於土地使用即為土管規則,而土管規則內明
05/22 10:42, 4F

05/22 10:43, , 5F
明訂住宅區可使用的類組,女巫店這類的舊非屬住宅區可設置的
05/22 10:43, 5F

05/22 10:44, , 6F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就不能合法於土管規則營業?
05/22 10:44, 6F

05/22 10:44, , 7F
像是另找商業區土地進行營業?
05/22 10:44, 7F

05/22 10:48, , 8F
k大說的轉移到商業區的確是解決的方式之一 但我更想知道的
05/22 10:48, 8F

05/22 10:49, , 9F
是政府在認定所謂Live House的使用究竟是屬於哪些項目?
05/22 10:49, 9F

05/22 10:49, , 10F
如果是娛樂服務業 那我沒話說 可是文康設施又包括所謂的
05/22 10:49, 10F

05/22 10:51, , 11F
音樂廳 文康活動中心 「其他」文康設施 都是住三之一可使
05/22 10:51, 11F

05/22 10:51, , 12F
用的部份 那麼為什麼女巫店不能被認定為文康設施呢?這樣
05/22 10:51, 12F

05/22 10:51, , 13F
就可以不需大費周章解決搬遷的問題
05/22 10:51, 13F

05/22 11:08, , 14F
如果文康設施指的只有公家機關所設立的 那我也沒話說了...
05/22 11:08, 14F

05/22 11:08, , 15F
這就回到如何定義使用類組的部分,依照土管第五條的規定文康
05/22 11:08, 15F

05/22 11:09, , 16F
設施確實可以存在於住3-1,那就討論女巫店是否屬於文康設施
05/22 11:09, 16F

05/22 11:10, , 17F
中的音樂廳或其他文康設施,或許行文至都發局請他們解釋。
05/22 11:10, 17F

05/22 11:11, , 18F
但還有一部份是女巫店當初登記的項目呢?在工商登記時所登記
05/22 11:11, 18F

05/22 11:11, , 19F
的項目又是哪一類組?
05/22 11:11, 19F

05/22 19:40, , 20F
女巫的營業登記是食堂、麵店、小吃店( 561014 )
05/22 19:40, 20F

05/22 19:41, , 21F
以及酒精飲料店( 562200 )
05/22 19:41, 21F

05/22 19:41, , 22F
那邊最近的商業區是羅斯福路旁第一排...不用說租金
05/22 19:41, 22F

05/22 19:42, , 23F
也根本不適合...要治本還是live house合法化
05/22 19:42, 23F

05/22 21:11, , 24F
不好意思 請問我查到的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應該就是所謂
05/22 21:11, 24F

05/22 21:12, , 25F
Live House的營利登記吧 大家一直說的合法化 是指這個嗎?
05/22 21:12, 25F

05/22 21:21, , 26F
另外我想說 營利事業登記與土地使用項目是不同的法規
05/22 21:21, 26F

05/22 21:22, , 27F
營利事業:Live House已經有代碼了 土地使用:歸類困難
05/22 21:22, 27F

05/22 21:22, , 28F
所以大家現在講的合法化 是指什麼?
05/22 21:22, 28F

05/22 21:31, , 29F
大家想說的是這個法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05/22 21:31, 29F

05/22 21:32, , 30F
05/22 21:32, 30F

05/22 21:33, , 31F
05/22 21:33, 31F

05/22 21:35, , 32F
都是99年通過的 還是問題在於法律與執行的差異?
05/22 21:35, 32F

05/22 21:56, , 33F
目前最主要的問題還是土地使用的部份吧...
05/22 21:56, 33F

05/23 01:26, , 34F
這個很有趣...那就是看認定方式是不是還是從前的累加法
05/23 01:26, 34F

05/23 01:49, , 35F
累加法是指多種代碼會在同一間店產生嗎?那答案我想是的
05/23 01:49, 35F

05/23 01:49, , 36F
因為河岸留言公館店的商業登記也是如此
05/23 01:49, 36F

05/23 01:57, , 37F
05/23 01:57, 37F

05/23 01:57, , 38F
那請問累加認定是什麼意思?
05/23 01:57, 38F
文章代碼(AID): #1Dr-qDvV (Deserts)
文章代碼(AID): #1Dr-qDvV (Dese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