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郵務] 自行領掛號信時碰到的怪事

看板Delivery作者 (流風)時間11年前 (2012/07/19 20:0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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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st 看板 #1G1_RMnF ] 作者: mone741120 (流風) 看板: Post 標題: [郵務] 自行領掛號信時碰到的怪事 時間: Thu Jul 19 20:00:20 2012 小弟在自行領掛號信時碰到的極不爽之怪事, 還請對郵局掛號信處理流程的前輩為我解惑。 事件起源如下 小弟的戶籍地址在"宜蘭" 現在的租屋地址在"台北"(工作因素) 最近因個人需求在銀行A辦理了一張信用卡,收件地址是填租屋地址 然而因工作因素一般上班時間是不可能領到掛號信的 所以就想趁下班時間到投遞郵局自行取掛號信(攜帶印章和證件)。 詭異的事情發生了,郵局的員工一直不肯把信給我,理由是信用卡信件不得改投 其他地址。接下來又問我身份證上的戶籍地址是否和信用卡上的地址一致, (如果一致的話,他也許就會把信件給我了吧) 想當然爾一定不一致,難不成我辦張信用卡還要叫銀行把信寄回宜蘭,我再風塵僕僕 的回宜蘭拿卡(又不是白吃) 結果在郵局爭論了一段時間,他們堅持這是高層的規定(哪個高層智商不足的) 郵局的員工說:不然你現在回租屋處,我們晚上8~10點,再送一次,那時你就會在家了吧 我在懶得和他們浪費時間的情形下也只好如此,只是覺得這種作法極度沒效率還白跑一趟 根據此事,我得到的結論(也希望對郵政事務了解的前輩給一點真實情況) 如果這真的是新規定,麻煩那些高層做出更合理更便民的決策,而非腦殘的擾民 如果規定並非如此,只是低層員工的誤會,那麻煩郵局能落實教育訓練,別讓底層做蠢事 PS. 即使突然發神經要跳海要自殺也不干我事,但請別擾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10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ne741120 (114.42.10.103), 時間: 07/19/2012 20:00:35 ※ 編輯: mone741120 來自: 114.42.10.103 (07/19 20:15)

07/19 21:22, , 1F
除非你拿出租屋契約書他還不讓你領, 我才會覺得郵局有錯
07/19 21:22, 1F

07/20 09:41, , 2F
我都是等拿到招領單再去領,從沒遇過這問題耶 @@"
07/20 09:41, 2F

07/22 20:56, , 3F
信用卡規定就是這樣啊...之前有偷信件的.太積極的郵局會怕
07/22 20:56, 3F

07/30 22:54, , 4F
拿招領單+身分證領信用卡信件沒問題+1
07/30 22:5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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