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郵差先生的原則

看板Delivery作者 (pigmoon)時間19年前 (2007/01/06 15: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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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我真的覺得你去刻個印章吧 你知道現在郵政管的有多嚴格嗎? 萬一出一點小差錯 最低賠錢了事 最高上法院 郵差一個月也只領個兩萬八 萬一出事 他可能連工作都沒有 代領可以 但要是家人 父母親等 有證明的家屬 且萬一郵差給你房東代領 那下次你又叫別人幫你領 他該給他領嗎? 萬一剛好給你不認識的人領到 那郵差就必須把東西追回來 這責任真的很重 那麼如果你怕你沒辦法一時之間領信 那你可以用"存局候領" 你指定到離你現在最近的郵局"存局候領" 你出門時再繞過去領 但也請你準備"新式身份證+印章" 若你真的很不想刻印的話 那你就請櫃員讓你簽名(全名) 郵差真的很辛苦 體諒一下颳風下大雨都要送信的郵差吧 且現在真的規定的比往常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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