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郵差先生的原則
恕刪
我真的覺得你去刻個印章吧
你知道現在郵政管的有多嚴格嗎?
萬一出一點小差錯
最低賠錢了事
最高上法院
郵差一個月也只領個兩萬八
萬一出事 他可能連工作都沒有
代領可以 但要是家人 父母親等 有證明的家屬
且萬一郵差給你房東代領 那下次你又叫別人幫你領
他該給他領嗎? 萬一剛好給你不認識的人領到
那郵差就必須把東西追回來 這責任真的很重
那麼如果你怕你沒辦法一時之間領信
那你可以用"存局候領" 你指定到離你現在最近的郵局"存局候領"
你出門時再繞過去領 但也請你準備"新式身份證+印章"
若你真的很不想刻印的話 那你就請櫃員讓你簽名(全名)
郵差真的很辛苦 體諒一下颳風下大雨都要送信的郵差吧
且現在真的規定的比往常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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