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的判決過程--關於季殿賽

看板Debate作者 (resafin)時間20年前 (2005/11/10 00:37),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季殿賽賽手還有其他小朋友們 都要好好看這學姊波的這一篇 對你們一定會有幫助 我有個小疑問ㄝ 學姐說 反方沒有解釋為何反方的制度不能解決誤判 我記得我們那時run兩層攻防 第一 是自白不能當證據(法規已修正) 第二 沒有直接的人證或物證或事証 或決定性的"科學證據" ex:DNA 不能判死刑 你們太緊張 忘了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28.98

11/10 01:03, , 1F
第一個有講第二個沒有印象,但正方沒提這個耶~
11/10 01:03, 1F

11/10 01:15, , 2F
不知道直接的關連性在哪,沒有鏈結聽不懂~
11/10 01:15, 2F

11/10 01:53, , 3F
第二個沒有講直接,因為他們講了不只一個會造成誤判的原꘠
11/10 01:53, 3F

11/10 01:54, , 4F
因,也不只舉盧正的例子,只稍微討論,就進行犯罪母體的봠
11/10 01:54, 4F

11/10 01:56, , 5F
質詢了,不過我記得我們反ㄧ稿有用盧正的例子反駁
11/10 01:56, 5F
文章代碼(AID): #13SYNF9X (Debate)
文章代碼(AID): #13SYNF9X (Deb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