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義]尼亞 VS 月的信念
※ 引述《otto1978 (我不做鄉民很久了)》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我想大部分版友都知道
: 版上大致上分為2派 『L派』(證據至上) 『月派』(寧殺錯,不放過)
: 先聲明 個人想法是偏向月派的 但不代表我認同月所有的行為
: 我印象中記得DN裡 並沒有清楚的說明
: 月從報導裡得知的是"罪犯"還是"嫌犯"
: 問題1:
: 如果殺的是"罪犯" 我想請問 月的作法除了太過激烈之外(用死當作懲罰)
: 有什麼不對嗎??
: 問題2:
: 亂世用重典 這句話我想大家都聽過吧
: 越嚴苛的刑罰 可以更有效的抑制犯罪
: 基於此點 只要是犯罪者就殺 這樣有什麼不對嗎?
: 問題3:
: 我想請問L派的
: 是不是只要是有證據證明一個人有犯罪
: 那"合法制裁者"(劊子手)殺了他 你們就可以接受呢?
: 問題4:
: 假設有證據下的有罪判決 有10%的誤判率
: 但是只要被判有罪的都殺(意即有10%的人被冤枉誤殺)
: 以"抑制犯罪發生"的前提來討論
: 請問你能接受這樣的做法嗎?為什麼?
: 另10%誤殺人的錯誤 應該是誰該負的責任?
: 判決的人? 收集證據的人? 還是執行的人?
: 問題5:
: 既然要有證據才能定別人的罪 那是不是應該也要有證據
: 去證明證據是正確無誤的??
: 希望版友可以幫我解答以上的問題
恩....我只想提出一個論點
假如月屬於真正的制裁者 也就是所謂的極度公平.
那叫我服從 當然ok阿
但夜神是真的公正嗎
如果他的依據是法律,那殺人者死,月最後還是要把自己寫進筆記本
但從他最後的掙扎很難說服大家月能無私的從容赴死
如果是依據個人正義 那更加包含自我私利存在
那麼對於所謂的公正 只是自圓其說罷了
尼亞所謂的最惡劣的凶器
指的不只是奇樂世界的扭曲
更是把使用者帶入地獄的捷徑
最後我想說:我真的反對死刑(因為我是李家同的書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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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3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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