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義]尼亞 VS 月的信念

看板DeathNote作者 (我是原住民)時間17年前 (2006/09/29 01:1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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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tto1978 (我不做鄉民很久了)》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我想大部分版友都知道 : 版上大致上分為2派 『L派』(證據至上) 『月派』(寧殺錯,不放過) : 先聲明 個人想法是偏向月派的 但不代表我認同月所有的行為 : 我印象中記得DN裡 並沒有清楚的說明 : 月從報導裡得知的是"罪犯"還是"嫌犯" : 問題1: : 如果殺的是"罪犯" 我想請問 月的作法除了太過激烈之外(用死當作懲罰) : 有什麼不對嗎?? : 問題2: : 亂世用重典 這句話我想大家都聽過吧 : 越嚴苛的刑罰 可以更有效的抑制犯罪 : 基於此點 只要是犯罪者就殺 這樣有什麼不對嗎? : 問題3: : 我想請問L派的 : 是不是只要是有證據證明一個人有犯罪 : 那"合法制裁者"(劊子手)殺了他 你們就可以接受呢? : 問題4: : 假設有證據下的有罪判決 有10%的誤判率 : 但是只要被判有罪的都殺(意即有10%的人被冤枉誤殺) : 以"抑制犯罪發生"的前提來討論 : 請問你能接受這樣的做法嗎?為什麼? : 另10%誤殺人的錯誤 應該是誰該負的責任? : 判決的人? 收集證據的人? 還是執行的人? : 問題5: : 既然要有證據才能定別人的罪 那是不是應該也要有證據 : 去證明證據是正確無誤的?? : 希望版友可以幫我解答以上的問題 恩....我只想提出一個論點 假如月屬於真正的制裁者 也就是所謂的極度公平. 那叫我服從 當然ok阿 但夜神是真的公正嗎 如果他的依據是法律,那殺人者死,月最後還是要把自己寫進筆記本 但從他最後的掙扎很難說服大家月能無私的從容赴死 如果是依據個人正義 那更加包含自我私利存在 那麼對於所謂的公正 只是自圓其說罷了 尼亞所謂的最惡劣的凶器 指的不只是奇樂世界的扭曲 更是把使用者帶入地獄的捷徑 最後我想說:我真的反對死刑(因為我是李家同的書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2.57

09/29 01:37, , 1F
我是完全贊同月的 用不平衡的正義制裁世界 殺死想殺的人
09/29 01:3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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