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達欣的處理方式會太過分嗎

看板DaCin作者 (橘子)時間18年前 (2006/04/26 15: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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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的想法一樣 其實職業運動員的身價之所謂高 就是因為他們在從事著高危險的工作 還有表現出高技巧的比賽 這麼案例如果真的告成了 李偉民也被民事與刑事雙重訴訟了 那台灣的籃球將走上倒退的路 SBL應該也將結束 以後打球的時候被對方球員撞倒 膝蓋受傷或是背受傷 就可以告對方 所以每次比賽時雙方的球隊除了要有醫護人員外 還要有律師陪同隨時可以取證告發 老王身為現在台灣籃球的最高指導人 卻使的籃球走上倒退的路 故意犯規在NBA裡可以視嚴重性來懲處 對人不對球 但是很輕微的 只是為了不讓他把球投出球 就罰球後 仍由對方掌握球權 對人不對球 但是卻是故意要把對方撂倒 讓他爬不起來 這一類的行為不用裁判來裁定 連主播 球員都分辨的出來 就直接判出場 禁賽 可是SBL連打人的球員都不用禁賽 而且以上是以職業為依歸 但SBL是業餘的 只有最上面的人說話才算數 之前就因為錢的事 還有裁判的事 引起諸多球團不滿 而成為另組聯盟的導火線 但也只是說說 其中的相關細節都還沒有討論 這次的事件 可能會加快新聯盟的誕生 ※ 引述《kwrequest (淺葉)》之銘言: : 可以民事訴訟啊 : 不過只要此例一出,以後的比賽就問題大了 : 可能會很安全,也會很無聊 : 如果達欣不怕,大可告下去 : 可能今天拿到的賠償都不夠往後的比賽賠 : 我是覺得王人達這一步是自打嘴巴 : 如果"籃協是有能力的籃球專業組織"的話 : 為什麼要把比賽中的事情拿到法院上,而不是修規則改條例 : 來規範類似情形球員應受的罰則(當然是建立在認定球員故意傷害的前提下) : 結果現在什麼也沒做不是嗎? : 那又如何要怪別人出走呢? : 這篇達欣的新聞稿,除了真的不小心告上了李偉民然後拿到一點錢 : 達欣到底得到什麼? : 公理?正義? : 還是除了達欣以外球迷的反感? -- MiamiHeat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zenwu&book=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5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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