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己的公開網站使用別人拍攝自己的婚

看板DSLR作者 (天降六月雪)時間9年前 (2015/05/30 23:09), 9年前編輯推噓2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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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enAline (蝴蝶廢墟:))》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我知道若請工作室拍的照片著作權是該工作室的,我有肖像權 : 但若我將自己婚禮的別人作品放在自己的公司網頁,請問會有甚麼問題嗎? : 因為也是類似商業攝影的公開網站。 : 謝謝。 您好。小弟之前因參與攝影比賽及日常街頭攝影,曾查詢過相關法律常識,在此和您分享 。 正如您所說,照片中的人(您)擁有肖像權。而肖像權是什麼?它其實就是人格權的一種, 其意義等同於您個人的生命、自由、名譽等,是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 但要注意的是,人格權不是財產權、不能轉移。也就是說:您雖然擁有照片的肖像權,但 這個權利不是財產權,因此您無權買賣這張照片。可以這樣想像:您擁有自己的生命(人 格權),但卻無權將自己的生命拿去買賣;如此就比較能理解其意義。 既然有肖像權卻不能買賣照片,那肖像權有何實際作用?如上所述,肖像權是一種等同生 命、自由的人格權。當您的生命受到侵害時,才可以主張人格權來保護自己;但您平時並 不可隨意買賣您自己的生命,因為它不是財產權。因此,回到本狀況:肖像權只有在您發 現這張照片被不當使用、有損您的名譽時,才可主張肖像權來保護自己的人格。 那著作財產權在哪裡?若該攝影師是攝影公司簽約的攝影師,則歸公司所有;若該攝影師 是個體戶,則歸他本人所有。 擁有財產權,才可以買賣這張照片,或禁止其它人在未經授權下使用這張照片。在此情況 下,您若未經該攝影師授權,是無權逕自將照片放到商業網站的。若實在需要用到這張照 片,建議您和攝影師聯絡,談妥授權條件,立下書面授權書,您才可安心使用該照片。 但要注意的是: (一)授權後,您雖有使用照片的權利,但不能超過攝影師的授權範圍。例如:若他授權您 只能使用在自己公司網站上,您就不能拿去做宣傳海報。請務必在授權書上清楚載明授權 範圍。 (二)攝影師還擁有著作人格權,因此他有權要求在照片上標示著作人的姓名。授權時也請 務必確認其意願,避免事後爭議。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84.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432998553.A.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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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寫的很棒,容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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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照片中的人應該有權要求攝影師不公開照片吧? 除非有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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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淺顯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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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錯誤在肖像權的部份哦,肖像權本來就可以買賣,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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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就算侵權了,不一定是要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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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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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攝影師雖然有著作權,但他沒有你的肖像權,所以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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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公開他的照片,他也不能公開你的照片。可以透過互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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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來互相使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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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願被拍攝的,應該無法主張不公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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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非也,我去拍婚紗,我被拍了200張,就算我只付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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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其中的20張,但這200張照片,婚紗公司都不能拿來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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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沒有授權婚紗公司使用我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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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 應該是雙方都要有授權才能使用, 授權範圍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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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訂清楚.除非是自己拍,不放在公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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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PO的解釋, 好像是攝影師可以將作品公開, 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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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實上, 攝影師要公開,販售他的照片, 必須要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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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的授權書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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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抱歉是我的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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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前輩的指正。 ※ 編輯: splendidpoem (111.81.84.178), 05/31/2015 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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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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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攝影比賽有拍到可辨識人像的話,也是要取得授權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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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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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的出來反駁一下,不是拍陌生人拍得滿高興的嗎四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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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跟樓上有同樣的困惑。我今天拍風景照帶到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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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得要把他們的臉馬賽克才能公開展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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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不然對方可主張權利 憑什麼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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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想想 別人街拍拍到你醜樣你會想被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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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你就賭對方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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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通常不會去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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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盈利公開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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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理解, 除了沒營利還需要公開性的活動才會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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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除了跟『公眾知的權利』相關外,其他都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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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有營利,沒有名譽受損情況下,無求償標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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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不行的話 你叫那些記者怎麼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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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也算有營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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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和新聞自由屬於『公眾知的權利』,但跟狗仔又有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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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小心拍到路人甲,跟不小心拍到『雪芙』、『就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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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藝人是一樣的意思。他們有的權力,路人甲一樣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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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連結尾巴多了一個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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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QTAPM0 (DS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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