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我拍的照片上報了,名字卻不是寫我。

看板DSLR作者 (Walk on My Way)時間10年前 (2014/01/23 10:53), 編輯推噓18(22448)
留言74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感謝各位鄉民的回覆,以下推噓各有道理, 小弟來一一與大家討論一下, 也許有人覺得無聊,但我認為這是為自己權益爭取的必要步驟, 而不是單純覺得,自己被冒犯了,還很每送,在背後靠北別人, 我的態度是這樣啦,(以下是舉例) 當你在靠北政府長政府短的時候,不如出一點力去改變他, 儘管只是改變一點點,但當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也許社會會變更好?

01/22 17:32,
您是要正名不是要錢 那找蘋果比較快
01/22 17:32

01/22 17:45,
噓噓東大學黑店的做法我不感到意外,對於權益問題他們很少
01/22 17:45

01/22 17:45,
重視的,你的堅持是對的
01/22 17:45

01/22 17:46,
蠻無聊的 我不知道有多少照片在報紙上沒我名字了XD
01/22 17:46

01/22 17:48,
建議以後還是一開始就找律師吧
01/22 17:48

01/22 17:48,
樓上好了不起唷
01/22 17:48

01/22 17:54,
推原PO + 樓上好大方XD
01/22 17:54

01/22 18:30,
到地檢署按鈴申告就可以了, 不需要自己出律師費跑法院
01/22 18:30
原來如此!我以為要告人就要花錢請律師 QQ 對不起這方面我真的不太懂 >"<

01/22 18:53,
堅持是對的!加油~
01/22 18:53

01/22 18:54,
原來這樣叫無聊 (搔頭
01/22 18:54

01/22 19:08,
不曉得這麼大方的T大方不方便分享幾張傑作給版友們欣賞一
01/22 19:08

01/22 19:09,
下,好讓大家有提升攝影功力的機會??
01/22 19:09

01/22 19:10,
我至少超過五百張上報沒寫我名字 各取所需
01/22 19:10

01/22 19:11,
還有 不要存有學校敢跟媒體鬥的幻想= =
01/22 19:11

01/22 19:12,
網友也不用在那邊酸 上報的照片跟攝影功力沒關係
01/22 19:12

01/22 19:13,
不是說報社還學校的作法是對的 但要跟他們鬥很難...
01/22 19:13
小蝦米要鬥大鯨魚的確是不太容易, 所以整件事情如果我不繼續打電話問進度,可能就石沉大海了吧? 但自己的照片被寫上跟自己完全無關的名字、註記,實在令人不開心, 因此才決定一定要請他們更改, 而且也不是說要鬥啦!我也沒有要他們賠錢啥的。

01/22 19:23,
上報不一定是什麼了不起的照片 只是剛好需要罷了
01/22 19:23

01/22 19:25,
難? 著作權法可不保障攝影著作不經原攝影者同意任意引用
01/22 19:25

01/22 19:25,
推原PO堅持自己的權益
01/22 19:25

01/22 19:26,
任意使用他人相片亦非無竊盜疑慮 即使是報刊雜誌教育性質亦同
01/22 19:26

01/22 19:39,
一開始沒強調著作權而發給團員自由使用?這樣情況下還在意
01/22 19:39

01/22 19:41,
? 問題出在學弟提供照片時有無特別要求註明出處 沒有的話
01/22 19:41

01/22 19:42,
問題出在你跟學弟身上吧 之間沒溝通好使用方式...
01/22 19:42
H大說得很對,問題一開始的確出在我學弟身上,才會導致整件事的發生, 但我並沒有要追究誰的責任,學弟也有向我道歉,我請他別在意, 說實在我自己也是第一次面對這樣的情況,第一時間自己其實很火, 但卻不太清楚該怎麼處理,急著找出事情緣由, 直到冷靜下來後,我很堅持自己的立場:我只是要正名,然後請他們改正。 其餘部份我並沒有要追究,我也沒有真的要上法院, 對於跟記者說存證信函這件事情,我有親口跟對方道歉說那是氣話, 因為當時兩個人都很火很不爽,都講了很多氣話, 這種狀況下根本無法溝通,我願意當先道歉的那個人。 我在意的點是媒體、校方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 我自己感覺他們在打拖延戰術,兩邊說法有差異, 從一開始說要好好處理,我卻無法感受到該有的處理態度, 做個假設好了(雖然這樣沒什麼意義): 如果今天我一開始就像別家媒體爆料這件事, 然後剛好也弄上了版面,被更多看報紙的人知道, 我想他們兩邊的處理態度不會那麼消極吧? 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小錯誤、小事情而已嘛!塗塗抹抹蓋掉就好。 這是很多大型企業、公家機關等,常常會用的手段。 回到照片來,對我本身,我在意這個版權, 認為侵權這件事情是很大的 (儘管是個誤會?), 我自己去爭取正名,好像並不是因為無聊才會這樣做?

01/22 20:24,
根本微軟 頗呵
01/22 20:24

01/22 20:27,
要告就告阿 不然你前面說開放使用 你學弟也亂用
01/22 20:27

01/22 20:27,
最後又在講一堆 搞不懂
01/22 20:27

01/22 21:02,
推你一個 別在乎酸文呀
01/22 21:02

01/22 21:15,
推你好脾氣
01/22 21:15

01/22 21:22,
其實溝通的時間已可以寫存證信函了,且對方收到後會立刻處理
01/22 21:22

01/22 21:23,
我建議快告吧 不論照片好壞與否 我想看看這會有什麼結果
01/22 21:23

01/22 21:31,
如果提供照片給學校的是你學弟 你告了只是害到學弟侵權
01/22 21:31

01/22 21:35,
我覺得你不爽以後照片都放在記憶卡自爽就好了在哪裡裝大方
01/22 21:35

01/22 21:35,
沒有人一定要用你的照片,愛到處發等到別人用了又在那該
01/22 21:35
我不是在裝大方,基本上這次採訪任務是有跟贊助單位簽合約的, 照片我是可以不用給團員,但他們也需要繳交稿件, 基於要幫贊助單位完成稿件, 提供照片讓他們自身撰寫的採訪文章內可以使用,也只是剛好, 團員被其他媒體採訪的部份都是額外的, 給團員使用,他們只有使用權,但是沒有再次授權的權力, 更何況,當時第一時間,我收到的消息是學弟並沒有提供給聯合報。

01/22 21:35,
說真的 照片扯到學校,他們都會覺得照片是為校發展、宣傳
01/22 21:35

01/22 21:36,
以前讀書時候幫就讀的學校拍照,後來反餽都覺得自己很卑微
01/22 21:36
還有 76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01/23 11:52, , 38F
真的會在乎就直接告下去,一直高舉權益卻又不尋正確有強
01/23 11:52, 38F

01/23 11:52, , 39F
制力的管道去爭取...
01/23 11:52, 39F

01/23 11:53, , 40F
但自從你沒有跟學弟勾通好 後面的人都是照正常程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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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3, , 41F
就是臺灣人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才會讓著作權觀念
01/23 11:53, 41F

01/23 11:53, , 42F
如此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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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4, , 43F
記者跟學校都很雖,錯的是學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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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6, , 44F
支持爭取權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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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6, , 45F
並沒有人有錯,不用把別人弄的像大姦大惡,其實我更覺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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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6, , 46F
們也不是拖延,而是覺得你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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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6, , 47F
要跟報社正名也該是學弟的工作
01/23 11:56, 47F
真的很謝謝大家一起討論這件事情啦! 畢竟自己真的沒有這部份的經驗,也許處理上有很多改進的地方, 幾位覺得我很煩的大大們,先說聲抱歉了,也許這真的不是你們在意的點。 但真的希望這個討論串,可以讓下次有人遇到的時候一個參考, 儘管可能不是那麼好的一個範例 XDDD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1:59)

01/23 11:58, , 48F
其實這種相片拿走就有版權這種做法也是有點可笑,how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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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58, , 49F
報社方用的也是提供而不是拍攝
01/23 11:58, 49F

01/23 12:01, , 50F
另外退萬步言,我想你在意的是自己版權,然而分享這種活動
01/23 12:01, 50F

01/23 12:01, , 51F
有沒有附上你的大作,對元智跟報社方都無任何私益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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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06, , 52F
去找學弟幹譙吧,且今天報社寫的是元智大學「提供」,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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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08, , 53F
正確無誤。其他問題找學弟吧
01/23 12:08, 53F
哈 不要這樣啦 總體而言都是誤會 而且問題已經解決了 ^^

01/23 12:10, , 54F
我覺得你更該多想自己的授權等級適不適合參與類似活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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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10, , 55F
然今天如果是徐旭東的粉絲專頁去引用到那篇文章,我想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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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10, , 56F
氣到上火星了吧。
01/23 12:10, 56F
我會用ETC免貼也可上國道的貼紙洗板 (((大誤 我會去思考這個部份的 謝謝arm大大提的建議 ※ 編輯: CheerC 來自: 123.194.190.154 (01/23 12:12)

01/23 12:19, , 57F
http://ppt.cc/UdEK 智財局的說明 1.誰能夠合法授權?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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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19, , 58F
似乎有提到 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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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36, , 59F
推文真可怕
01/23 12:36, 59F

01/23 12:41, , 60F
奴性推,財團老闆最愛。
01/23 12:41, 60F

01/23 12:54, , 61F
從推文看台灣,大家心態要改,政府才不敢作亂
01/23 12:54, 61F

01/23 13:24, , 62F
推文真可怕+1有人覺得原PO想紅跟很煩這到底是哪裡感受到
01/23 13:24, 62F

01/23 14:06, , 63F
上面幾個怪推文的自己不知道始末在那邊...
01/23 14:06, 63F

01/23 14:38, , 64F
別人有不一樣的看法就說別人不懂始末 科科
01/23 14:38, 64F

01/23 17:52, , 65F
原來現在DSLR可以這樣手動置底呀? ~"~a
01/23 17:52, 65F

01/23 18:02, , 66F
你大可在你自己的原文裡頭回覆,特地再開一篇文章來回
01/23 18:02, 66F

01/23 18:02, , 67F
是覺得很怕沒人看到?那為何不轉去八卦呢?
01/23 18:02, 67F

01/23 18:03, , 68F
噓你短短十篇內回覆了自己的文章,其心可議!
01/23 18:03, 68F

01/23 18:47, , 69F
始末就是這是一件原PO與學弟之間的私事拿出來公審媒體
01/23 18:47, 69F

01/23 18:48, , 70F
你還能有什麼偉大的看法?
01/23 18:48, 70F

01/23 19:13, , 71F
媒體真的很衰 這明明是那學弟的錯也得被逼著被原作者認錯
01/23 19:13, 71F

01/23 22:47, , 72F
台灣人真奇怪 推 sixinch:奴性推,財團老闆最愛
01/23 22:47, 72F

01/24 00:40, , 73F
原po是對的。一堆人真是是非不明。
01/24 00:40, 73F

01/24 12:25, , 74F
支持原PO
01/24 12:25, 74F
文章代碼(AID): #1Iu8GwDw (DSLR)
文章代碼(AID): #1Iu8GwDw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