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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蔡英文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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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1、88年11月1日之九二一震災之一月所得捐款150,000元。. 2、於88年2月22日捐助給財團法人大道文教基金會籌備處之12,000,000元及台北市立安. 社會福利基金會(起訴書誤載為台北市立社會安福利基金會)之13,000,000元;88年3月1日捐助給大道文教基金會籌備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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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起訴理由:. 馬○○自87年12月至92年12月所有帳戶內與帳戶外之總支出,扣除業經證明與特別費無. 關者,至多總計有3,495, 874元得視為特別費之支出。93年1月至95年7月所有帳戶內與. 帳戶外之總支出,扣除業經證明與特別費無關者,至多總計有633,199元得視為特別費. 之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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