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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馬英九特別費案 三審無罪定讞
共 12 篇文章

推噓4(4推 0噓 9→)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nokawyt (一期一會)時間17年前 (2008/04/25 02: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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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既然最高法院認定是領據部份的特別費是公款. 你領了就要用於公務上,你把它存進戶頭去了並且申報為財產,這算什麼?. 這不是貪污嗎?. 一二審的判決最主要是特別費是"實質補貼",你愛怎麼用都沒關係. 但現在最高法院賞了你一巴掌.... 這算什麼司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時間17年前 (2008/04/25 02: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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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當初提的人沒有想到這招是七傷拳會打到自己人. 而且檢察官起訴的標準也不一,同樣偽造文書卻有人有事有人沒事. 最後應該會統一訂一個標準出來吧!三審說特別費不等於實質補貼,馬英九之前為自己辯護中的"實質補貼"這個論點有問題也可以給呂游兩個人的官司做為參考,法院新聞稿節錄. 關於首長特別費之性質,最
(還有560個字)

推噓9(9推 0噓 5→)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tory (m的故事)時間17年前 (2008/04/24 23: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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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你的邏輯滿奇怪的. 不管是實質補貼也好. 或是薪水也罷. 你有看過那一條法律是訂這樣是有罪的?. 重點應該是有沒有故意要貪污這筆錢吧. 馬英九依法使用. 也有沒證據能證明馬英九污了這些錢. 無罪是理所當然的. 也歡迎你提出證據來證明馬英九有罪啦. 只要貪污. 都該被審判啊. --. 發信站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etze (異教神)時間17年前 (2008/04/24 23: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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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疑惑我想已經得到解答. 不過我疑惑的是. 同樣用大額發票報小額發票. 謝長廷的幕僚卻不被起訴. 這真是有趣呀~~.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5.190.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tory (m的故事)時間17年前 (2008/04/24 23: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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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十張一百元的發票給你報帳. 你為了貪方便,另外拿了一張一千元的去報帳. 那請問一下. 我該有罪嗎?. 這麼簡單的邏輯會很難懂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6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