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臺北一等公民,其他二等、三等公民.....
※ 引述《minstar (小星星)》之銘言:
: ※ 引述《plamarshall (AntiGreen)》之銘言:
: : 花的錢就都北市自己的錢
: : 北市就人文薈萃,若干地方稅改國稅變成中央統一運用的統籌分配款一部份後,
: : (據說!只是據說,台北人繳的稅有超過一半花在其他縣市上,不知真假?)
: 有很多公司工廠設在其他縣市,營業所設在台北市,繳稅收就都是繳給台北市政府,
: 而其他縣市接收的卻是污染.....
這種沒稅務常識的東西就不要再傳播了
稅的種類有很多
貨物稅在工廠所在地開徵
營業稅則是在營業事實發生地或總營業處所開徵
(進口貨物營業稅有可能在海關開徵)
營業稅的確有可能因為總營業處所設在台北而繳到台北
不過一般來講, 台北也通常是最主要的營業事實發生地
貨物稅則並不會因為營業所設在台北市, 就繳到台北去
所謂工廠只有汙染沒有稅收, 這是不會發生的
: 臺北發展成首善之都,所需經費比較多、統籌分配款多,這沒有什麼。
: 但如果經費變成浪費,那就不好了.....
: 常常看到新聞報導台北人行道好好的,卻重新翻修換新的......
: 臺北有手扶梯天橋.....
: 這些不就變成浪費???
: 為何不把這些經費撥到其他縣市發展,
: 縣市沒經費發展,又怎會有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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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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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BIZA 來自: 59.124.63.2 (09/1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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