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3600使用退稅來發放...

看板DPP作者 (楊威利)時間17年前 (2008/11/23 19:03), 編輯推噓12(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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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反對藍營的消費券這一個政策... 也反對綠營提的退稅這一個政策... 但是既然政府已經決定要使用消費券來發放3600元... 那也只能夠接受... 可是考量發放消費券的成本... 我覺得使用退稅來發放3600元好像也不會太差... 這3600元是政府希望用來消費而不是拿來存的... 所以一開始政府希望使用在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 只不過後來一再放寬限制... 所以到後來幾乎變的跟現金相差不多... 如果明年報稅的時候... 要民眾附上每人3600元發票申報... 再等之後政府退稅... 這樣政府負擔的成本會不會比較低一些... 這樣不用花時間印消費券... 也不用花成本發放或是回收... 也少了偽造的消費券的問題... 這樣也不需要限定領到之後才可以消費... 只需要限定幾月之後的發票就可以拿來申報... 一直到報稅的最後一天的的發票都可以... 因為要求必須附發票報稅(限定沒有統編的發票) 所以也比較不會有只存不花的情形出現... 再來就是適用的時間也會比較短(到報稅的最後一天) 這樣效果會不會更加顯著? 這樣就不會在那邊吵外籍新娘不能領(好像可以了) 12月之後出生的小孩就不能領... 反正只要在申報之前出生的小孩就可以退3600元... 只要有出現在稅籍資料裡面的人都可以領... 這樣是不是會更公平呢? 這個作法會加重明年稅務人員的工作量... 因為本來不需要繳稅的人都不會申報... 現在卻變的每個人都要申報... 不過這可以僱用短期的聘僱人員來加以解決... 這樣也可以暫時減少失業人口的壓力...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比較好呢? -- 人類從歷史上學習到的唯一教訓... 就是無法從歷史學習到任何的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3.77 apollo99:轉錄至看板 KMT 11/23 19:04 apollo99:轉錄至看板 Policy 11/23 19:04

11/23 19:10, , 1F
有些人窮到連稅都不用繳,那退稅對那些
11/23 19:10, 1F

11/23 19:10, , 2F
人有啥用
11/23 19:10, 2F
你沒看清我的說法吧... 不是你繳稅才退稅... 而是使用退稅這一個途徑來發3600元... 你沒繳稅還是可以退這一筆錢... 不過為了證明你有消費... 所以要附上"沒有統編的發票" 所以才會變成本來不需要繳稅的人也要報稅... 之前不用繳稅所以就沒有去申報... 也就是因為這樣才會加重稅務人員的負擔... 這樣解釋你聽的懂嗎?

11/23 20:03, , 3F
那就不叫退稅了 這樣很難懂嗎??
11/23 20:03, 3F

11/23 20:04, , 4F
直接叫發錢不就好了?不必用退稅兩字
11/23 20:04, 4F
你的意思是發消費券就不叫做發錢嗎? 就是要減少成本才用退稅的方式來發放呀... 再說就是怕你直接存起來所以才不直接發現金呀... 用退稅的方式就是要你拿有消費的憑證(發票)來退呀... 至少我說的方法不用花錢印消費券... 不用發放跟回收時的成本... 也沒有偽造的問題出現...

11/23 20:18, , 5F
那原PO的意思就是把跟退稅無關的錢冠上
11/23 20:18, 5F

11/23 20:18, , 6F
那"增加"消費的效果....在哪?
11/23 20:18, 6F

11/23 20:18, , 7F
退稅的名稱罷了,請問這樣意義在哪裡?
11/23 20:18, 7F
我ㄧ開始就說了... 我認為"退稅"或是"消費券"都不會有多少效果啦... 所以我兩者都是持反對的態度... 消費券不也是發錢的另一個說法... 還需要不少成本來發放... 這又有啥意義? 不過既然政府執意要發錢... 總得想一個花費最少的方法吧... 至於增加消費的效果... 消費券要的不就是消費來增加GDP(有發票的才會增加吧) 順便促進經濟的活絡... 會為了這3600而增加消費的人不會因為拿得是現金就少花吧... 我的作法只不過是把順序更改一下... 從消費券消費商家會給你發票... 變成先拿現金消費等拿到發票再來換錢而已...

11/23 20:34, , 8F
既然你沒打算"增加"消費,那直接撥款
11/23 20:34, 8F

11/23 20:35, , 9F
到戶頭不就得了,就別找稅捐人員碴了
11/23 20:35, 9F

11/23 20:36, , 10F
讓稅捐人員忙翻天去做你覺得沒效果的
11/23 20:36, 10F

11/23 20:36, , 11F
事,人家好像沒得罪你吧
11/23 20:36, 11F
我的觀點就是會因為這3600增加消費的人... 不會因為你發消費券或是現金就改變... 所以不需要多花這一些多餘的成本... 再來我不是說了... 增加的工作可以聘用臨時雇員來加以分擔... 對失業的人也會因為有臨時增加的收入而敢多消費一些呀... 對政府來說對"失業率"也多少會有幫助呀...

11/23 20:44, , 12F
所以就別惡搞稅捐人員去處沒用的發票
11/23 20:44, 12F

11/23 20:45, , 13F
了...人家沒得罪你阿....
11/23 20:45, 13F
沒辦法呀... 政府希望有實際的消費行為呀... 不然直接發現金就好了... 雖然我覺得不管"消費券"或是"退稅"都不會有效果啦... 不過既然政府決定了... 我只希望政府能用最有效益.花費的成本最少的作法...

11/23 20:50, , 14F
原來用退稅方式不會增加額外成本= =
11/23 20:50, 14F

11/23 20:50, , 15F
這啥怪說法
11/23 20:50, 15F
我沒說不會增加成本喔... 我說的是可以花費比較少的成本... 還可以幫助失業人口.... 政府也可以拯救一下失業率...

11/23 21:26, , 16F
關政府鳥事,惡搞稅捐人員是你想出來的
11/23 21:26, 16F
照你的說法... 發放消費券算不算惡搞中央印製廠? 算不算惡搞里長跟警察? 算不算惡搞郵局的工作人員? 他們的工作量也增加了呀...

11/23 21:41, , 17F
算阿,依你的定義,都沒用當然算阿
11/23 21:41, 17F

11/23 21:42, , 18F
所以政府惡搞,你也跟著惡搞
11/23 21:42, 18F
所以我才希望政府可以取消這個政策呀... 不要發消費券.也不要退稅呀... 不過政府既然一定要花這一筆錢... 當然只能選成本比較低的作法呀...

11/23 22:01, , 19F
較低就直接撥款到戶頭阿...
11/23 22:01, 19F

11/23 22:01, , 20F
沒人跟你說較低是惡搞稅捐人員阿
11/23 22:01, 20F
這樣沒辦法增加明年的GDP喔... 數據會更難看... 另外增加的稅務可以增加臨時約聘人員... 對失業率也有一些幫助喔...

11/23 22:12, , 21F
發卷也可以增加GDP阿..
11/23 22:12, 21F

11/23 22:12, , 22F
而且你比政府更惡劣的是..明覺得
11/23 22:12, 22F

11/23 22:13, , 23F
沒用還叫人去讓你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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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14, , 24F
你請臨時工收發票,政府請臨時工發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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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16, , 25F
怎麼看都覺得你是打算跟政府比誰比較
11/23 22:16, 25F

11/23 22:16, , 26F
惡搞..都幾十歲人了....
11/23 22:16, 26F
我說的方式是用退稅的方式來發放... 所以就是在報稅單附上發票... 比照列舉扣除的方法的方法報稅就可以呀... 再說發放消費券有遺失.被搶的壓力... 不然怎麼會一堆里長反彈呢? 一堆現金難道不需要警察停休支援嗎? 再來就是臨時工只請一天嗎? 更別說要比照選舉投票所模式發放... 這樣會請臨時工嗎? 我不是說了... 最好都不要發放呀... 就是因為政府"堅持"要發這3600元... 所以我才會說這種方式會不會比較好呀...

11/23 22:33, , 27F
不會,你那個方法比直接退現金還要更爛
11/23 22:33, 27F
我不是說了... 直接退現金的話... 829億沒辦法完全反映在GDP上... 因為會有很大一部份會被存起來和流到地下經濟... 而GDP可是明年馬政府的重點... 目前預估才2%左右... 消費券就佔了0.64%耶... 附發票至少可以確保至少0.64%的GDP呀... 還可以"暫時"降低失業率... 這樣不好嗎?

11/23 22:51, , 28F
當然不好,甚至我會說很爛..政府發錢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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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52, , 29F
最怕的就是拿去儲蓄,再來就是替代性消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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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你倒是一次性做足?你的方案唯一的好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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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54, , 31F
是讓一年在附發票的店買不到 3600 的人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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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來這樣子的人有多少,二來你的方案的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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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55, , 33F
一優點消費券也做得到,但是你方案的害處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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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55, , 34F
所以我會說你這個方案不好,甚至會說很爛
11/23 22:55, 34F
所以不可以直接發現金呀... 至於發票的消費不到3600的人... 很多低收入戶.鄉下地區的老人.都有可能呀... 有很多人一年可能都拿不到幾張發票吧... 我覺得會把3600拿去做額外消費的人... 不管你是發現金還是發消費券都會拿去做民生支出吧.... 會做替代性消費的.就算你發放消費券也是一樣... 我的作法至少可以少花一些成本...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59.114.13.77 (11/23 23:09)

11/24 01:48, , 35F
有很多人?有很多人是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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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得要確定拿來報帳的發票是該人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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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1:49, , 37F
這樣子這筆錢退給那個人才有意義,你有什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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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1:49, , 38F
法可以確定?再來就像 down 講的你在找稅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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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麻煩,另外你提的方法的確是少花成本,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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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之下鼓勵儲蓄和替代性消費的性質太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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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1:52, , 41F
像你這樣子搞與其說不如不要發現金,還不如說
11/24 01:52, 41F

11/24 01:53, , 42F
不要做任何對策還會連成本都不用出!
11/24 01:53, 42F
文章代碼(AID): #19AJXle8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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