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旗根本是藉口

看板DPP作者 (戰神)時間17年前 (2008/11/04 11:3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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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andon0611 (PTT 是墮落之源..)》之銘言: : 我只想說 : 為什麼在"沒有危害到他人的情況下"在旁邊抗議拿國旗的人要被警察帶走? 行政執行法 第36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民主國家嗎? 人民的表達意見自由沒有了嗎? 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人民有鬧場打人的自由 : 讓我想到一幕 : --> "中國當地的重要會議風平浪靜,因為所有的要抗議的人全部都被抓去關了!!" : 國民黨復辟白色恐怖 = 共產黨 !!!! : 我想移民! 我絕對在也不要投給國民黨這個爛政黨!!! 太平洋沒加蓋 掰 : 請國民黨的盲目支持者回答我開頭的三個問號就好,妳們都沒有民主的常識了嗎? : 一些藍軍陣營的不也一堆法律博士碩士的? 現在人呢? 回答我開頭三個問題就好。 你只有兩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1/04 11:36) ※ manfale: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11/04 11:36

11/04 11:55, , 1F
哇靠,現在還在講打人?警察打人嗎?好好笑!
11/04 11:55, 1F

11/04 14:21, , 2F
跳針了跳針了,原來國旗是拿來打人的武器
11/04 14:21, 2F

11/04 14:22, , 3F
阿,我知到了,大概是國民黨都拿來打台灣人的
11/04 14:2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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