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奉勸dpp支持者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全世界主權、治權都是你家的?
: : 夢還沒醒嗎?
: : 還是想用玩笑話來含混過關?
: : 妳都說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 : 全世界都是中華民國之領土嗎?
: : 怎麼中華民國有那麼多種國旗?
: 奇怪,你自己愛問別人怎麼認為,我就告訴你我怎麼認為
: 都已經清楚告訴你在我的觀念裡了,愛問又愛罵,你是有啥毛病?
: 現在你是自以為是到認為自己可以箝制思想自由了是吧?
喔~~記得之前有某位版友對於小弟喜歡用我認為三個字PO不太認同
他的意思好像是說個人認定的事情無任何證據效力,所以不足以採信
那alwayscat大~您用個人觀點來批判他人,是不是也不甚客觀??
還有因為妳上面的回答是全世界主權都屬於我們優秀的福佬子孫讓我覺得你在開玩笑
這好像不是一個智能正常的人會說出的話!
所以才要跟你確定你的意思!
愛罵?
我可不像閣下文中充滿情緒性的字眼吧
都說僅是請教!!
被您說成愛罵?
: : 還是不懂!
: : 妳還是沒說清楚大陸地區的主權屬於誰阿!
: 你自己18062篇都說的清清楚楚,依憲法來看大陸地區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了
: 還來質問我"沒說清楚大陸地區主權屬於誰"?
: 說清楚個屁,你18062篇是有問我大陸地區屬於誰是不是?你到底有啥毛病?
我以為你會對於小弟的原文作回應
原來是我想太多了
A大只對小弟發問的問題作回應!
並不回應小弟文中說法
抱歉!!
: : 上面的整段文
: : 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之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
: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 : 不得擔任公務人員部分,乃係基於公務人員經國家任用後,
: : 即與國家發生公法上職務關係及忠誠義務,其職務之行使,涉及國家之公權力,
: : 不僅應遵守法令,更應積極考量國家整體利益,採取一切有利於國家之行為與決策;
: : 並鑒於兩岸目前仍處於分治與對立之狀態,且政治、經濟與社會等體制具有重大之
: : 本質差異,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民眾福祉暨維護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 : 所為之特別規定,其目的洵屬合理正當。
: : 請不要斷章取義
: : 這篇不是解釋分治的合法性!
: : 只是說明分治的現況!!
: 17893篇,你先看清楚,然後再去質疑政大法律教授跟我一樣斷章取義,我無所謂
: 但我先提醒一句,他是法律系教授,請問你哪位?
請問你贊成該教授的說法嗎??
當然他是法律教授,小弟對法律不懂
可他文中所述僅是他個人認知,不代表一定正確
如果他的個人認知是絕對的正確
那為啥國內還會有兩種以上不同的解釋?
從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如何跳到中國(應指被我們憲法稱為「大陸地區」者)
對台灣擁有主權,而不是中華民國對大陸地區仍有主權,只是「統治權所不及」
該教授是否認為大陸地區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可治權屬於大陸地區領導者?
所以該教授認為中國所指的是中華民國?
: 注意你自己的問題:
: 「另請教你們老K奉為圭臬的中華民國憲法哪裡有說主權、治權可分屬不同領導者」
: 釋字618就是就是在跟你說到了嘛,想裝瞎?
: 大法官釋憲效力等同憲法,常識問題
: 你還在"不是解釋分治的合法性"?
: 笑話,誰在跟你講什麼鬼分治的合法性?你當現在兩岸是美國聯邦治是吧?
: 你到底清醒沒?
敘述治權事實和定義治權歸屬是不一樣的
某m大所提
: 日本宣稱擁有北方四島;西班牙聲稱擁有直布羅陀
: 但是主權跟治權仍然在俄羅斯跟英國
妳說的釋字618僅是論述治權分屬的事實
並非定義治權歸屬
請問中華民國憲法有明述一國兩制的正當性嗎?
有允許一個國家有兩面國旗嗎?
有允許一個國家有兩個領導者嗎?
這樣有清楚解釋敘述和定義的不同了嗎?
是你裝瞎還是還沒睡醒??
就像您所推崇的某政大法律教授所說大陸地區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憲法明訂)
但事實卻是屬於中國!!
請問這樣清楚了嗎?
最後是真的想請問A大
就您觀點上,台灣、大陸地區主權、治權各屬於哪個國家?
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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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個口
說啥都是玩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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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32.62
※ 編輯: aerocasper 來自: 140.96.32.62 (09/2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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