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勝] 馬出馬,日相同意正式道歉 , 許真沒用

看板DPP作者 (kendo26)時間17年前 (2008/06/23 21: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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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 哈哈哈~~~~ : : 你跟mstory都已經把自己國家的領土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了!! : : 怎麼還會去斤斤計較釣魚台這個無人島啊?? : : 你們都喜歡大手筆嘛~~~中華民國領土送免驚的!! : : 主張領土是中華民國的還被你們視為天兵哩!! : : 區區釣魚台??怎會被你們放在眼裡?? : 哦,我啥時把中華民國的領土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了? : 倒是閣下一直想要舉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是中華民國的 : 我看你快點去追隨二蔣反共復國吧 : 不要只會在這裏打嘴炮 : 國軍缺人缺的很兇 : 歡迎閣下從軍 : xd 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 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 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以上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適用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第二條第二款~~自己去看看吧!! 至於當兵~~哈~~你當得有我久??再說~~國軍現在缺人??你說了算?? 你們這些中華民國的國民輕輕易易就把大陸地區(台澎金馬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 給放棄了!!兩蔣??自己去查這條例哪時候過的~~現在還適不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44.197

06/23 23:27, , 1F
台灣需要像m兄這種人投筆從戎。
06/23 23:2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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