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民幣是不是不大用硬幣啊﹖

看板Cross_Life作者 (ssssss)時間13年前 (2011/05/19 10: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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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ksn (Dadada)》之銘言: : 最近中國報紙都在報﹐可以麻煩你看看報嗎﹖雖然上面騙人的廣告很多。 : 之前說酒架入刑﹐第一個抓到的被判4個月﹔然後就是高曉鬆酒駕﹐大家關注的時候 : 忽然最高法院跑出來解釋說酒架未必入刑﹐輿論嘩然﹐有人挑戰說最高法沒有權力 : 這麼講﹐最高法說它有。接著高曉鬆判了6個月﹐同時今天最新版本的解釋有出現了。 : 相對於前兩次大家的關注程度﹐今天的解釋幾乎大家都不愛談論﹐因為疲勞了﹐如果以後 : 還有解釋﹐估計真沒人在關注﹐最後是怎樣﹐大家可能都不知道﹐因為版本太多﹐不知道 : 哪個是真的。這就是中國的現狀啊。 我當然知道最近報紙都在報,但你有沒有仔細看高法的解釋?是“亂解釋”嗎你直接就扣 這個帽子?亂到什么程度? : 我想說你盡管找到中國的信用卡領用條例允許非本人持有並授權使用的文字再來嗆。 : : 授權別人使用自己信用卡這在中國完全不違法,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可以借別人刷自 : 違反你領信用卡時與銀行簽訂的協議﹐按《合同法》﹐銀行有權依據上面的條款處罰你。 : 你自己不懂﹐卻跑出來說我一派胡言﹐跟姜瑜小姐頗有類似。 : 最後﹐不知道居高臨下的優越感從哪裡來﹐每次看到狹隘民族主義出口出去的時候就覺 : 得有深深的恥辱感﹐隻有恥辱感﹐沒有優越感﹐這種感覺各種不良好。 我上面推文已經說了,中國的銀行是規定信用卡由本人使用,但這是銀行的行規并不是中 國的法律條文,你在中國哪部法律中看到信用卡必須由本人使用的規定?凡法律未規定的 就是合法的,合法但未必合行規,違反行規那就按行規處理,行規不能代替法律,并且行 規根本就是民不舉官不究的東西,自愿承擔風險,出了糾紛法律在判決時是按財產關系進 行判案而不是按行規,我授權你使用我的信用卡,消費一定額度,盡管違反行規但并不違 反法律,如果未授權那就是冒用信用卡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這就是法律跟行規判定不同 之處,請區分明白! 居高臨下優越感從何而來?看看你原文通篇的口吻吧,呵呵,還不是臺灣人多先進多有素 質大陸人個個都是鄉巴佬暴發戶那一套,沒關系,盡管嘲諷,看看誰笑到最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223.70.109

05/19 12:35, , 1F
有特權真好,我好羨慕
05/19 12:3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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