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大陸的書記, 相當於台灣的什麼職位?

看板Cross_Life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9/10 16:35),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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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司法獨立的標準未免也太低了 既然公安局長兼任政法委書記﹐主管著檢察院和法院是公檢法一家 那為什麼一個專職的政法委書記﹐他主管著公檢法﹐就不是公檢法一家了呢﹖ 他一樣可以給三家同時下命令﹐隻不過比兼任公安局長的情況多給一個人下次命令而已 這有多大區別嗎﹖ 【 在 canot77.bbs@ptt.cc (豪豬)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 處: 112.104.91.150 : ※ 引述《flyingo@newsmth.net-SPAM.no (胖吸血鬼)》之銘言: : 你不懂我說什麼是因為你不懂什麼叫司法獨立 : ................... --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123.127.168.*]

09/10 16:44, , 1F
所以政法委本身就是問題.
09/10 16:44, 1F

09/10 16:45, , 2F
違憲的東西應該立即除掉.
09/10 16:4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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