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陸配 改六年取得身分
※ 引述《linhsiuwei (不再熱血冷小緯)》之銘言:
: 陸委會公布修法構想之初,讀者許先生致電本報反映,陸委會目前的修法,是取消兩年團
: 聚,後頭仍然是四年依親加上兩年長期居留。
: 許先生說,目前已來台,正等待身分證的大陸配偶,大部分都已經過了兩年團聚期;換言
: 之,將來就算取消團聚期,他們也享受不到,受惠對象是未來來台的陸配。
: 針對上述問題,劉德勳說,跨部會協調會議中,決定新增「折抵機制」;也就是假設新法
: 實施時,某名大陸配偶已過了兩年團聚期,可以將這兩年折算在取得身分證的六年內,也
: 就是再過四年,就能取得身分證。如果團聚期過了一年,就折抵一年,依此類推。
: 目前正在申請身分證的陸配人數是十一萬四千人。
: 【2008/12/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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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嫁來台灣了,六年就能換自由多划算。
這樣說話會真的比較文明嗎?
不需要貶低他人來提高自己的水準
目前陸配主要的問題是,目前主要族群是社會弱勢族群娶大陸配偶
也因此問題會較多
真正要想的問題是,這些陸配要如何讓他們融入台灣的社會
成為向上的力量,而不是造成排擠他們的意識型態,而延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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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32.194
推
12/12 20:5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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