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人關注大陸勝過大陸人關注台灣

看板Cross_Life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9/24 09: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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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風俗是指習慣可能會有沖突的地方 你到一個不吃豬肉的地方非得去買豬肉豈不找打﹖ 但繁簡根本沒有這問題﹐且不說繁簡這個問題比語言還低一個層次 就是語言又如何﹖你不用別人熟悉的語言﹐你自己交流有障礙 你想無障礙本身就是你用對方能明白的語言的一個驅動力﹐需要什麼“禮儀”嗎﹖ 生活中﹐你碰到一美國人﹐他跟你說英語﹐你覺得他沒有禮儀﹖胡鬧嘛 這麼說的話布什就沒有過講禮儀的時候了 既然談不上什麼“禮儀”﹐“基本”更是無稽之談 “國際”嘛我就不說了 你非得說這是“禮儀”﹐而且還是“基本禮儀”﹐其實就是想封人的嘴嘛 至於“沒有強制”﹐隻不過因為你沒有什麼力量來強制罷了 找茬就直說找茬得了﹐還來啥“基本禮儀” 拐著彎說別人沒有基本禮儀﹐咱還真沒見過這麼有“禮儀”的 【 在 plateauwolf.bbs@ptt.cc (高原之狼)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文有句話叫做「入鄉隨俗」﹐英文也有「When in Rome, do as the Romans do」 : (到了羅馬城﹐就學羅馬人一樣行動) 的說法。所以 scbhung 說按交流對象習慣而 : 改變自己的交流方式﹐是中外都讚同的做法﹐說是國際禮儀也沒有什麼錯。至於是 : 不是基本禮儀﹐我覺得也不重要。 : 禮儀這個東西﹐本來就不像法律那樣有強制性﹐要不要遵守也都是個人的選擇。反 : 正一個人不守禮儀﹐大家也就是討厭他不理他而已。至於你非要把不侮辱不誹謗這 : 種法律最低要求說成是禮儀﹐在我看來才是加引號的「禮儀」。 : ※ 引述《whiho@newsmth.net-SPAM.no (逢賭必輸~~烏哈嘟裡﹗﹗)》之銘言: -- 余讀教士書﹐知彼輩來華之初﹐多乏托身之所。初期天主堂與基督教堂迨多借地設於佛 寺、道觀之內。其神父、牧師講道往往便置十字架於佛前香案上。宣道至高潮時﹐往往 便揮杖直指神壇上泥塑木雕之佛像﹐斥之為糊塗偶像﹐有罪而無靈……。基督教原為排 他性極強之宗教﹐對異教之「敵我矛盾」﹐界限分明。詆辱異端之言辭﹐均極嚴峻﹔而 傳教士篤信本教真理﹐亦從不諱言之。有時在其辱罵異端至激烈之際﹐四周圍聽之僧侶 與群眾不但不以為忤﹐每每且為之歡笑助興…… ※ 修改:‧whiho 於 Sep 24 09:53:57 2008 修改本文‧[FROM: 211.99.222.*]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211.9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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