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被迫」當慰安婦的爭議?
這修改課綱我沒注意過,剛才稍微看了一下重點整理。
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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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01/659950/
高中社會課綱徵調,其中多項爭議都集中歷史科,教育部也承認歷史科引起外界爭議的有
17項。
今日出刊的《蘋果》報導,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先前在個人臉書上統整,17項爭議
主要源自4項問題,例如「日本統治」加上「殖民」、「接收台灣」改為「光復台灣」、
「慰安婦」增加「被迫」等字眼,違反課綱撰寫原則,不應做價值判斷或歷史論斷。《蘋
果》也整理這17項爭議,用一張圖讓你秒懂原課綱與微調後課綱的差異及質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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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連結內的敘述是不是正確,我直接看這新聞而已,有錯再幫忙修正一下。
日本統治 or 日本殖民,光復臺灣 or 接收臺灣這些爭議我沒立場,我覺得用哪個都行。
修改後我覺得只是較以中華民國的角度來寫,沒有違背事實,我感覺並無不妥。
但這些爭議學生要抗議我也沒意見。
令我不解的是這慰安婦的修改爭議………
慰安婦一詞本身就帶有被強迫、非自願的性奴隸的意思,
修改課綱加個被迫等同贅詞,畫蛇添足不是嗎?
假使不是被迫性交,那就是一般人你情我願的正常交配,那這就不屬於慰安婦的範疇了呀。
不過加個被迫或許只是國民黨的官腦子不好或是覺得加個贅詞比較帥,
這也能起爭議?甚至搞到有人以死上諫?只有我覺得太誇張嗎?
阿不然就公平點讓學生改一半阿,這提議大家覺得如何?
還是因為明年要選舉了,現在這些狀況只是選舉前的一日平常,是我太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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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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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的是繁體中文啦,簡體中文的字典裡沒有這涵義怪我囉?
※ 編輯: inebriety (118.171.147.179), 08/01/2015 11: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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