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恐龍法官!3女被狼父性侵沒喊「不」 求刑15年輕判8年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不死族)時間13年前 (2012/09/07 0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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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就是公權力行使 法官也有可能在非政府壓力下出錯,而造成錯誤判決影響人權,這個前提並無笑點 甚至新聞報導還有法官因為趕不及判決,直接剪下貼上的,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 否則為何有冤獄賠償這種東西 但是本案應該判幾年,就不是恐龍不恐龍這麼簡單 刑罰不是為了致被告於萬劫不復而存在 被告有一天還是要重返社會,如果他真心改過了認錯了 有什麼理由非重判不可? 刑罰必須斟酌個案,本案中除了被告已經悔過 判得越重就等於長期剝奪被害人至親 至少要尊重被害人的意見,是不是都永遠不想看到父親 而不是矇著頭一律重判才叫正確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stayinalive:我早說了 台灣充斥一些偽人權 118.166.140.102 09/06 10:58 : 我覺的 : 這個版上充斥了一堆連啥叫人權都不懂的人 : 人權指的是政府侵犯人民的權力 : 那本文的內容是法院判決的問題 : 並不是政府侵犯人民的權力 : 所以不是人權問題 : 連人權都搞不懂 : 就只會鬼叫人權 : 看了就好笑 : 除非本案的法官是受到政府的壓力去給不公正的判決 : 不然這跟人權完全沒啥關系 -- 無法無相無人無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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