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Sixers板5/19水桶案件

看板CourtBasketB作者 (Keine Ahnung)時間12年前 (2012/05/27 1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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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為結案裁定。 AngeLucifer及其分身之水桶處分改為水桶一年。 willyt君之Sixers板板主職予以無限期停權處分。 本案涉及其他人的部分, 後續應比照本案中間裁定及#1FlN_hL4 (CourtBasketB)之原則, 由Sixers板其他板主接續處理。 說明: 1.先整理本案事實部分: willyt板主之公告:Sat May 19 10:16:13 2012 AngeLucifer在公告下推文:

05/19 10:27,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19 10:27
w板主認定其為鬧板, 在05/19/2012 10:27:44 設定水桶, 接到系統通知訊息的AngeLucifer感到不滿, 便在NBA板的Live文中推文:

05/19 10:29,
在76人板推個XDDD就被桶了, 我是不是該投訴他啊?
05/19 10:29
比賽結束後,在NBA板的Box文中推文:

05/19 11:08,
罷免程序請見本板 #1FIS1n4f 有意願請站內信
05/19 11:08

05/19 11:09,
底線是五個上站滿1000次, 文章滿百的id
05/19 11:09

05/19 11:10,
我不認為這跟NBA無關, 76人板眾也是人, 他們不值得這
05/19 11:10

05/19 11:10,
樣的人把好好一個板面弄臭
05/19 11:10

05/19 11:13,
我就是第一個XD的人啊,這麼有趣的文我笑一下也不行XD
05/19 11:13

05/19 11:13,
先不論後面的推文如何, 該篇公告本身就很有XD的點
05/19 11:13

05/19 12:47,
我不知道他的心理狀態, 但想罷免他請寄站內信給我
05/19 12:47

05/19 12:47,
審核過了我一一通知各位前往罷免
05/19 12:47
同時也在Celtics板的Live文中推文:

05/19 10:30,
在76人板推個XDDD就被桶了, 我是不是該投訴他啊?
05/19 10:30

05/19 10:46,
76人版暴動中XD
05/19 10:46

05/19 10:53,
我只是去看神版主XD一下就被桶啦, 檢舉要上哪去呀?
05/19 10:53

05/19 14:41,
認真回一下, 我就是第一個推XDDDD的人, 原本只是看到
05/19 14:41

05/19 14:42,
有人在總板提就去逛了一下, 看到那句
05/19 14:42

05/19 14:42,
"要是繼續有人來這邊追求公平正義就比照辦理"
05/19 14:42

05/19 14:43,
忍不住就XD了; 說也奇怪, 我與該板素無往來, 版主竟
05/19 14:43

05/19 14:44,
從幾個XD就心虛了,覺得我笑它了,覺得我追求公平正義
05/19 14:44

05/19 14:45,
了,一桶就是2900餘天,先是於法無據,再是於理不合,只
05/19 14:45

05/19 14:46,
是他單方面的覺得我在攻擊他,板主就可大顯神威
05/19 14:46

05/19 14:47,
您說這正常嗎? 咱隊板向來溫良慣了, 或許難以想像吧
05/19 14:47

05/19 14:47,
再說了, 我XD的意味在他那句公平正義裡的矛盾
05/19 14:47

05/19 14:49,
只是覺得板主間接婊自己不公不義很滑稽罷了
05/19 14:49

05/19 14:49,
與球隊立場勝負無關,只是做為一個邏輯正常的人曖昧一
05/19 14:49

05/19 14:50,
笑,就有這麼誇張的處分,難道不該發點聲嗎?
05/19 14:50

05/19 14:52,
前面幾位板友只怕誤會了, 我的"XDDD"可無關立場, 我
05/19 14:52

05/19 14:52,
既無意, 也沒那個能耐代表本板去他板推文, 只是出於
05/19 14:52

05/19 14:53,
個人意志的表達,既不是在替各位出氣,也不是在為BOS打
05/19 14:53

05/19 14:54,
抱不平; 就因為有個傢伙支持的球隊今天跟我支持的球
05/19 14:54

05/19 14:54,
隊競賽, 所以我不能對他脫序的行為表達意見, 那未免
05/19 14:54

05/19 14:54,
避嫌過頭, 稍顯做作了吧
05/19 14:54

05/19 14:55,
還是推一下本板板友, 大多保持理智的優良傳統, 說了
05/19 14:55

05/19 14:56,
這麼多也只是告訴各位, 輸球, 黑哨, XD, 三者不關聯
05/19 14:56

05/19 14:56,
我沒戴那帽子, 各位也别把它往我頭上安了吧
05/19 14:56

05/19 15:03,
09-10年我們被魔術淘汰的時候, 隊版普遍聲浪是希望
05/19 15:03

05/19 15:04,
魔術贏了我們就要拿總冠軍, 魔術板友也很領情, 雖然
05/19 15:04

05/19 15:05,
輸球了, 但兩邊球迷好聚好散, 這是我在NBA群組看到最
05/19 15:05

05/19 15:05,
棒的事; 所以我不覺得這是"他版事務",有這種人"君臨"
05/19 15:05

05/19 15:06,
友板,衝突絕不會只有一次,該板板主是否適任,票決
05/19 15:06

05/19 15:07,
申訴效果頂多保我一人, 過段時日難保他不故態復萌
05/19 15:07

05/19 15:08,
適不適任, 投票決定; 若他只是心神喪失出了包, 想是
05/19 15:08

05/19 15:09,
沒那麼容易被扳倒吧? 反之一個管理者如此不受歡迎
05/19 15:09

05/19 15:09,
還是趁早換了吧
05/19 15:09

05/19 15:21,
在我看來問題在哪裡是蠻明顯的
05/19 15:21

05/19 15:23,
所以說啦, 有沒有立場評斷自不在我, 票決啊
05/19 15:23

05/19 15:26,
再者p板友或許是一次看到全貌, 因果關係不大清楚了
05/19 15:26

05/19 15:26,
首先我推了一個XDDD, 沒有鬧版的主客觀構成要件
05/19 15:26

05/19 15:27,
但是該板板主一桶7年, 犯了眾怒
05/19 15:27

05/19 15:27,
起因是我對他邏輯的曖昧一笑, 後果是眾人對他霸道的
05/19 15:27

05/19 15:28,
反彈, 亂版這高帽子我可戴不起, 我也沒扛著C's板友的
05/19 15:28

05/19 15:28,
招牌去"BOS:XDDDDDDDDDDD", 何亂之有?
05/19 15:28

05/19 15:39,
因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啊
05/19 15:39

05/19 15:40,
大部分的人怕麻煩吃了虧會往肚裡吞, 要找五個老ID
05/19 15:40

05/19 15:41,
來送審罷免案也不是太容易的事, 只是他今天碰到一個
05/19 15:41

05/19 15:42,
不怕麻煩的人
05/19 15:42

05/19 15:43,
再者若不是今天事情規模變大, 我也不會想動手吧
05/19 15:43

05/19 15:44,
另外罷免文中就有些七六人板友的意見, 可以看看
05/19 15:44

05/19 15:51,
我是不會預設立場他們是不是反串啦,不能舉證的東西我
05/19 15:51

05/19 15:51,
都當他是真的.. 因為不信你也不能幹啥
05/19 15:51

05/19 16:59,
嗯, 我是不會無聊到去猜人家是不是反串啦, 身為一個
05/19 16:59

05/19 17:00,
乾淨迷...XD
05/19 17:00
嗣後,在Sixers板同一公告文底下,AngeLucifer使用分身繼續推文:

05/19 10:32,
板主大人, 誤會啊! 我藐視的不是公告文, 是你啊!!!
05/19 10:32

05/19 10:33,
我看你這板主能幹多久
05/19 10:33

05/19 10:35,
行啊, 看看你威力踢有本事, 還是我AL有辦法
05/19 10:35

05/19 10:41,
有種你就把推XD的全桶了, 要不就把我主ID放出來道歉
05/19 10:41
AngeLucifer在Sat May 19 12:29:16 2012於組務板提出罷免提案, willyt板主設定分身AngeLucifiel水桶後, 於Sat May 19 19:13:54 2012在Sixers板發布公告, 公告中有針對AngeLucifer的罷免提案回應, AngeLucifer再使用另一個分身繼續推文:

05/19 19:39,
我是AL, 我看不懂你怎麼會覺得推XD跟酸裁判是一樣的
05/19 19:39

05/19 19:41,
我XD的對象從來不是球員裁判, 有人到貴板行攻擊性推文
05/19 19:41

05/19 19:41,
, 我XD以對; 板主一番公平正義的措辭, 我XD以對
05/19 19:41

05/19 19:42,
你不過是拿舊因預設我攻擊你的立場,才有這種莫名其妙的
05/19 19:42

05/19 19:43,
判決; 我給過你台階, 道歉, 放人, 否則我自有打算
05/19 19:43
該分身ID亦被設定水桶。 2.首先,AngeLucifer所受之最初的水桶判決是否合理? 我同意willyt板主在下判決時,應該對AngeLucifer的相關屬性有所認知, 例如其係Celtics之球迷及該隊隊板的使用者, 且其在NBA板與Celtics板的live文中均有與該場比賽相關的激動推文, 這些context並不難得知,且在判斷推文意圖時將之列入考量亦是合理的, 並不能說成是挾舊怨報復。 然而,如同前面已經說過的, 我並不贊成目前部分隊板不分嚴重程度一律永久水桶的做法, 即使認定AngeLucifer的推文有鬧板的意圖, 其推文內容本身並非嚴重違規,板主在公告中不應以戲謔的態度判斷刑期, 而應該審慎給出判斷為違規及量刑的理由與依據。 (例如,說明由AngeLucifer在NBA板與Celtics板的推文判斷, 其發言很可能造成Sixers板使用者的不滿,產生不必要的紛爭, 因此請其暫時進入水桶冷靜,有疑問請來信板主說明等等。) 因此,若AngeLucifer在被水桶處分後循申訴管道救濟, 假設willyt板主維持原判,而進行組務層級, 視審理過程進行的狀況而定, 組務很有機會將水桶減至一個月以下, 甚至也可能直接撤銷水桶處分的判決。 3.然而,無論AngeLucifer後來如何說明其主觀意圖究竟為何, 前揭1.所引推文已經很清楚的顯示AngeLucifer在被水桶處分之後, 客觀上有以下的行為: a.並未循PTT所保障之正常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b.將發生在Sixers板的紛爭帶往無關的NBA板與Celtics板, 在無關的NBA板與Celtics板評論Sixers板板務, 並在NBA板與Celtics板動員罷免提案與罷免案所需的支持者。 c.在Sixers板使用分身ID繼續發言。 從前面的中間裁定裡已經揭示了很清楚的原則, 無論板主的處分或其行為如何不當,造成板面混亂的行為都沒有正當化的可能, AngeLucifer的行為在多個層面擴大並造成了Sixers板的板面混亂, 其中,b.行為使該板的紛爭擴散到其他板面, 即使AngeLucifer辯稱其無動員的意圖, (AngeLucifer辯稱其不熟悉相關管道故有在該等板面詢問的需求一說, 對照其完全無須詢問即能知悉並操作罷免提案乙事即顯然無足採信。) 客觀上其行為已有效地自其他板面動員使用者至該板引發混亂。 若PTT別無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管道,此種行為尚可解為自救行為, 但既然既有申訴復有罷免等有效的救濟途逕, 使用者捨正當救濟途逕不從,而採取此種行為, 在客觀上引發板面混亂時,即應負起相應的責任。 附帶一提的,AngeLucifer在動員罷免提案時所稱的「綁架」一說,亦難成立。 蓋若有任何七六人隊的球迷對Sixers板板務有意見, 同樣可以行使PTT賦予的各種權益,包括在該板討論板務,至組務檢舉、申訴, 亦或選擇自行行使罷免權利等, 故該等說辭並不能合理化AngeLucifer自我任命為代理人, 而在非相關板面進行動員的行為。 此與本案中間裁定中將所有轉錄公告文至無關板面的行為判處水桶的原則類似, 比較兩者行為的積極程度,AngeLucifer的行為顯然要嚴重非常多。 最後,c.行為在PTT與本群組屬於明顯的違規行為, 若容許以開分身ID的方式規避水桶處分,等同取消了水桶處分的禁言效果, 本板過往判例已明示過針對此種行為予以加重處分係屬合理, (例如#1FLECBm7 (CourtBasketB)) 因此綜合考量以上各點之後,決定給予AngeLucifer一年的水桶處分。 4.最後,在審理的過程中已經多次指出willyt板主在處理的過程中, a.在行使板主權力時未盡溝通的義務 b.以挑釁的態度面對使用者的質疑 c.未能在第一時間善用板主所有的管理工具來控制Sixers板上的混亂 這些行為本身顯然已經宣告了willyt板主在管理上的不適任, 體育群組大部分的板面,其使用者或多或少都是fans, 加以多數體育活動的本質,就是競爭與對抗, 因此衝突、對立與非理性,可以說從根本上就存在這些看板活動的本質裡, 在這樣的環境下,板主在行使管理權力時更必須保持冷靜與理性, 若板主不能保持理性,則不適合再繼續擔任此一職務。 因此,本案的最終裁定原本應該是將willyt板主解任, 但因在本板willyt板主尚有我上任前的案子未結案, 因此先以停權方式處理,以待該案結案。 當然我深深理解PTT對於無給職的板主要求很多, 既要有熱情顧到板面經營,又要冷靜維繫板面秩序, 事實上有許多使用者在這個過程中指出willyt板主平日對Sixers板的經營貢獻良多, 但同時也有許多使用者指控其行使板主權力太過霸道,經常拒絕與使用者溝通, 如何在這件事情上劃一條合理的線,讓所有人都能知道該怎麼進行,並非易事。 因此組務希望能藉此案例進一步與各隊隊板的板主群溝通出具體的解決之道, 我想目前透過這個案子丟出的訊息應該不難做到: 「保持理性,公告說明判決理由,水桶處分應適度區分違規的嚴重程度」, 這些應該並不是太過份的要求,也不難做到。 若板主群們仍有意見,歡迎至組務板上發表, 或許最終可以有一些最基本的組內規範出來,以協助各位管理板面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補充漏字。 ※ 編輯: Alfred 來自: 99.125.165.60 (05/2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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