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KDDKDD-2016/10/26

看板CourtBasebal作者 (agGREssion)時間7年前 (2016/10/28 00:40),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裁定: 維持板主原判。 理由: 1. 趕羚羊有其貶意與嘲諷性 申訴人如果拿這些影片做為申訴理由,可能還比較有道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aynStEsTwU
SHK&GTS「趕羚羊草枝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mm354cUBk
五月天「春天的吶喊MV」 但你根本沒做什麼說明與辯解,這是要我們怎麼判斷這三個字是否就只是單純 的意義?你的寥寥數字說明,根本是貧弱到完全沒辦法推翻板主的論點啊。 說實在話,在次文化的影響之下,大多數的網路使用者都知道這三個字代表的 意思,因此我不認為申訴人是無辜的。 也就是說,這三個字被板主認定為「髒話」的轉音,這是很正常的判斷。所以 板主裁量並無問題。因此該行為適用板規 B-1,水桶10日。 2. 無法舉證「趕羚羊」在該句推文的無辜性 根據申訴人在 #1O49k1ce (Elephants) 的違規推文來看:

10/26 20:03,
趕羚羊葉君璋再笑啊
10/26 20:03
如果申訴人能證明葉君璋與趕羚羊的相關性,可能還比較有道理。 因為無法從現實的情況中證明葉君璋與羚羊的相關性,因此認定這三個字是髒 話的轉音。或許申訴人是覺得要用髒話當發語詞比較有氣勢,但既然敢踩線, 就該知道自己會弄髒雙腳。 3. 請權利受損的使用者一定要了解相關規範 以本案為例,申訴人一開始是寫信給板主,雖然確實有溝通的效果,但不符棒 球群組的規範,因此信件內容作為溝通證據是無效的。一定要有Baseball_BM 的溝通文章,且已完成溝通,方可進行申訴程序。 不要一直寫信來問為什麼還沒處理,麻煩再看看相關文章,是否有提醒到自己 的疏忽呢? 你如果沒有了解相關規範,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利? 板主或小組長並不是小天使,有問必答。 還有,我重申一遍,回覆使用者信件不是板主與小組長的義務,站規沒有這樣 的規定。原則上還是建議板主盡量回覆「必要」且「必須」的信件即可。 同時,對於無理/無禮的信件,板主不需理會。 還是那句話,自重而後人重之,謝謝你的理解。 -- 本案於小組長層級審理完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內於 CourtSports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39.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77586421.A.B16.html

10/28 02:28, , 1F
Zzzzzzzzzz官官相護呢
10/28 02:28, 1F

10/28 02:32, , 2F
Elephants板規B-1寫明著髒話或消音
10/28 02:32, 2F

10/28 02:32, , 3F
不曉得什麼時候連轉音都可以計入B-1規範?
10/28 02:32, 3F

10/28 02:32, , 4F
板規有寫轉音要水桶?
10/28 02:32, 4F

10/28 02:32, , 5F
既然規章裡沒寫明轉音/斜音不行 那就沒有水桶的理由
10/28 02:32, 5F

10/28 02:32, , 6F
啊Zzzz
10/28 02:32, 6F
文章代碼(AID): #1O4YtriM (CourtBasebal)
文章代碼(AID): #1O4YtriM (CourtBaseb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