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Honorguard06不當判決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Englishness)時間9年前 (2016/03/28 22:02), 9年前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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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 引述《cash35 (Englishness)》之銘言: : : → Honorguard06: 比例原則您真懂?說來聽聽 1.164.18.42 03/28 13:29 : : 比例原則是一個憲政的觀念,主要是用來衡量一個國家所作所為 : : 是不是「下手不知輕重」。 : 會把比例原則稱之為衡量是否「下手不知輕重」 : 可見閣下完全不懂比例原則真諦,還拿出來說嘴 可見板主完全不懂比例原則,真的是完全不懂。 : : Honorguard06確定要基於「卓二板」給我判半年嗎? : : 或是3.A警告一下大家以後不要再「老調重彈」,輕輕放過。 : : 從26,500項卓二板發言中,對我判例3.A半年 : : 大家試著將Honorguard06這兩件事的處理方式 : : 放在「比例原則」下去檢驗看看? : 好,比例原則包含三大項 : 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衡量性原則 : 適當性原則代表採取手段是否合乎規定,我可以明確告訴你,是 適當性原則,是用來衡量你的手段「是不是能達到目的」 而不是衡量你的手段「是否合乎規定」 光第一點就看出你根本什麼都不懂,還裝懂。 比方說你要遏阻亂超車行為 一種手段是詛咒對方、一種手段是把對方打到住院半年 後者屬於有效手段,合乎適當性原則。 : 必要性原則是最小侵害原則,我也可以告訴你,是,不然整串裡面你已經踩線很多次了。 必要性原則是最小侵害原則,有多種手段可以達到目的的話,用侵害最小的手段 從你對第二原則的涵攝錯誤,也看的出你真的什麼都不懂,還裝懂。 以遏阻超車為例,你可以把對方打到住院半年 但你也可以用警告,或是用罰款。 如果你覺得推文不當,大可直接就引戰和人身攻擊這兩點 把先引戰和人身攻擊的MBAR和我一起禁言 但你選擇放過MBAR,只對我做禁言處罰 引的還是跟後來吵架無關的部分 代表你在意的點,根本不是後來的引戰和人身攻擊。 你在意的點,根本是我提到三星展示機烙印問題 或前面你自己答辯所稱的「卓二板」問題 假設誠如你所答辯,你在意的是「卓二板」 應該照你之前對板友群體攻擊果粉的那份寬容(先給個警告)警告讓大家知道,板主不喜歡「卓二板」這個詞 這樣同樣可以達成目的,而且對人民/板友的傷害最小。 : 衡量性原則則代表對權利之侵害和使用的目的必須相當,使用者 cash35 於文中放地圖砲, : 跳針推文引戰、譏笑板友頭腦不好,對於此懲處,本板認為合乎原則。 衡量性原則同樣涵攝錯誤,你對比例原則不但不了解,還根本是誤解。 衡量性原則 是衡量你Honorguard06(代表國家/公權力)對我(代表人民)的侵害(禁言) 與目的(不要違規)需要平衡,不要用「大砲打小鳥」 比方說,針對板友個人的人身攻擊判例,kblover板主執行過最多次 針對個人都只判一個月,且很少累犯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6342992.A.6FD.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6423978.A.213.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7337314.A.11C.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7946496.A.06F.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0192185.A.535.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1190639.A.CA0.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1385803.A.9F3.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3387344.A.0DE.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5956757.A.A62.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6074534.A.EFF.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30061358.A.5C8.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32223620.A.4A1.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34442476.A.614.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35384695.A.030.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21762565.A.652.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21214365.A.60B.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8481650.A.973.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8696873.A.D15.html 另一位很少侵害板友(人民)的板主PTTOnline 針對個人攻擊,累犯才判到3M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49798118.A.374.html 趣味判例: 對個人嚴重人身攻擊,只警告不罰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2089430.A.554.html 趣味判例: MBAR慣用的挑釁引戰技法被警告過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45911281.A.951.html 趣味判例: 批評三星產品烙印(對事不對人) 判半年 猜猜看是誰才會這樣判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2687410.A.DE0.html 趣味判例: 一句話批評三星產品(對事不對人) 判半年 猜猜看是誰又這樣判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40348579.A.6E6.html 趣味判例: 一句話戲謔三星S7如果進水自動過保 判半年 猜猜看是誰判的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7355549.A.D60.html 我為了申訴你,把你們三位上任以來所有的判例都看過了 我只能說Honorguard06的水準,不要說當小組長了 比例原則都能理解的這麼偏差,操作的這麼離譜 連當板主能力都不太夠,真的不考慮自己辭職嗎? : 推 cash35 : 看過去關於烙印的討論,正常使用都是星粉在定義的, 03/03 16:17 : → cash35 : 而且很多都是展示機 03/03 16:17 : 推 cash35 : 展示機烙印文搞不好是h粉lg粉貼的啊,討厭oled在卓 03/03 16:20 : → cash35 : 二板也算主流言論,怕果粉戴不起那個帽子 03/03 16:20 : → MBAR : 現金有證據證明正常使用都是「星粉」定義?亂扣人家 03/03 16:31 : 推 cash35 : 這串一堆幫果粉定義扣帽子的要不要先拿證據出來? 03/03 16:55 : 推 cash35 : 至於證據,建議MBAR先在板上關鍵字「烙印」看一下主 03/03 17:01 : → cash35 : 張amoled正常使用沒問題的是什麼粉,再來搶帽子戴 03/03 17:01 : → cash35 : 喔 03/03 17:01 : 推 cash35 : 我看拿Note2的人都用的挺久 03/03 17:06 : 推 MBAR : 哇你說人家是星粉人家就星粉啊?好大的官威, 03/03 17:13 : → MBAR : 咦你不是官,只是鄉民? 03/03 17:13 : → MBAR : 這帽子到處送,還是要小心啊界限啊現金35XDDD 03/03 17:14 : : 推 cash35 : 好笑,幫果粉亂扣帽子裝作沒看到,講過星粉反應就這 03/03 17:34 : → cash35 : 麼大,MBAR是選擇性辦案的官?還要我提證據勒,看 03/03 17:34 : → cash35 : 看自己是什麼嘴臉再來耍官威吧 03/03 17:34 : : 同篇文章下有多處挑釁 : : → cash35 : 樓上好大官威 03/03 17:57 : 推 cash35 : 請MBAR講一下星粉的定義,讓小民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03/03 17:59 : : 推 MBAR : 你自己要定義人家是星粉,現在叫我提定義?請問你中 03/03 18:07 : → MBAR : 文閱讀能力是不是很不太好? 03/03 18:07 : 推 cash35 : 我到底說錯什麼話? 03/03 18:51 : 推 cash35 : https://goo.gl/HU8ciq 證據幫檢察官MBAR找好了 03/03 18:59 : → cash35 : 請MBAR檢察官勘驗證據 03/03 19:00 : → cash35 : https://goo.gl/dylNgL 正常使用 03/03 19:01 : 推 cash35 : https://goo.gl/WTxSc3 03/03 19:04 : 該使用者貼出之推文,僅能證實三星說使用正常的是三星使用者 : 針對此項,該推文「正常使用都是星粉在定義的」已屬無端放砲 : 推 cash35 : 我有說你是星粉嗎? 03/03 19:21 : → cash35 : 我發現好像招惹到小劇場或平行世界來的人 糟 03/03 19:22 : 推 MBAR : 那你要不要先回答一下「都是星粉」,不要跳針阿 03/03 19:23 : → cash35 : 主張「正常使用不會烙印」的很多是三星用戶 03/03 19:24 : → cash35 : 三星用戶難道不能被說星粉喔?那蘋果用戶不是果粉? 03/03 19:24 : 三星用戶不等於星粉,邏輯上有嚴重謬誤。 : → MBAR : 哈,趕快改口了齁。早點這樣不就好了,乖 03/03 19:24 : → cash35 : 所以才要請新警察或檢察官MBAR定義什麼是粉啊 03/03 19:25 : → MBAR : 「很多」=「都是」?我看你中文好像真的不好 03/03 19:25 : → cash35 : 請問MBAR,我改口什麼? 03/03 19:25 : → MBAR : 不要只會轉移焦點啦,知錯就好 03/03 19:26 : → MBAR : 你覺得「都是星粉」跟「很多都是三星用戶」一樣? 03/03 19:26 : → cash35 : 這樣你也爽XD 03/03 19:26 : → MBAR : 如果你覺得是,那我就不跟你計較你中文不好 03/03 19:26 : → cash35 : 好啦,主張正常使用不會烙印的都是三星用戶這樣? 03/03 19:27 : → MBAR : 是不是你先回答一下啊,不要只會轉移話題或問人家 03/03 19:27 : → MBAR : 爽不爽 03/03 19:27 : → MBAR : 所以你主張,「用三星的都是星粉」,這樣沒錯吧 03/03 19:28 : → cash35 : 我中文應該比板上大部分人好,當年聯考國文80全國前 03/03 19:28 : → cash35 : 0.5%....XD 03/03 19:28 : 以邏輯上來說看不出來 : → MBAR : 我看不太像阿...都是跟大部分都分不清楚... 03/03 19:29 : → MBAR : 太久沒用了吧,呵呵 03/03 19:29 : → cash35 : 我不能用星粉來替代用三星的人嗎?就像很多人也喜歡 03/03 19:30 : → cash35 : 用果粉來稱呼用蘋果的人啊?下次看到有人稱X粉 03/03 19:31 : → cash35 : 你要不要也跳出來主張一下不要亂扣帽子? 03/03 19:31 : 推 MBAR : 我沒有說你不能阿,就說你閱讀能力不好。 03/03 19:31 : → cash35 : 還是你就承認自己為反而反就好? 03/03 19:32 : 邏輯上有謬誤後,尚稱其他使用者為反而反。 : → cash35 : 是喔,那你要不要證明我閱讀能力怎樣不好? 03/03 19:32 : → MBAR : 呵,你爽就好囉XDD 03/03 19:32 : → cash35 : 我倒是可以證明你不但閱讀能力不好,頭腦也不好 03/03 19:33 : → MBAR : 就很不好啊...你自己看一下我們對話就知道了,這麼 03/03 19:33 : → cash35 : XD 03/03 19:33 : C板友還指稱M板友頭腦不好,已屬人身攻擊 : 以「卓二板」作為水桶主因乃是考慮其推文中已有多處觸犯板規,僅舉其一作為水桶原因 : 實則該板友於原文中多處挑釁及違反板規,合併處分後僅取其中一項公告。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18.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459173758.A.7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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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guard06操作比例原則之謬誤,將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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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志擔任板務或公權力者的引以為戒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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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2:06, , 3F
^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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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h35 (125.230.118.168), 03/28/2016 22:08:02 ※ 編輯: cash35 (125.230.118.168), 03/28/2016 22:09:49 ※ 編輯: cash35 (125.230.118.168), 03/28/2016 2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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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中文程度跟這邏輯,哈。要不要乾脆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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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只有我想的才是對的,你們說的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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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那可能還會讓人對你有點尊敬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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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串讓我一大早就笑開懷,也是該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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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5:45, , 8F
好笑的是你吧?還特地跑來表現你常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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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攻擊挑釁引戰技法,但我這次不會上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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