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memy) #1HE1_Ecy (LoL) 判決文申訴
※ 引述《no4 (2007/09/27)》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o4 信箱]
: 作者: no4 (2007/09/27)
: 標題: #1HE1_Ecy (LoL) 判決文申訴
: 時間: Wed May 1 02:14:58 2013
: 簡單整理討論板規的前一封信
:
: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 ↑
: "發言行為引起板面爭議於先"
: ↓
: "構成板面違規"
: ↓
: "判定為引戰違規"
: ↓
: "依其板面發言事證判定是否具刻意意圖"
: ↓ │
: "構成釣魚違規" ↓
: "發言因果與上下文"
: "總觀嫌疑者的板面發言歷史"
: "該處發言的語境與所言之事實情況"
: "是否具板務警告後或特殊時期下 而執意為之的行為"
: "是否具誤導或實質致使他人誤解或實質違反板規之嫌疑"
: ps.
: 1. 如果該嫌疑者引戰意圖明顯為刻意或是惡意 則很有機會構成釣魚違例
: 2. 如果該嫌疑者引戰之後 誘使或確實致使他人連帶於板面違規 也很有機會構成釣魚違例
:
: 在這邊本人要向 #1HE1_Ecy (LoL) 判決申訴
: 首先關於引戰的部份本人並未對該篇文章所有的板友對內文提出的意見有任何回應,
: 就該文章而言應該是並無構成引發爭議* ( http://tinyurl.com/c3ng3lh )的情形,
: 雖有因文章造成其他板友違規的事實,但其行為不構成引戰的狀況。
: 就猶如 puddingsb前篇實況文中參雜個人情緒但回應板友意見時並無造成爭議一般,
: 沒有回應,哪來的'爭辯議論'行為呢?
: ┌─────────────────────────────────────┐
: │ 文章代碼(AID): #1HE1_Ecy (LoL)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處理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62632654.A.9B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4 Ptt幣 │
: └─────────────────────────────────────┘
: ●12549 m32 3/07 memy □ [公告] 多人水桶處理
: 文章中寫到
: 當事者no4 於其後更改文章標題 使其具[新手]屬性
: 並旋即來信檢舉多人噓文違規 其內聲稱為"評論LOL新手"
:
: 板主群認為 本板成對板規[A4][C4]之新手發問保護條例
: 其立意乃保護剛接觸本遊戲新手之發問權
: 並非給予有心人士大放厥詞製造板面爭議 而無須負擔其發言責任之規避
: 板主群合議認定當事者no4此撰文與更改文章標題之方式 具誘使他人觸法之意圖
: 判定屬於[C1]釣魚違規 該文[新手]屬性無效
: 累計其下他人因其而違規之水桶時間總和 並以劣文退回處理
: 但其中對於判決其中的部份內容本人需要申訴
: 本板成對板規[A4][C4]之新手發問保護條例
: 其立意乃保護剛接觸本遊戲新手之發問權
: 並非給予有心人士大放厥詞製造板面爭議 而無須負擔其發言責任之規避
: 板主群合議認定當事者no4此撰文與更改文章標題之方式 具誘使他人觸法之意圖
: 當中本篇判決文章我本人no4並無違反[A4][C4],
: 本人認為就算標題未為改成具[新手]屬性,也不會因此影響[A4][C4]違規與否,
: 自然沒有規避發言責任的動機,此修改為[新手]屬性僅只希望針對部份板友,
: 其行為針對 elo未及其評論對象的發言而揶揄本人 elo高達鍵盤3000-4500,
: 這部份雖然未違反[C2]但卻是未針對文章內容評論直接評論發言者的行為,
: 本人認為這樣的行為對於評論上不友善所以才更動具含[新手]屬性請板主處理此行為。
: 再者
: 並旋即來信檢舉多人噓文違規
: 本人至遭貴板水桶之前都有檢舉違規行為的習慣,
: 況且[C2]乃必須當事人才能檢舉的違規項目,
: 我本人遭受違規的人身攻擊必然只有我本人能夠檢舉,
: 遭受他人言語攻擊後檢舉乃普遍之狀況,
: 此外[C4]違規項目本人也有曾親身經歷,
: 固然印象深刻,對於違規的檢舉也並非特別針對,
: 要拿這些檢舉項目來指稱本人是 '有心人士' 這點,我本人提出抗議,
: 最後本人認為自我懲處的時間已到,
: 所以寄信申訴關於 #1HE1_Ecy (LoL) 一案的爭議,
: 在這邊要求取消關於'誘使違規'部份的判決。
板務方還原該爭議事件經過
◎ 1. 當事者no4 於 2013/03/04 14:16:14
於本板使用"[心得] TPA 打輸 AHQ的檢討 關於中路"作為文章標題進行發文
其內文主要闡述目標為 2013/03/02 當晚於TeSL賽事中TPA對AHQ的表演賽內容
由於該賽事結果引起眾多相關爭議
本板依循板規第十三項 發布特殊時期公告作為警告
#1HCVP4c1 (LoL) [ptt.cc] [公告] 特殊時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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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具內容或觀感問題的文章洗板,本板暫時進入特殊時期。
經板主群審查若具有挑釁、諷刺、攻擊、反串、釣魚等性質,
板主群有權直接鎖定處理不適當之文章,或直接劣文退回。
請板友自重,乖乖地看比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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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並有與該賽事之相關水桶公告
#1HCZYXXQ (LoL)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劣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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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已宣布為特殊時期 本次給予嚴格判定
以下之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等等 具觀感爭議問題之被鎖定文章 判定全部劣文退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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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其內文主要闡述目標為 2013/03/02 當晚於TeSL賽事中TPA對AHQ的表演賽內容
板務方針對當事者no4所發該文 判定為該次賽事之後續影響 給予相同嚴格判定標準
◎ 2. 文章本文部分所具之爭議
如同判定當事者no4違規之水桶公告內所言 (#1HE1_E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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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者no4 具多處撰文以模仿複製之方式 自電競選手Toyz於其所屬FB粉絲團之發言
且屬名"希望能給TPA中路的toyz一些幫助"
板主群認為 該者多處模仿複製他人發言之方式 判定屬於[C1]反串引戰違規
且本板並沒有規定電競選手必須閱讀本看板文章之義務
給予電競選手之建議 應發佈至該選手專屬討論管道為佳(FB粉絲團.私人信件訊息等等)
板主群合議判定當事者no4自該文章本文之處為其後延伸板面爭議之引戰始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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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板務方多次重審合議 仍認為當事者no4此類寫作方式 具挑釁意味
對於文章寫作方式本身所構成之引戰嫌疑 以及其後所致相關板面爭議事實
仍維持當事者no4原板面違規判定為成立
◎ 3. 該文經過當事者no4數次編輯 以及更動標題
經板務方調閱該文章編輯紀錄 可見如下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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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3/04/2013 21:33:50 Mon
[問題] TPA 打輸 AHQ的問題關於中路 (新手分析)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3/04/2013 16:51:31 Mon
[問題] TPA 打輸 AHQ的問題檢討 關於中路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3/04/2013 16:11:15 Mon
[問題] TPA 打輸 AHQ的問題檢討 關於中路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3/04/2013 14:43:01 Mon
[問題] TPA 打輸 AHQ的問題檢討 關於中路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3/04/2013 14:40:05 Mon
[心得] TPA 打輸 AHQ的檢討 關於中路
03/04/2013 14:16:14 Mon (原發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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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首先使用[心得]作為文章標籤(14:16:14)
當事者no4並於引起板面觀感爭議之後 更改文章標籤為[問題](14:43:01)
及於文章標題備註[新手]屬性(21:33:50) 以及來信檢舉(21:41:39)
其檢舉信件內供稱
"文章屬於「新手」的[問題]文(僅新手發問之首篇不受限制)。
這邊我要備註一下,我雖然並非剛接觸 LOL,但卻是貨真價實的評論 LOL新手
再者,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是板規[C4]加重判定的文體
據我不仔細的看就有兩位板友不斷的連續噓文
更有很多板友用具爭議性之推噓文,而這部份族繁不及備載
不斷的討論揶揄Elo及未註明任何反對原因之噓文←這點為大宗"
並欲依本板板規[C4]保護傘條款子項(*註)
針對其下列舉諸多板友對其稱謂"新手"之負面評論噓文 尋求加重判定之處理
於信件中追溯他人對其批評最早可至 03/04 14:18
註: 本板針對遊戲新手發文之保護傘條款 有兩項板規進行相關子項敘述
A4【討噓行為】
不受板規[A4]所限制的文體: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
*註1: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雖不因板規[A4]有所限制,
但若明顯滿足其他項板規之違規定義時,
板主可另擇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新手」的[問題]文之系列其他回應文章,雖具「新手」之[問題]標籤,
但仍受板規[A4]所限制(僅新手發問之首篇不受限制)。
C4【連續噓文、具爭議性之推噓文】
板規[C4]加重判定的文體:[心得]文,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
該兩項板規成對並保護遊戲新手發文者 免除板規[A4]判定
對於惡意針對遊戲新手經驗之噓文者進行加重判定
本板板務方對於所謂"新手"的定義原則
亦如本人曾於本組務板 #1GZQzTz- (ComGame-Plan) 內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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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重點在於
板主群三人皆認為"遊戲接觸時間不等於遊戲技術層級"
本板板主群定義的新手為遊戲接觸時間不足之玩家 並非操作技術不佳之玩家
故本板板主群判定您"不是遊戲新手" 並因為這個原因 造成板面觀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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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其當事者no4聲稱為"評論LOL新手" 並不屬於板務方定義會受到板規保護的"新手"
no4聲稱其為新手若為成立 則可規避[A4]違規於先(雖有滿足其他項板規之違規定義)
並同時追溯修改[新手]標題至時間點之前的他人負面評論 意圖尋求他人噓文判定加重
經板主群合議 仍認為如此行為具釣魚意圖 判定[C1]釣魚子項違規仍為成立
(意圖誤導或實質致使他人誤解或實質違反板規之行為)
另 由於本板板規 對於意圖誘使或實質造成他人違規之引戰爭議發言之處罰甚重
當事者no4於該案件之後(在其意圖違反本板板規 使用分身進行爭議性發言)
曾與本人多次通信
#1HRMUzlJ (LoL)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處理
04/16/2013 23:19:13 memy 限制 lic3 發言,期限為 80 天
理由: no4 = lic3 = 連坐水桶 尚有80天
其通信中要求修改釣魚子項相關板規之懲處方式
9 4/26 no4 ◇ [通告] 板務管理規則相關討論
10 r 4/26 no4 ◇ [通告] 討論板務管理規則 (更正)
11 r 4/26 no4 R: [通告] 討論板務管理規則 (更正)
12 4/26 no4 R: [通告] 討論板務管理規則 (更正)
13 r 4/26 no4 R: [通告] 討論板務管理規則 (更正)
14 4/26 no4 R: [通告] 討論板務管理規則 (更正)
15 r 4/27 no4 R: [通告] 討論板務管理規則 (更正)
其意圖只有一個:"希望降低板規對於釣魚違規者之懲處"
而本人也多次回信件回應關於該項板規之立意與行政判定原則
甚至也多次於板面進行板務釋義 解說相關板規立意與行政判定原則
#1HEwf0aE (LoL)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處理 及 近期板務釋義
#1HUY-m4F (LoL) [ptt.cc] Re: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處理
板務方認為這是板規達成立意 顯其嚇止作用之證據
如果您覺得這條釣魚板規很不公平 很簡單 不要再這樣釣魚就好了
若文章端正 沒有引起爭議於先 不會被處罰到 這條板規就沒有效果
本板相關板面文章佐證 已附文章代碼 恕不另轉錄
相關信件佐證轉錄如本文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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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個人有其板務處理過失 應該就是忘了依板規給他劣文退回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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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或許能讓你取得對線優勢
但是能帶給你勝利的是大局地圖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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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36.186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5/09 06:13)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5/0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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