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板務組務的處理原則
看板ComGame-Plan作者mimily0504 (鼻子又變水龍頭了 ==)時間14年前 (2011/12/08 01:24)推噓0(0推 0噓 26→)留言26則, 2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板務組務的處理原則
[問題] 若組務對受到申訴的板主已作出判決
1. 組務需等待受到申訴的板主處理完板務後,再進行免職嗎?
2. 受到申訴的板主,在申訴期間所作的相關板務判決,是否成
立?若與自身相關是否需要迴避?
3. 罷免案送交時間,組務m表示處理中,若其時間早於板主板
務判決,板主板務判決是否仍然有效?
[事件概敘]
1. Sub_GConsole 組長 ganbaday 11/6-11/21請假
2. wow版於11/6日因刪文事件,版上有一些紛爭和動亂
11/7-11/10 一共7篇申訴、檢舉文章
ganbaday 11/8-11/9 在WOW版公告臨時管理原則,並掛上板主
3. 11/10-11/30
同時間(A)wow版徵選新板主,11/23開始投票,並於11/30完成開票
(B)11/17 ganbaday 於組務版表示將wow分四案處理,11/23判決第一案
(C)11/10 罷免案開始連署,11/24結束並送交組務版處理
(D)11/21受到申訴及罷免的兩位板主,statue Induction 提出請辭,
ganbaday表示申請暫緩執行,申訴檢舉案結案後處理之
4. 12/02 #1Es9Qkqj (Sub_GOnline)
ganbaday 回覆其中一篇申訴案時表示
『板務及組務上都已經討論差不多了,組務判決會跟著板務判決之後一起公告。』
5. 12/7 受到申訴及罷免的Induction板主,公告多人警告水桶判決,
判決中提到
「本篇為長時間討論後的組長決議
由本人整理後代發. 稍待組務部分將於組務板公告.
過程中也考慮過特赦的可能性, 惟未獲群組長允可.」
小組長於組務版的推文中表示:
→ ganbaday:那篇是四個人討論2星期的結果 In列表,St覆核,我除蟲, 12/07 10:25
→ ganbaday:s9發提醒信。換個ID去發,內容也是一樣的 12/07 10:26
與公告中所言有相當差異
[總結問題]
1. 本人轉錄之 #1Etj5mm1 一文中,ganbaday推文表示
推 ganbaday:我翻了一下,結果早在22號告訴In,27號告訴s9,依順序是 12/07 07:12
→ ganbaday:申訴結案才能輪到新增刪除板主案,否則人跑了案子找誰回 12/07 07:13
即ganbaday11/22已對Induction之申訴案作出拔除板主之處分,
罷免案亦於11/24送交。
而12/02 #1Es9Qkqj (Sub_GOnline) ganbaday 的回覆
『板務及組務上都已經討論差不多了,組務判決會跟著板務判決之後一起公告。』
亦表明組務判決的公告將壓後到版務判決後才公告。
因此回到開頭的3個問題
[問題] 若組務對受到申訴的板主已作出判決
1. 組務需等待受到申訴的板主處理完板務後,再進行免職嗎?
2. 受到申訴的板主,在申訴期間所作的相關板務判決,是否成
立?若與自身相關是否需要迴避?
3. 罷免案送交時間,組務 m文表示處理中,若其時間早於板主
板務判決,板主板務判決是否仍然有效?
罷免與免職其中一個若早於版務判決,statue Induction早不是板主,
版務決議時不該包含這兩位的意見。
其兩人受到申訴的相關部分,判決時有無迴避?
組務與罷免案刻意壓後,等待版務判決,是否為必須?
罷免為使用者能行使的唯一能讓板主去職的方式(申訴未必能去職),
組規既規定之,為何不能合法執行,要被不合法的壓後?
參閱#1ElhYdKL一文,相對小組及板務很大的自由,
相對使用者,申訴有時效性
( b. 受理時效為
板主判決日/板主最後回應日/案件發生日的15天內
或小組長判決後的7天內提出
未在受理時限內提出將視為放棄該案的申訴權。)
罷免案對登入次數、文章數、熱門看板連署成功人數均有設限,
連署完10日內必須提出申請。
在在顯示使用者受到的限制,那麼能對組務處理案件也做出限制嗎?
可以不要只能等待或是吃河蟹嗎?
能給守法跑程序的使用者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和處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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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7.20
※ 編輯: mimily0504 來自: 114.42.207.20 (12/08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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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想強調是處理順序造成影響結果的問題
定期限我想也沒什麼用,假定案子處理期限定上14天,
所以在14天之內處理其他的,讓受罷免者大殺四方,
最後能做的最重處罰是什麼? 我想一般使用者不會太關心,
因為他們要面對是是收爛攤子的問題
被拔板主當天早上才要消劣? 請問前面一個月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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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mily0504 來自: 114.42.79.61 (12/08 18:37)
※ 編輯: mimily0504 來自: 114.42.79.61 (12/0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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