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Hardware板的水桶爭議
※ 引述《NovaShin (DAMN)》之銘言:
: ※ 引述《jzs (推d神一針見血)》之銘言:
: : 浸水桶時應該要保存事由 以及水桶期限
: : 若均未留存事證則無理由繼續水桶
: : 故若hardware板板主方無法提出當初的公告備份
: : 則請將Novashin板友放出
: : 另關於在組務板討論組務或板務一概歡迎
: : 但請寫明主旨及訴求..
: : 一昧的對罵並無助於事情的解決
: : 請各位理性討論
: : 文內若涉及人身攻擊 惡意侮辱 將劣文退回並水桶一個月
: : 至於劣文的標準將從嚴認定...請各位板友討論時就事論事
: : 不要以身試法..
: : Novashin 761篇涉人身攻擊..文章備份至精華區並劣文退回 警告一次
: : 再犯就水桶
: : 2005/09/18 jzs
: 1.請指出我人身攻擊的字句
: 2.要等到什麼時候放出?
: 敢包庇下面的人就不要怕別人說你官官相護
※ 引述《NovaShin (DAMN)》之銘言:
: 屁事?你的嘴巴是屁股嗎?
我一向就不在乎有人在耍人身攻擊的,反正通常那樣的人,只是在自取其辱。
不過即然你滿嘴的"証據/存檔,那我只好提出來說明一下了,畢竟看來我好像是當事人
說實在的,你念茲在茲的"存檔"裡面就有你人身攻擊的字眼了,真是不好意思。
(很抱歉就如jzs所示,原文已被砍除,因此我只能從回文裡抓出來,
歡迎大家往前翻個幾篇就可以看到)
你硬要說那句是在"不是在說我"我也不反對,反正文章就是在那邊大家有眼睛會看
當然了,亦歡迎貴公司的法律顧問前來觀摩指導,如果他真的太閒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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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別人,卻沒有光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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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229.78
※ 編輯: pig 來自: 210.59.229.78 (09/20 11:2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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