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選擇性劣文
※ 引述《NovaShin (DAMN)》之銘言:
: 作者 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 看板 ComGame-Plan
: 標題 Re: [申訴]水桶期滿,版主卻遲遲不見打撈動作
: 時間 Sun Sep 18 12:19:37 2005
: 有人要耍白痴用吵架的方式還自以為是正義之師,
: 最重要的是白目的用公告發文,這稍微有一點BBS Sense的人都不會做。
: 就算被浸也只是剛好而已,而整個討論串被移除置入精華區或是被結案
: 在其他的板也是有很多的例子。
: ------------------
: 上面那篇文章是PIG回我的文
: 白目,白癡已經對我造成人身攻擊
很抱歉,這段的文章很明顯的不是在說你,我想這不需要做過多的解釋
你最近有因為"亂用公告"發文而被砍文的嗎?沒有嘛,
既然不是你,何苦一再的把兩件不同的事情又扯在一起?
這連對號入座都談不上了,這並沒有留位子給你坐,不好意思。
況且我先前已經撥冗說明過這個"白目" "白痴"是對事不對人
我想我該段文字用的並不會太艱澀,很明顯指的就是吵架和亂用公告的行為
而在BBS上,這確實也是不為大多數公開性看板所接受的行為,不是嗎?
: 請JZS處理
: 以上文字本人已經儲存
: 必要時刻我會叫我公司的法律顧問"順便"幫個忙
想太多,一般法務處理問題沒有"順便"這回事,
當然貴公司法務太閒想看笑話個人是非常之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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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別人,卻沒有光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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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44.191
※ 編輯: pig 來自: 220.229.44.191 (09/19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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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4:5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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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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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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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