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家教以及小班教學
以小組長的身份:
只要版主之間有達成共識、有遵照定出來的版規在執行
在不違背更高層級法規(例如 ptt 站規、國家法律)的前提下
版規的制定是否要經過版眾的投票
或是否為版眾所接受,在我看來,並不是那麼重要
甚至可以說,我是支持版主獨裁的
「始終」得站在第一線處理版務的版主 vs
一種米(法規)養百種人(意見)以及「不平才鳴」的版眾
我會站在版主這方,尤其是認真的版主
版規的確需要參考版眾的意見,但是版主有最後裁決權
(OS:雖然我也會覺得有些文章砍得莫名其妙阿阿阿阿 <囧>)
以個人身份:
說明自己有提供程式語言、專案執行等等的教學服務
我覺得是合乎版面主旨的
就像「[個人]」這個文章標題的處理方式一樣
或著乾脆只能寫在「[個人]」的資料當中
沒有個三五個月不能重新 post
(版上好像也沒有這種風氣就是了)
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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煢居少聊常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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