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0-1歲幼兒奶粉不得贈送的問題

看板CntrbndList作者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時間6年前 (2018/05/02 10:42), 6年前編輯推噓4(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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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會認真到用專案來遂板處理,不是針對某個板的某種物品 如果有這種想法的人,一開始就走到誤區 PTT上萬個看板,站方和、組務不是神,無法分身到各板去檢視有沒有違規 但是,對政府來說,他只管理這個平台,今天如果行政罰來了 也是站方吸收,就算打行政訴訟也是站方出面,但錢還是要先繳 這個已經有過前例了,不是憑空想像。 可是造成這些行為的人,一點責任也不用負。 因為站長說過,不會因為行政調查交付個資,以致處份都放在站方。 今天你覺得不違法,不代表政府機關認為 站方立場是要保障大部份的人使用的權益(注意,不是權力) 所以能配合就用,如果覺得不能配合的話,台灣有無數的論壇可以使用 何必為難站方人員。 ※ 引述《meles (海闊天空)》之銘言: :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 : 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之方式為促銷。」 : 法規所禁止的是以贈品方式進行「促銷」的行為,規範對象是奶粉業者或 : 店家,並沒有限制消費者把自己沒喝完或喝不完的奶粉轉送給其他消費者 : 的情況,消費者相互轉送的行為,根本與「促銷」兩字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 站方祭出重罰禁止版友互相贈送0-1歲奶粉,是不是誤會了法規規範意旨? : 或許站方會擔心會有不肖業者假冒消費者到板上送奶粉,但是從板上贈送 : 奶粉的人數、贈送的數量來判斷,這種情況從未發生過,可以確定的是, : 會上來送奶粉的,真的都是自己奶粉喝不完的爸爸媽媽。 : 以上,謹提供意見供站方法務部門參考,謝謝。 -- 我當兵那麼久以來的觀察發現有3種主流人士會來當志願役。 1.真的愛國的人10% 2.被老爸(或老媽)逼來的人30% 3.家裡不好過的人60% 現在84年以後的軍人什麼趴都沒有,還是被砍爆了,就映證: 1.歷史上愛國的人通常沒好下場! 2.勉強是沒有幸福的! 3.窮不是病,是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08.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ntrbndList/M.1525228972.A.6F8.html

05/02 11:25, 6年前 , 1F
Agree
05/02 11:25, 1F

05/02 11:25, 6年前 , 2F
站方要省麻煩,直接禁止贈送我覺得OK,有問題的是亂吃
05/02 11:25, 2F

05/02 11:26, 6年前 , 3F
「禁止交易」法規的豆腐,人家明明就只規定禁交易了
05/02 11:26, 3F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QOArzZ7 ] b. 本文所稱之「交易」為本站板務管理慣用、通用語彙,其具體定義依前開各該法律/法令 所禁止之行為為準。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貨幣與有價證券、任何形式虛擬貨幣(含 批幣)、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 等。 站長一開始1月19的公告就說了。 全部行為都納入,不是到了五月才納入。

05/02 11:38, 6年前 , 4F
所以你認為社會通念 有償交易(含以物易物) = 無償贈送?
05/02 11:38, 4F

05/02 11:38, 6年前 , 5F
這太違反正常人的認知了,我恐怕沒辦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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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去發文給衛服部,拿正式公文給站方請站方開放 2.站方如果認為不能送,那就不能送,你可以去別的論壇 PTT沒有義務要提供一個贈送或其他的平台,進站時就說要遵守站方規定

05/02 11:43, 6年前 , 6F
法規就已經很明確沒有寫禁止交易了,應該是你要禁止的人
05/02 11:43, 6F

05/02 11:44, 6年前 , 7F
去弄公文才對吧?我已經說了我不反對站規禁止贈送,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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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44, 6年前 , 8F
要牽拖法規,法規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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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以去要求站長發文啊,但是重點還是 PTT沒有提供任何服務的義務,當然也可以有禁止任何行為的權力 使用者條款 2.0.1 歡迎您光臨批踢踢實業坊,很高興能為您服務。 為了維護批踢踢實業坊的美好,並且保障所有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的使用品質, 您須同意我們的「使用者條款 2.0.1」, 才能享受我們的服務。 1、認知與接受條款 批踢踢實業坊(以下簡稱本站)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批踢踢實業坊之 BBS 以及其 他相關之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在本站註冊成正式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 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 本站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之內容,唯在修改或變更後。須立即公 告於 SYSOP看板 (恕不再個別另行寄發通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 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約定 書的內容,您應該立即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任何服務。 ==== 說的很清楚,如果你不願意接受站方的規定,那可以不要用。 所以如果站方要禁,你只能接受或是跟站方協調。 ※ 編輯: jobli (111.248.208.68), 05/02/2018 11:49:19

05/02 11:48, 6年前 , 9F
我已經提出要求了哦,站方若要禁止,只要有明文公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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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49, 6年前 , 10F
一定立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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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49, 6年前 , 11F
05/02 11:49, 11F

05/02 11:51, 6年前 , 12F
那篇公告也沒有禁贈送,他禁止的是違法交易、違法贈送
05/02 11:51, 12F

05/02 11:52, 6年前 , 13F
但贈送奶粉又不違法(我說的是法規,不是站規),當然也不
05/02 11:52, 13F

05/02 11:52, 6年前 , 14F
適用這條規定。現在很明顯就是站方自己公告有漏洞(或是
05/02 11:52, 14F

05/02 11:53, 6年前 , 15F
不想扛責任),又想要限制,當然站不住腳
05/02 11:53, 15F

05/02 11:53, 6年前 , 16F
把規定補齊了,讓板主、使用者可以依規定行事不是很好嗎
05/02 11:53, 16F

05/02 11:53, 6年前 , 17F
在這硬凹交易=贈送有什麼意思?
05/02 11:53, 17F

05/02 12:52, 6年前 , 18F
站方要從嚴 大家沒意見 寫的模擬兩可是哪招?
05/02 12:52, 18F

05/02 12:52, 6年前 , 19F
你知道今天站方這樣的規定 橫跨了幾部法律 幾個專業嗎?
05/02 12:52, 19F

05/02 12:53, 6年前 , 20F
然後要每個版主要了解 這些法律的 這些專業的?
05/02 12:53, 20F

05/02 12:53, 6年前 , 21F
這不可能 因為可以的話 我就發財了~
05/02 12:53, 21F

05/02 12:54, 6年前 , 22F
站方可以不要管法律怎麼鬆 你把自己的標準寫出來 要從嚴
05/02 12:54, 22F

05/02 12:54, 6年前 , 23F
我們就照辦就好了
05/02 12:54, 23F

05/02 12:54, 6年前 , 24F
不要一堆甚麼可能不可能
05/02 12:54, 24F

05/02 14:05, 6年前 , 25F
如果站方認為要比照而全部禁止贈送,宜應正式公告,以讓所
05/02 14:05, 25F

05/02 14:05, 6年前 , 26F
有使用者有明確的依循,不然我們看到該公告,會認為是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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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06, 6年前 , 27F
所引用的原政府法令去規定是否可以贈送。
05/02 14:06, 27F

05/04 01:05, 6年前 , 28F
看下來覺得是站方在為難板主...明明是道歉後重發公告就可以
05/04 01:05, 28F

05/04 01:05, 6年前 , 29F
解決的事情,為什麼要一直拖著讓大家無所適從?
05/04 01:05, 29F
文章代碼(AID): #1QwIMiRu (Cntrbnd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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