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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有關分包與轉包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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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回覆一下. 最主要要看 承包商登記的營業項目 與契約訂定委託的工作項目. 例如: 互助營造 登記為"綜合營造業" 它可以自行監工管理. 然後分包 將"連續壁"發包給 "盤碩"或是"盤固". 將"鋼構"發包給 "世紀"或"春原(鋼)". 等專業施工廠商進行 專業分項的工作. 但是他如果將工作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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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晚輩最近在研讀政府採購法理有關分包與轉包的相關條文有些疑惑. 照政採法對轉包的定義. 第65條:....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部分或其主要部份,. 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第67條: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 廠商代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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