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有關契約訂明BIM相關條款之必要性(問卷)

看板Civil作者 (BlackJack)時間4年前 (2020/05/08 01:28), 4年前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非常感謝bljsy前輩您分享的寶貴意見與實務經驗, 提點給我很多值得深入探索的研究方向。 研究之初發現,可能是為了處理BIM專案重複發生的履約爭議與法律議題, 國外諸多單位如AIA 、ConsensusDocs、JCT、 CIC、NEC、CIOB等等, 都各自推出不同的契約範本或BIM條款來應對。 因此我好奇,台灣的現況如何? 目前的契約,能夠應對潛在的履約爭議或法律議題嗎? 然而繼續深究下去後發現,有些議題在學理上討論可能相對容易, 但在實務上,問題可能其實非常複雜, 而且目前台灣BIM應用的狀況,可能又跟國外的狀況不盡相同, 國外學者探討的議題,在台灣可能又有許多不一樣。 囿於背景知識及實務經驗不足, 我目前比較擔心後續研究結果可能過於淪為理論(或是根本沒法有結果)。 不過,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繼續努力嘗試研究看看, 非常感謝您的祝福。 並且誠摯感謝您願意花時間回文分享經驗、指導後進。 ※ 引述《bljsy (鱈魚)》之銘言: : 嗨,本來想推文,不過好像自己廢話太多。 : 我目前工作是屬於pre contract , 也具有CCBM的執照。 : 有些想法也許可以供你參考。 : 如果你是以法律及合約角度出發, 你可能要評估相關liability 跟 damage leakage, 這可能延伸後續CCO/VO/ Claim. : 台灣我記得早年多是以FIDIC為樣板延伸的條款所以計價都可以在業主規範依圖明確計價,因此變成在設計或可行性的BEP(BIM execution Plan)就要載明。 : 其中FIDIC有相關黃皮書 銀皮書 紅皮書,到高鐵時代引入ICE -UK contract. 目前台灣的狀況又牽涉到turnkey (D&B) 如桃園捷運綠線, GCC,以及有無BoQ情況的各種不同情境。 : 國際市場要加上歐規的NEC ECC,以及現在在PAS1192下延伸的ISO 19650 CDE共識。 : 更別說LOD在設計,施工 As-built model是考量Level 2 或level3都會是一個scenario,你問卷延伸的問題所得到的採樣母體跟統計下來的中位差可能會有適用性的挑戰。 : 你要深入討論這個問題,你必須先瞭解BIM 在 3D/4D/5D帶來的意義,適用工程性質,合約對價,施工計畫書如CSD/SEM的特殊及合約履行承諾,這些延伸性立場及BIM在裡面要被扮演的角色。 : 如果專注在台灣,那你可能要先看看營建署 北捷 國工局 高公局及各地政府的合約方式。 : 但是BIM是從美國AIA開始到英國PAS訂定邏輯,接著BSI又跳出來搞ISO 19650. : 它的源頭在AutoDesk 以市場寡頭去極力推動IFC為基礎的的CDE架構。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文書軟體這麼久了, 最後還是以Adobe PDF作為交付依歸。 : 因此你可以試著想像交付下的連結 CDE的版次跟臃腫的容量和效能需求都在契約中會產生合約未定性。 : 我注意到你打算參考國際合約,嘗試去訂出這些東西,這一定會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你會需要閱讀大量文獻甚至去了解國際爭議,這真的會是一個非常棒的研究課題。 : 祝你論文順利。 : ※ 引述《TrumpJack (BlackJack)》之銘言: : : 各位從事BIM工作的工程先進們鈞鑑: : : 您好,我是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學生儉忠, : : 我最近在撰寫碩士論文,希望研究BIM專案所需要的契約條款。 : : 日前,我從文獻中整理出BIM專案會遇到的一些法律或契約議題, : : 但因BIM相關經驗不足,難以判斷於工程實務上, : : 有沒有必要於契約中訂立相關的條款來解決這幾個議題。 : : 因此,想求教您從事工程與BIM技術的寶貴經驗與意見, : : 以瞭解實務上,工程專案中契約訂明BIM相關議題條款之必要性。 : : 懇請您借我5分鐘,幫我填一下線上問卷。網址如下: : : https://forms.gle/je3Tbur5PDYDuyCQ7 : : 這份問卷用意是在檢核「學說/理論」與「我國工程實務」間存在有多少的落差。 : : 待統計結果出爐後,下一步我將再參考國內BIM案例契約條款以及國外契約範本, : : 研擬合宜的契約條款。 : : 以上說明,非常誠摯地感謝您的協助。 : :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研究生 黃儉忠 敬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96.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588872516.A.987.html

05/08 08:35, 4年前 , 1F
台灣的契約目前當然還是無法應對,應該說契約對於BIM
05/08 08:35, 1F

05/08 08:35, 4年前 , 2F
的交付規範還是很籠統,所以BEP撰寫變得很重要,算是
05/08 08:35, 2F

05/08 08:35, 4年前 , 3F
乙方自保跟溝通交付甲方內容的關鍵
05/08 08:35, 3F
感謝樓上前輩的回饋意見,BEP確實非常重要,但要處理BEP的核心議題, 可能需要相當程度的技術專業跟實務經驗, 因此我目前的研究範圍,暫時只有現縮在比較大架構的權利義務上的規範, 雖然會有BEP相關的議題,但可能還無法深究到比較核心的議題。 非常感謝

05/08 08:54, 4年前 , 4F
不敢說自己是前輩,只是分享拙見,祝論文順利
05/08 08:54, 4F
再次感謝前輩經驗分享與祝福,我會繼續努力,十分感謝。 ※ 編輯: TrumpJack (123.194.96.89 臺灣), 05/10/2020 07:56:00

05/10 09:26, 4年前 , 5F
台灣公家業主的BIM就是腦袋有病XD
05/10 09:26, 5F

05/10 09:27, 4年前 , 6F
然後乙方設計公司為了生活也是先吞在說XD
05/10 09:27, 6F
文章代碼(AID): #1Uj4L4c7 (Civi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Uj4L4c7 (Ci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