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版上各技師的發展

看板Civil作者 (天天)時間5年前 (2018/07/15 21:38), 編輯推噓9(9013)
留言22則, 1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我是原po,因為不少人來信問我為什麼要從一般行政中跳出來,我想說趁機分享自己的想法,雖然我也沒多少資歷。 要說的話,我算是每做一件事情都很有計畫的人,不過計畫卻也趕不上自己的想法變化! 還記得當年剛初任土木職系在公所,見識到辦工程及採購的可怕還有黑暗,索性立馬修一般行政的學 分,計畫好一年四個月後可以換單位 後來綁約期到了,也取得學分,調到學校去佔事務 組長的一般行政中的屎缺,熬了一年半後,轉成文書組長過了最爽的公務人員生活。 會跳出來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賺錢,或許有點衝動,但我做文書組長的時候思考,勢必要從學校調單位去別的單位,又想了想,要到中央因為想升官,可是升官的目的是為了賺錢。那如果目的是為了賺錢,我想還是要出去做技師,即使這樣的反差會非常的苦。 我現在也才換工作一週,想想我第一天到建設公司上班的時候壓力大到 回家發高燒(不誇張)。 對於這兩者間的選擇,每個人都要思考當公務員或技師的原因, 如果要當公務員就要像我之前做文書組長一樣,很閒沒責任寒暑假半天班領全薪而且事假 可以請完不影響考績,如果要賺錢,我想技師還是會比較好一點,簡短個人分享,小的資歷還很淺,還請大大們多給予指教。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63.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531661898.A.3B9.html

07/16 01:50, 5年前 , 1F
你會後悔
07/16 01:50, 1F

07/16 08:10, 5年前 , 2F
回E大,後悔再回任就好了
07/16 08:10, 2F

07/16 09:00, 5年前 , 3F
熱心分享給推,但.....跳出來壓力山大也沒多賺多少我
07/16 09:00, 3F

07/16 09:00, 5年前 , 4F
覺得
07/16 09:00, 4F

07/16 09:04, 5年前 , 5F
賺多賺少自己努力
07/16 09:04, 5F

07/16 11:36, 5年前 , 6F
肯拼一定賺比較多,但是代價就是你的家庭生活、你的肝、
07/16 11:36, 6F

07/16 11:37, 5年前 , 7F
你的身體到中年以後就.....
07/16 11:37, 7F

07/16 11:37, 5年前 , 8F
我一個同事跳新加坡,年薪上350起跳,還不是技師,但是代
07/16 11:37, 8F

07/16 11:37, 5年前 , 9F
價就是和家裡老婆、孩子分隔兩地,一年見面天數不超過2個
07/16 11:37, 9F

07/16 11:38, 5年前 , 10F
月,這種賺大錢但是失去家庭生活你想要嗎?
07/16 11:38, 10F

07/16 11:39, 5年前 , 11F
而在臺灣技師要拼到350以上,先捏捏自己的肝和身體能不能
07/16 11:39, 11F

07/16 11:39, 5年前 , 12F
稱住比較重要....
07/16 11:39, 12F

07/16 11:57, 5年前 , 13F
去新加坡有350w我真的願意…
07/16 11:57, 13F

07/16 12:59, 5年前 , 14F
在想...夫妻一起都當教育組長的生活多好
07/16 12:59, 14F

07/16 17:38, 5年前 , 15F
樓上正解
07/16 17:38, 15F

07/16 18:21, 5年前 , 16F
真心希望你不是只為了$$就跳出甲方...
07/16 18:21, 16F

07/16 19:38, 5年前 , 17F
公務員回任的程序? 機關有缺依法要公布在人事行政局網頁
07/16 19:38, 17F

07/16 19:39, 5年前 , 18F
,但是如果要用新人,得網上報讓考試院準備考試。所以,
07/16 19:39, 18F

07/16 19:39, 5年前 , 19F
是先決定要找回聘的還是新人? 回聘需要通過哪些考察?
07/16 19:39, 19F

07/17 09:01, 5年前 , 20F
為了錢跳出甲方有什麼問題嗎? 錢不是差一點而已
07/17 09:01, 20F

07/17 10:24, 5年前 , 21F
上面有網友寫了,私人乙方願給員工高薪是要員工肉體換
07/17 10:24, 21F

07/20 17:00, 5年前 , 22F
350萬。我也願意付出肉體啊
07/20 17:00, 22F
文章代碼(AID): #1RIqvAEv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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