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愛神愛人導致行為稱義的誘惑?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愛kk)時間6年前 (2017/11/28 19:34),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各位主內的弟兄姊妹平安, 很感謝主的靈激動大家在這裡討論祂的話, 願主能紀念並持續帶領我們了解 祂追側不盡的智慧與慈愛, 禱告奉主耶穌基督之名求,阿門!:) 各位弟兄姊妹好, 小弟也是個基督徒想分享一下個人解讀 希望不要違背主的本意才好,求主保守! 我想還是先有因信稱義, 因為信心是主白白的恩賜, 並非可以靠個人行為去做交換, 這方面我認為聖經都有提到, 這是我們敬愛的神 耶和華單方面的主動權, 人為祂的受造物,並無法靠個人努力稱義, 但是神賜與了祂揀選的人信心之後, 被揀選的人感受到主的美善以及愛, 自然會更甘心奉上自己, 自然會更願意遵我們唯一的神的律法, 自然會去稱頌祂, 自然會去稱頌主耶穌基督的救恩, 但是也像保羅說的, 「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一部分因為神有高過我們意念的計畫, 常常我們思想是為善的, 反而不完全在計畫內, 另外也由於神造每個人的不同, 祂雖揀選人,主動賜信心給人, 每個人的過程跟能力卻不同, 這只有主才完全知道了, 也因此聖經常教導不要論斷人, 因為屬人的觀點一定不完全, 但要依靠主的全知全能, 因此先有了神的恩賜,才有信心, 因為先被愛,才有能力愛人。 我想這能愛人的行為全都要歸功於主才可以 畢竟一般人也知道, 自顧不暇,很難持續幫助別人, 假如今天有能力幫助的人, 其實也代表自己被照顧, 被誰照顧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這個自隠默默付出的神, 以為是靠自己幫人, 沒想到自己早被神幫, 因此也以為能靠行為稱義。 但遵守神的誡律有沒有討神喜悅呢? 我想應該還是有, 我認為這代表一個人願意愛神, 也代表知道神愛他, 是個很美好的互動吧:) 思想假如一個人不信神, 祂如何能愛神呢? 沒有神的恩賜 又要如何愛人跟遵守祂的律法呢? 不過這假如有任何可以誇嘴的, 我想都要將所有榮耀歸功於神, 因為這也是本來就應當的, 好像一口氣打太多,希望沒離題, 也希望沒違背主打意思, 願主保守,阿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45.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1868895.A.752.html

11/28 20:26, 6年前 , 1F
阿門
11/28 20:26, 1F

11/29 00:09, 6年前 , 2F
你的觀念並不正確 人是要主動追求 而不是被動
11/29 00:09, 2F

11/29 00:12, 6年前 , 3F
回應
11/29 00:12, 3F

11/29 00:31, 6年前 , 4F
彼得前書第一章到第二章
11/29 00:31, 4F

11/29 02:34, 6年前 , 5F
人是被動回應,主動接受吧?
11/29 02:34, 5F

11/29 07:58, 6年前 , 6F
這篇講的跟我其實沒有衝突,但也沒回答到我的問題。等一
11/29 07:58, 6F

11/29 07:58, 6年前 , 7F
下我再回一篇。
11/29 07:58, 7F

11/30 23:25, 6年前 , 8F
講的很好。阿門
11/30 23:25, 8F
文章代碼(AID): #1Q7KdVTI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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