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加拉太信徒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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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根據清清楚楚。
1.律法強迫症--加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2.律法取代基督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
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作「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之奴僕,就是以律法為主替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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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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