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超威的基督徒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之銘言:
: : 聖經裡寫不能吃豬肉
: : 基督徒照吃
: : 聖經裡寫不能穿混紡的衣服
: : 我才不相信基督徒的衣服都純棉
: : 聖經裡寫不能婚前性行為
: : 基督徒照樣做愛
: : 聖經裡寫不割包皮治死 沒割也沒死
: 上面這些問題
: 有正解答嗎?
使徒行傳記載,當福音從猶太地傳往外邦後,外邦人是否應遵守割禮規條有重大爭議
和合本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標題「爭論外邦門徒該守摩西的律法」
第一節「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第二節「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
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
第七節「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
...
第十節「現在我們為什麼試探 神,
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
第十三節「...雅各就說...」
第十九節「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
第二十節「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上面的記載很清楚知道,割禮早已被使徒們廢除了。
加拉太書第六章第二節開始也明確提到在基督裏割禮無功效。
因此,以聖經上關於割禮之記載,就認為基督徒必須行割禮的論點,應不正確。
無論如何,截取聖經上的一段話,然後就說基督徒應如何做的論點,恐怕都會成為規條
也會成為無益的辯論素材,對於真理的追求並無幫助。
但這也不是說基督徒就什麼事都可以做,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十一節:「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
歌羅西書四章十五節說到「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
只要將地位給主,主自然會告訴我們何事可行,何事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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