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教是一場鬧劇嗎?
※ 引述《Halliday (哈里迪)》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確實,[耶穌是神]這個命題造成了很大的解釋困難
: : 所以比較新的詮釋進路(不一定就比較貼近事實)
: : 採取的方式是理解"耶穌認知自己是神",必須回到從舊約聖經的脈絡來理解
: : 若僅從系統神學提供的簡要命題"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 : 畫出一個簡要的框架,然後看耶穌能不能套進去,這種比較傳統的進路
: : 我個人不太欣賞
: 可以請閣下說明,你說的「耶穌是神」和「耶穌認知自己是神」有何差異嗎?
耶穌做為一個"完全的人",如果遇到事就開神力外掛,那的確就很像一場鬧劇
而聖經(使徒書信)很強調耶穌成為人這一點
像是腓立比書2:5-7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從使徒的角度,是在告訴讀者
[耶穌在有限的肉身中的說話行事
讓他們知道和承認耶穌是以色列的彌賽亞,就是以色列的神YHWH]
(也就是約翰福音20:31,約翰福音作者自己講述的寫作動機。)
: : 四福音書有提供證明
: : 你不認同是一回事,不能因此就說"耶穌總是默不吭聲、不發ㄧ語"
: : 舉ㄧ處經文
: : 約翰福音10:30-42
: : 當耶穌說"我與父原為ㄧ",猶太人又拿起石頭想打死他
: : 耶穌質問"我做了這許多(美)善事,你們要為哪一件打我?"
: : (中文的"善事"ㄧ辭,指涉意含比較狹隘,不足以概括原文"善"的概念)
: : 猶太人回應"不是因為你做善事打你,是因為你是個人卻把自己當神"
: : 耶穌提出的反駁是
: : "照你們相信的聖經,(可能引用詩篇82:6,但不確定)這樣講不算沒有前例可循
: : 更何況我做了很多,以色列的神定意要做的事"
: 你弄錯了,我在強調的是,耶穌受審時,並沒有證明自己是神。
: 那個時候連福音書都還沒完成,是要怎麼給審判他的人看以作證明?
: 就算有福音書,也能夠稱為證明嗎?並不能。
: 畢竟世界各處都有人被造神,或傳為奇人異士。
: 我說的耶穌默不吭聲,是指他在受審時他只宣稱他是神,卻不證明一下。
: 人家把他釘十字架,有什麼奇怪的嗎?
我已經回應過了
就像耶穌當時所做的,並不需要提出新的證明
而是別人該去看看[既有的證明]
至於你說
[那個時候連福音書都還沒完成,是要怎麼給審判他的人看以作證明?
就算有福音書,也能夠稱為證明嗎?並不能。]
我想你對口述傳統的相關歷史知識了解太少
魏德聖在21世紀的今日拍攝賽德克巴萊,也得靠口述傳統協助
: : 經文的敘述沒有提到耶穌使用神力,"使用神力"是你腦補的
: : 當你要說"明顯可知"這個辭,也可以同樣檢證你自己的推論過程
: : (因為耶穌是神--->耶穌講話都帶著"指使的神力"?)
: 我說的神力,是說在當代或現代都不太可能做出來的事情。
: 只靠一張嘴,不用神力,要人相信自己是神,根本不可能,在今天你也不會信。
: 事實上耶穌在傳福音時,也三番兩次用過神力,以證明他是神。
先不要提[相信是不是神]
以色列有個特殊的職業,先知,也就是[神的代言人]
而要怎麼驗證一個人,神有沒有點他做為代言人(先知)
靠什麼呢?講話
申命記18:20-22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
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
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而"有效驗"的檢證,也不是單純看講話夠不夠靈驗
像約拿,預言尼尼微城再過四十日傾覆,卻沒有發生,但約拿還是被承認為先知
檢證[神的代言人],靠講話
而檢證[是不是神],其實主要也靠講話
我之前的文章,已經把經文列出來給你
耶穌自己對[猶太人]提出的論點是
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 神的兒子,
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
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
他說了,也"行"(做)了"我父的事"(神所做的事)
因此他要求人們去看去想去回應
在福音書中,耶穌教導關於神國的比喻,提到[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甚至耶穌回應施洗約翰的提問[那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別人?]
耶穌也同樣沒有使用神力證明
而是強調既有的證明[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
你可以認為,現代已經不是那個倚靠口述傳統的時代
而企圖要求和尋找新的證明形式
但最好不要輕易認定[口述傳統所做的見證,都不再有效]
: 簡單講這鬧劇在演啥:
: 遙遠的西方,出現了一位年輕人,他傳授許多教誨、道理,宣稱自己是神,是真理
: ,並行了很多奇事,信徒愈來愈多,逐漸影響並刺激到了當代的宗教家、祭司,這些人
: 無法想將此年輕人逮捕並除掉,於是想方設法去陷害年輕人。當年輕人終於被抓到時,
: 卻苦無將他定罪的證據,但是大家都不爽一個年輕人膽敢宣稱自己是神,於是集體鼓譟
: 之下,將他釘上十字架,過不久這個年輕人就死了。
: 我說過了,今天一個宣稱自己是神的人若是出現在你的周遭,你肯定將他視為瘋子
: 。假如他善解人意,思想前衛,那大概會將他當作聰明的怪人,你始終不會相信他是神
: ,因為他沒有使出神力、創造神蹟。當時候的人也一樣,耶穌不提出己證,他被釘死是
: 自找的(可以說是自己的安排)。
: 今天我四處宣稱我解出現在最不能解的數學問題時,顯然會驚動某些人,而那些人
: 找我過去以求驗證時,我卻不自行證明,這是搞什麼?假如我真能解這題目,但在關鍵
: 時刻還是不解,這確實鬧劇一場。結果,那些人震怒,認為我是來搞笑的,就把我流放
: 到無人島去了,之後卻在我被流放走時,相關人員到我家發現了解答的文稿,證明了我
: 真的會解,這仍然是一場鬧劇阿!
: 對比於耶穌的故事,無論耶穌是否真是神,這個故事就是一場鬧劇。
: 如果耶穌是神,他能夠預知未來,那他的所作所為、以及犧牲,就是一場自導自演
: 的戲,如果耶穌只是凡人,那他因為他的謊言而死,更是笑話。
: 耶穌經歷了嚴苛的磨難,也經歷了死亡,但是他是神,一切都是他自己安排的計畫
: ,卻說這是為人類贖罪,這樣的犧牲不僅虛偽,也無法感動人。
: 歷史上,可悲可泣、令人感動不已的真情流露,犧牲奉獻的故事太多了,對於一個
: 「自己是神,知道待會我就要復活了」的人,這是笑死人。
在你說別人沒有正面回應之前
最好想清楚自己的問題,你想知道的答案,是不是三言兩語就足以打發的
書不是沒有,論文也不是沒有
在你發表高見之前,先去看看[既有的證明]在說些什麼
並且把你不同意的點列出來
我也已經做一個拋磚引玉的示範,告訴你有誰的作品可以先去讀
如果只是一直強調自己的臆測,卻不拿出自己的論述根據佐證
(也就是你一直強調的證明)
在演鬧劇的是誰,也很清楚
你所言鬧劇的質疑
C.S Lewis也經過這樣的歷程,而他選擇作一個基督徒
也可以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0.228
→
01/27 16:23, , 1F
01/27 16:23, 1F
→
01/27 16:56, , 2F
01/27 16:56, 2F
推
01/27 18:28, , 3F
01/27 18:28, 3F
→
01/27 18:28, , 4F
01/27 18:28, 4F
→
01/27 18:29, , 5F
01/27 18:29, 5F
推
01/27 20:00, , 6F
01/27 20:00, 6F
→
01/27 20:01, , 7F
01/27 20:01, 7F
你所言史學的挑戰是什麼?
另外,我對口述傳統也沒說很多
有兩個網頁稍微提到一些口述和文獻兩種史學進路的對照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07820692
http://big5.xjass.com/ls/content/2011-12/11/content_215171.htm
→
01/27 20:03, , 8F
01/27 20:03, 8F
→
01/27 20:05, , 9F
01/27 20:05, 9F
賽德克巴萊是否有錯誤,與本文有何關係?
他也沒宣稱(我也沒那樣說) "只依照口述傳統"
他有他的取捨,而我借這例子說明
"在文獻記錄不多的時空背景,口述傳統是必須考慮的"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70.228 (01/28 01:49)
推
01/28 10:38, , 10F
01/28 10:38, 10F
→
01/28 10:39, , 11F
01/28 10:39, 11F
→
01/28 10:39, , 12F
01/28 10:39, 12F
→
01/28 10:41, , 13F
01/28 10:41, 13F
→
01/28 10:41, , 14F
01/28 10:41, 14F
文本記錄,就不是作者重新組織材料再詮釋?
就是你所謂的客觀事實?
另外,即使是"某某人的想法"
難道就只是[他個人的主觀認定],而不屬於[客觀事實]?
在敘述上,與其說[客觀事實],不如說[共同承認的詮釋]
有客觀事實的存在是ㄧ回事
但詮釋者能否充分代表"客觀事實"加以敘述,則是另一回事
推
01/28 11:33, , 15F
01/28 11:33, 15F
→
01/28 12:09, , 16F
01/28 12:09, 16F
→
01/28 12:10, , 17F
01/28 12:10, 17F
→
01/28 12:13, , 18F
01/28 12:13, 18F
推
01/28 12:28, , 19F
01/28 12:28, 19F
→
01/28 14:31, , 20F
01/28 14:31, 20F
→
01/28 14:31, , 21F
01/28 14:31, 21F
→
01/28 14:32, , 22F
01/28 14:32, 22F
→
01/28 14:32, , 23F
01/28 14:32, 23F
→
01/28 14:33, , 24F
01/28 14:33, 24F
→
01/28 14:50, , 25F
01/28 14:50, 25F
→
01/28 15:05, , 26F
01/28 15:05, 26F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70.228 (01/28 17:41)
推
01/28 18:08, , 27F
01/28 18:08, 27F
→
01/28 18:08, , 28F
01/28 18:08, 28F
→
01/28 18:08, , 29F
01/28 18:08, 29F
→
01/28 18:10, , 30F
01/28 18:10, 30F
→
01/28 18:11, , 31F
01/28 18:11, 31F
我想你對口述傳統的相關知識......也是知道太少
你的疑問對於文本記錄一樣成立
文本被寫下來之前,到底經過多少人的嘴巴,你又怎麼確定?
你的問題並不在於確定資料的可信度,從口述或是其他
而在於你自己對別人的武斷認定
"拿口述當做一切的藉口"?
你又是怎麼從我創造的"文本"做出如此解讀?
→
01/28 18:20, , 32F
01/28 18:20, 32F
推
01/28 19:04, , 33F
01/28 19:04, 33F
→
01/28 19:09, , 34F
01/28 19:09, 34F
還有 24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
01/28 22:28, , 59F
01/28 22:28, 59F
→
01/28 22:28, , 60F
01/28 22:28, 60F
→
01/28 22:29, , 61F
01/28 22:29, 61F
→
01/28 22:29, , 62F
01/28 22:29, 62F
推
01/28 22:33, , 63F
01/28 22:33, 63F
→
01/28 22:33, , 64F
01/28 22:33, 64F
→
01/28 22:34, , 65F
01/28 22:34, 65F
你的問題同樣適用於其他
別人又為什麼要相信口述以外的"證據"??
因為那些證據可以讓不同的人產生同樣的觀測結果,所以詮釋就符合事實??
你的問題其實在要求我
寫出一套認識論,並且證成這套理論,對於任何人都具有無可反抗的權力
而我對此早已回應
我認為並不在於確定資料的可信度,從口述或是其他
而在於你自己對別人的武斷認定
你只是在表達你不打算相信,而拿"對其他人一點說服力都沒有"來當擋箭牌
你又怎麼證明"你的詮釋足以代表其他人"?其他人的範圍又有多少?
而我打算把回應到此為止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97.137 (01/28 22:45)
→
01/28 22:35, , 66F
01/28 22:35, 66F
跟事實有關無關,一樣是你武斷的斷言。
你又"憑什麼"能確定的說"無關"??
我先前已經回應過了,你可以再看一次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97.137 (01/28 22:47)
推
01/28 22:47, , 67F
01/28 22:47, 67F
那麼,在[耶穌受審時如何證明自己是神]這件事上
在耶穌受審的那個時空,有口述以外的證據嗎?
如果沒有,當我提出[必須考慮口述的相關背景和性質]
你又憑什麼臆測別人[企圖過度詮釋或是倚賴所謂的口述]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97.137 (01/28 22:51)
→
01/28 22:48, , 68F
01/28 22:48, 68F
→
01/28 22:50, , 69F
01/28 22:50, 69F
→
01/28 22:50, , 70F
01/28 22:50, 70F
→
01/28 22:51, , 71F
01/28 22:51, 71F
→
01/28 22:51, , 72F
01/28 22:51, 72F
自己加上了"不見得"改換了立場,還指責別人"不應該是隨便說說"
讓我見識到"事實"是怎麼一回事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97.137 (01/28 22:56)
→
01/28 22:52, , 73F
01/28 22:52, 73F
→
01/28 22:53, , 74F
01/28 22:53, 74F
→
01/28 22:54, , 75F
01/28 22:54, 75F
→
01/28 22:56, , 76F
01/28 22:56, 76F
→
01/28 22:56, , 77F
01/28 22:56, 77F
→
01/28 22:57, , 78F
01/28 22:57, 78F
→
01/28 22:58, , 79F
01/28 22:58, 79F
→
01/28 22:59, , 80F
01/28 22:59, 80F
→
01/28 23:00, , 81F
01/28 23:00, 81F
→
01/28 23:00, , 82F
01/28 23:00, 82F
→
01/28 23:00, , 83F
01/28 23:00, 83F
→
01/28 23:01, , 84F
01/28 23:01, 84F
→
01/28 23:02, , 85F
01/28 23:02, 85F
→
01/28 23:02, , 86F
01/28 23:02, 86F
→
01/28 23:04, , 87F
01/28 23:04, 87F
→
01/28 23:05, , 88F
01/28 23:05, 88F
→
01/29 12:24, , 89F
01/29 12:24, 89F
→
01/29 12:29, , 90F
01/29 12:29, 90F
→
01/29 12:37, , 91F
01/29 12:37, 91F
→
01/29 12:38, , 92F
01/29 12:38, 92F
→
02/01 10:36, , 93F
02/01 10:36, 93F
→
11/09 07:29, , 94F
11/09 07:29, 9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