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 breath35 的回應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假先知假使徒)時間13年前 (2011/05/20 23:31),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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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th35 在他自己的 blog 上回應了我的文章,基於某些理由,他覺 得不應該放在這裡,但基於其中許多的誤解,我認為我還是需要在這 邊提出自己的回應。 根據 David Tracy 的看法,基督教歷史上對信仰的理解,可 以分成兩種: 「顯現式」(Manifestation)的以及「宣講式」(Proclimation)的 (大體上來自 Paul Ricoeur 的模型) 前者的典範是「神秘主義者」,而後者的典範是「先知」。前者強調信 仰中的神秘性、抽象性,後者強調信中的道德性和政治性。 前者就如同詩歌、智慧書,將人在世界上的生活理解為一種與上帝親近 、交往的過程,將在是生活視為一種神聖的顯現。而後者如同先知書, 強調福音的絕對性,強調上帝的道德、正義在世界上的實現,強調人的 罪行、世界的墮落,並將世界視為絕對無法與福音妥協的對象。 淺白一點的來說,如果你認為基督教信仰存在於聚會儀式中的感動,以 及個人在靈修、領受聖餐、聆聽道理時的體驗,大體上你就是前者。如 果你相信基督教就是要傳遍天下,拯救所有在邪惡世界上受苦的人,帶 給他們一個更崇高的道德生活,那你就是後者。 在倫理學上來看,「宣講式」(或先知式)的信仰典範相信有一套絕對 標準的道德規範,他們的道德標準簡單、直接而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 他們相信正義,同時也相信罪,相信邪惡的存在。他們相信賞善罰惡, 相信世界的終結和懲罰,並且願意為了理想與正義而犧牲生命。 而「顯現式」(或神秘主義式)的信仰典範其實比較容易陷入肯定和 否定道德相對性的矛盾中,因為他們往往比較容易相信罪人的罪責不 再他們身上,他們的世界是美好的(縱然不是完美的),充滿上帝的 顯現和啟示,甚至在某些神秘主義者的神學中,完全看不到「罪」的蹤 影(例如 Meister Eckhart)。 在聖經裡,許多先知相信有一套無上的絕對道德標準,他們批評耶和 華崇拜的儀式性,指責人們的獻祭如同犯罪,越是獻祭越是犯罪,因 為除了獻祭之外,並不知道秉公行義。 而在詩篇中,則充滿了激情的讚美,重複的基調,或深沈無力的抱怨, 有些篇章幾乎是「完全看不到任何一絲希望」 但就另外一個層面來說,先知雖然充滿道德、正義的使命感,但他們 對上帝心意的 "pathos",或對其他人在苦難中的感受,卻是神秘性 的。先知的心中充滿感受,充滿衝突,而且充滿對人與對神之間的兩 難。他們看見耶和華的道德標準,但同時也對神義論提出抗議,為以 色列人的罪提出抗辯。 相同的,智慧書中也可以充滿對虛空世界的責難,詩篇裡面更有許多歌 頌遵行律法的人得到救贖和獎賞等 "retribution" 式價值觀的章節。 事實上是,沒有人能在完全脫離信仰經驗的情境下談論先知書或福音 佈道家,也沒有人能完全脫離「律法」或「罪」的概念而談論智慧書、 詩篇與神秘主義者。 總體上來說,「顯現式」和「宣講式」這兩種概念只是典範或程度上的 差別,並不是絕對衝突的。相反地,一個理想中健康的神學,應該是兩 者兼顧的。 這兩種立場上的差異,也顯現在近代的神學發展上。以梵二和其後 Ecumunism 為主的神學,強調的就是基督教教義與世界上各種人權、道德 觀念的連結(或者稱之為 co-relation theology)。而以巴特為主的 neo-orthodox 或其後的 radical-orthodox 的神學立場,則傾向於採取 偏執的「宣講式」概念,強調福音的不可妥協性。 不難想像,在光譜的極端的巴特,對神秘主義從來就沒給過好臉色。事 實上,巴特對神秘主義自以為是的偏見和誤解,在神學院裡面早就不是 什麼秘密了.. 當然,這麼說是有點偏頗的,畢竟德國告白神學的立場也不完全不是 現代性的道德觀點。我佩服這些人面對暴政、堅持道德操守的勇氣, 但我不認為同性戀是罪惡,更不認為同性戀者如同是希特勒一樣,拿 告白神學的精神對待同性戀,根本就是胡鬧。而這正是我對 breath35 最大的質疑。 從這兩種模型來看基督徒對同性戀的反應,不難看出我和 breath35 之間的差異,同時也不難看出基督教神學家們的兩難。 一個稍微有點基督教常識的人,不用受過太多的神學訓練,就可以看出 問題的本質其實不過是詮釋的立場: 問題在於你究竟把婚姻中一男一女的關係看成如同「割禮」一樣,一個 相對的、精神性的概念,還是看成「當敬拜獨一真神」這樣不可廢棄的 律法。 對於傾向於「顯現式」信仰的人而言,他們著重在深刻體會同性戀者在 世界上所受到的誤解、壓迫與不安,而非批判同性戀的不道德。他們把 人們對「同性戀」的批判理解為「安息日不可工作」這種僵化的律法教 條。他們強調愛勝過律法主義,強調突破律法、道德的界限,去感同身 受對方的痛苦,並主張對方的權利。 但這不代表強調「宣講式」信仰的人就不能理解同性戀者的感受。事實 上,一個把社會對同性戀的壓迫看成不義的人,更容易因著充滿先知的 熱情,而走上街頭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只不過,從更深的層面上來看 ,「宣講式」信仰的人常常受到傳統基督教道德規範的制約,而使得他 們對同志權益的辯護顯得蒼白而畏縮。由於受到傳統對「婚姻」概念的 制約,採取相對上字面的釋經方式,使得他們更容易強調道德的絕對性 和神聖性,因此同性戀者或許很可憐,很值得同情,但在這些神學家看 來,他們仍然不能接受同性戀無罪的概念。 在極端「宣講式」的神學中,是完全沒有任何自我反省能力的。他們把 他者視為需要被糾正的對象,對自己所有的先驗道德、解經原則,則沒 有任何反駁的立場。他們雖然強調上帝的啟示,但事實上,就像水災中 抱著教堂頂端,拒絕所有人救援的那個信徒一樣,他們不相信上帝會用 這種凡俗的方式啟示他們。 我們可以看見, 1. breath35,表面上是在陳述基督徒應當以愛來對待同志,但實際上 卻是在偷渡他個人對於「個人的情慾、性幻想是罪」這一從古代就流 傳下來的禁慾道德觀。 2. 我們也可以看見,在他的「先知式-見證者式」的信仰典範中,完全沒 有「神秘主義者」的身份。由於缺乏被他者撼動、啟示的力道,「先知」 和「見證者」其實完全是同一種身份的不同強度,兩者完全沒有任何制衡 作用。最終的結果,就是一面倒的向著某種極端而去。 3. 因而最後,在他想要熱情擁抱同志的譬喻中,其實仍然免不了對自己 的自信,和期待對方「回頭」的道德制高點立場。如同我說的,完全沒有 挑戰自己的立場的反省機制... 關於第一點,事實上,對個人的性慾或性幻想的指責,或是「奧古斯丁 主義」式的原罪觀,很早就被指責到體無完膚了。breath35 長久浸淫 於神學辯論的浩瀚書海中,不屑於這個小小地版面,大概不知道這根本 就是基督教版最常見的十大娘家文之一... 一個自認為充滿教牧經驗的人,或許應該俯就卑微一下,看看我們這些 凡俗人的見解,不要老是把自己關在象牙塔裡面想像什麼是基督教神學。 或許他會比較明白自己那些精英式的信仰論述在這個真實的殺戮戰場上 多麼不堪一擊... 從神義論的角度來看,一個人犯罪集體承擔,完全是不合正義的。除非 (但非唯一),這一「犯罪」被現代化解釋為一影響範圍為群體性的災 難。(一個人破壞環境,所有的人受到懲罰;一個人出賣國家,所有的 人遭殃等等)。 從希伯來聖經的經文來看,許多申命史的作者,或是許多先知書的作 者(受到申命學派的影響和編輯),強調上帝的懲罰、祝福的群體性。 國家帶領者個人的信仰影響整體以色列人的安危,而以色列高層的道德 操守,則為整個國家帶來祝福或滅亡的命運。 在申命學派的立場來看,以色列人的罪是整體性的,而非個人的,任何 人干犯了耶和華的約定,都會帶來整體性的懲罰。相同的,任何人對這 罪的懺悔,都會帶來上帝對以色列人的祝福。申命學派的人強調的是為 耶路撒冷禱告,為整個百姓的犯罪、遠離耶和華而禱告。這和祭司學派 中強調個人的贖罪、犯罪和獻祭是不同的。 從新約的經文上來看,保羅所提到的原罪,是一種申命史觀下的罪, 只是範圍從以色列人擴大到了整個世界。世界因一個人的犯罪而陷於罪 中,同樣也會因為一個人的稱義而稱義。保羅新觀的研究突破了過去基 督教侷限於希臘式、個人化的、奧古斯丁主義的個人式罪觀,而訴諸猶 太人的傳統,強調罪本身所具有的群體性。從本質上來說,這一觀點和 breath35 所提到的「罪」是不一樣的。 但如果我們打算把這一釋經擴大成系統神學上的詮釋,如同我前面提到 的,這一對罪的群體性的詮釋是有但書的。 從神義論的角度來看,如果說,一個人因為自己的性慾而手淫或嫖妓, 就等同於全世界的人都犯了手淫、嫖妓的罪(姑且不論手淫或嫖妓有 沒有罪,我們先假設這兩種行為有罪好了),根本就是荒謬而可笑的 詮釋。 breath35 光顧著掉書包指責別人引用的觀點如何在神學史上互不相容 (事實上,那根本不是我的立場),卻沒有發現自己的道德觀點如果 套用到自己的論點中,會產生如何荒謬的結果。我實在看不出他舉出 這麼多東西,除了搞不清楚狀況的炫耀以外,還有什麼價值... 關於耶穌復活的議題,我就不多說了。耶穌復活的故事在短結尾的馬 可福音中付諸闕如(只有空墳的描述,沒有任何復活後的事蹟),他 復活後所行的神蹟和這種顯現的故事,在保羅的書信中也從未出現。 這兩者都是經文上的事實,沒什麼好辯論的,除非 breath35 打算支持 R.T. 經文。breath35 把「耶穌復活的福音」跟「耶穌復活的傳說」 搞混,跟我則沒什麼關係。 關於 breath35 對「非實在論(non-realism)的聖經神學理解」的批判, 我只能說,基督徒都是大小眼的,他們不忌諱把創世紀當成神話,對於 耶穌的生平事蹟,則像貞操一般的拼命守護。 不過這兩點和論題無關,先跳過不說。 回到 breath35 所自認為擅長的教牧神學上來看。所謂「先知」式 的角色,事實上在教會裡面經常都是道德霸權最常見的形式。 傳統教會固執地教導信徒要對抗演化論,要堅持神創,要相信聖經是 上帝啟示的,一字一句都不會有錯,在道德上教導信徒要遵守最保守 最古典的道德典範,在早期,甚至有教會堅持女生不能化妝,不能燙 頭髮、不能檢短髮。更不用說,對同性戀、婚前性行為極盡污辱式 事實上,信徒大多盲從而單純的相信教會的教導,缺乏辯證的能力。 信徒相信創造論是對得,演化論是錯得,事實上,他們對演化論的 知識根本就一貧如洗、錯得離譜。信徒相信教會的教導,相信聖經 是上帝啟示的,但事實上,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經文鑑別,不 知道聖經的成書過程經歷了多少變化,他們的傳道人在希臘文、希 伯來文中浸淫了十幾二十年,而他們連個 iota 都不認得。 事實上,我看過很多信徒憂心忡忡的跑來詢問,到底猶大福音是不是 猶大寫的,到底耶穌有沒有老婆,他的老婆是不是抹大啦的馬利亞。 信徒不是不會思考,而是他們的牧人從來沒有給他們適合的武器,只 是把他們當作白痴來使用。有些信徒比較好學一點,但手上拿得都是 訪間一些不入流的著作,要不就是「鐵證待判」這種等級的護教書籍。 信徒不知道 JEDP 的由來到底是什麼,不知道什麼是 2 source hyp, 什麼是 Q 福音,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保羅書信事實上不是保羅寫得,不 知道為什麼先知書的詮釋立場要採取「後見之明」的立場。他們只知道 把這些立場當成沒有信心的表現,卻不知道事實上只是他們的牧者沒 有能力去解決這些問題,所以統統用沒信心來搪塞。 最可悲的是,這些信徒被他們的牧人訓練成無知的敢死隊,向著邪惡 的世界發起衝鋒,然後在單純、無知的狀況下,一批一批的被這個世 界擊倒。要不就是對教會徹底灰心,離開信仰。要不就是從此跟世界 杜絕往來,把自己封鎖在信仰的小圈圈裡面,相信世界是邪惡的。 那些離開的,被認為是憤世嫉俗,信心不堅定,而那些倖存下來, 留在教會裡面的,則自詡為信仰堅定的一群,守護著正統的信仰。 然後呢? 沒錯,他們又被投入宗教教育的生產線,重複去訓練一批又一批的 敢死隊,出去衝鋒... 這就是許多基督教教會裡面的「詮釋的循環」 任看到這種 Enemy at the Gate 開頭場景的人,如果不對教會當局 把持信仰權威的行為產生懷疑,不對那些喪失信仰的信徒產生憐憫, 不想要在教義上、神學上、信仰上做更激進的變革,我很懷疑他有資 格做一位牧人。 這是我跟 breath35 不同的地方,我認為,並且堅持,不論一條教條 如何的符合聖經,如何的充滿神啟的光輝,只要他帶來傷害,他就是 錯得,並且應該適時的被違反。因為如同 Hans Kung 所說,我們所 相信的基督,是一個「危險的記憶」。 在 breath35 所謂的「先知」式的信仰,其實保守的教導或有限的經 文詮釋,表面上是為信徒好(所謂「讀詮釋學走到這一步,對誰都沒 好處」,所以只好支持有限、保守的詮釋路線),但事實上,是在 反淘汰中把基督教變成一灘基要的死水。 詮釋中充滿危機,但 David Tracy 相信,詮釋才有希望,這是那些 主張關起門來保護信徒的牧者所看不到的。 說得形而下一點,基督教應該要認識到,即使是在他們自己的教會 中,也有許多同性戀的人,生活在所謂「基督徒倫理觀」的壓迫 之下(而且這個壓迫只會比外面社會的歧視更嚴重)。一個堅持基 督教主體必須反對同性戀的神學,只能讓這些人以低人一等的「罪 人」存在於社群裡面,而不是真正的讓這些人感受到神的愛。 breath 或許也認同巴特所謂「近代是一場人類對上帝這個暴君的反叛」 的說法,所以他可以無視他人的苦難,輕易的主張道德實在論,或許他那 句 "Two wrongs do not make a right" 自以為坦然無懼的回應的原因 很簡單,因為從來只有他的道德立場是對的,其他人都是錯得,而他正使用 巴特來無限上綱自己的立場,讓他變成上帝的立、。 -- 然而他從來沒有真正反省過,自己對於罪的立場是否僅只是個人在詮釋上 的偏見,畢竟,他的詮釋立場是有限的,而那有限就那麼綱好的把其他可能的 立場忽略掉了...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08.28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14.43.208.28 (05/20 23:34)

05/20 23:35, , 1F
我不太能理解你對巴特的惡感,巴特的問題是過多的
05/20 23:35, 1F

05/20 23:36, , 2F
羅格斯中心主義,但要把他的宣講式理念跟反同連起來
05/20 23:36, 2F

05/20 23:37, , 3F
似乎是詮釋過度
05/20 23:37, 3F

05/20 23:37, , 4F
只能說巴特的追隨者光譜太廣
05/20 23:37, 4F
我其實也這麼認為,所以我說 breath 是用巴特在妖魔化同性戀者。 而且我也肯定巴特和告白教會在二戰時期的節操。 但是不能否認的,我認為巴特的立場在現代的教會中,其實弊多於利。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14.43.208.28 (05/20 23:43)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14.43.208.28 (05/20 23:44)

05/20 23:47, , 5F
推+1
05/20 23:47, 5F

05/20 23:48, , 6F
喔! 修文以後應該是比較中肯的說法
05/20 23:48, 6F

05/20 23:49, , 7F
但是說弊多於利其實也不盡然,我只能說有很多人無意中
05/20 23:49, 7F

05/20 23:50, , 8F
就站到了巴特的位置,例如說老唐...只是他們沒有巴特
05/20 23:50, 8F

05/20 23:51, , 9F
的反省能力,所以巴特...該說他很無辜嗎...
05/20 23:51, 9F

05/20 23:53, , 10F
你的文 我彷彿看到拉美解放神學的同志版本
05/20 23:53, 10F

05/20 23:55, , 11F
其實說到這個 就好像Carl Schmitt被誤解再詮釋一樣
05/20 23:55, 11F

05/21 00:05, , 12F
我的鮮蝦麵宵夜在這篇文章前顯得索然無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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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0:05, , 13F
消夜文?
05/21 00:05, 13F

05/21 00:07, , 14F
統一鮮蝦麵? 這東西還活著? 我大學時蠻常吃的
05/21 00:07, 14F

05/21 01:42, , 15F
您這篇我要肯定、反駁、留置差異的部份兼有之 但遠行在即
05/21 01:42, 15F

05/21 01:43, , 16F
希望晚些時候還能找到時間對話、討論。
05/21 01:43, 16F

05/21 02:30, , 17F
「同性戀不是造物主原初美好的心意。同性戀傾向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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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2:32, , 18F
缺陷,需要上帝的救贖。」如果樓上是以這種廉價且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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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2:34, , 19F
閱,優。 需詳述基信版十大娘家文
05/21 02:34, 19F

05/21 02:34, , 20F
歧視的價值觀沾沾自喜的道德實在論者,那基於寧缺勿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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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2:35, , 21F
原則 相比之下當他口中的「解構虛無主義者」還比較正常
05/21 02:35, 21F

05/21 02:36, , 22F
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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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3:42, , 23F
其實說到這個 就好像C https://noxiv.com
08/13 13:42, 23F

11/09 06:36, , 24F
您這篇我要肯定、反駁、 https://muxiv.com
11/09 06:36,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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