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婚前性行為的定義?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我只是想看海)時間13年前 (2010/11/23 13:08), 編輯推噓6(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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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面,是看不出來性行為與婚姻有關的。 ※ 引述《lucasII (小鐵..)》之銘言: : 1. 婚姻以外的性,神不喜悅,看作行淫 : 來 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 林前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 林前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來13:4中,告訴我們在婚姻關係裡面,不可以汙穢了床,在婚姻關係裡面若汙穢了床, 就是苟合行淫。這是在婚姻關係裡面的事,與婚前無關。 林前7:1-2裡面提到,有自己的妻子與丈夫,可以避免淫亂,這是一個避免淫亂的方法。 這裡並沒有提及婚前性行為等於淫亂,但是我願意這麼說"性伴侶複雜"或可稱為淫亂; 若婚前性行為僅限於女友,特別是論及婚嫁的女友,就不是淫亂。 : 2. 婚姻以內的性也應當合宜,因為是為對方付出,不是自我中心要對方配合 : 林前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 林前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 : 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合宜之分是指性行為? 而且這裡所指的是婚姻中的關係,並沒有提到婚前的事。 : 3. 人面對性,選擇放縱享樂,神的態度是任憑 : 羅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 羅 1:32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 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這裡何處提到"性”? 暨沒有說婚前性行為就是羞恥的情慾,也沒有說婚前性行為就會被判定為死。 是後來的人自己把這幾段經節解釋為這裡在指的是性的事。 : 4. 上帝的心意 : 西 3:5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 : 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 林前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 : 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如前面所述,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接沒有和"婚前性行為"扯上關係, 聖經裡面有多處明確提到夫妻間的事,也有多處提到妓女的事,與有夫婦的人發 生性行為、妓女等,也許都可說是淫亂、邪情;但是並沒有提到婚姻之前,不可 以有性行為。 : ※ 引述《cwayne (我只是想看海)》之銘言: : : 抱歉讓你誤會了,不過我並不覺得這是不好的。 : : 我也沒有要找個理由正明聖經沒有規定不能做, : : 其實我更想找個理由證明聖經裡面有說不能做, : : 可是當我對聖經的認識越多,我越發現"禁止婚前性行為"似乎是個 : : 被人類過去的道德觀影響而刻意製造出的論點,所以我疑惑了。 : : 我想是可以的,性愛中的高潮,是神的創造,在這中間,若不讚美主, : : 沒有人配得。 : : 這裡不就是討論空間?為什麼不要對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4.40

11/23 13:36, , 1F
聖經只有提到姦淫,沒有提到婚前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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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3:38, , 2F
我希望你先能提出「聖經許可婚前性行為」的例子。
11/23 13:38, 2F

11/23 13:39, , 3F
聖經沒有提到婚前性行為,還有其他問題嗎?
11/23 13:39, 3F

11/23 13:44, , 4F
那聖經有提出「可以吃豬血糕」的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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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3:49, , 5F
原來我以前有寫過一篇,給原po參考看看 #1BUhtL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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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4:02, , 6F
吃血的問題請參考Geigemachen大寫過的#1BFEkZE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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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1, , 7F
聖經沒有把每一件事都提到,僅說凡事都可為,但不都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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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2, , 8F
何謂有益?我想是為侍奉主的事就是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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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2, , 9F
透過性行為,若能夠幫助兩人曾進感情,共組家庭並侍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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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3, , 10F
就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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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4, , 11F
對誰有益?人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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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5, , 12F
侍奉神的事,對人、對神都有益處。
11/23 15:05, 12F

11/23 15:24, , 13F
所以不透過性行為你就不會增進感情~不能組成家庭了嗎?
11/23 15:24, 13F

11/23 15:27, , 14F
你可以找出各種理由甚至你可以自己覺得你比普世任何神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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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28, , 15F
人員或弟兄姐妹更了解聖經(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哪時代少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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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29, , 16F
但你以後到神面前我不知你拿什麼跟祂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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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31, , 17F
不用回我 該說的都說了 要追隨肉體還是撒旦隨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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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52, , 18F
嗯,但我覺得還是不要太過度論斷(或定罪)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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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53, , 19F
畢竟每個人都可能會有特殊的狀況,想法自然也就不同:)
11/23 15:53, 19F

11/23 15:55, , 20F
中世紀的教會就是太執著於消滅異教,才造成女巫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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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57, , 21F
像類似的「執著」也未必都是從上主而來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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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6:55, , 22F
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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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6:55, , 23F
另外,不透過性行為也可以增進感情,指是透過性行為也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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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6:55, , 24F
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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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6:56, , 25F
我不一定更了解聖經,我只是試著不要用世界的價值觀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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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6:56, , 26F
試著由聖經原來的文自己摸著它原來的意思而已。
11/23 16:56, 26F

11/23 16:57, , 27F
我也絕不追隨肉體或撒旦,而是試著體貼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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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6:58, , 28F
至於到了神的面前,我相信他是鑒察人心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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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22, , 29F
豬血糕都可吃,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性行為就要管東管西,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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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23, , 30F
雙重標準,自己拿聖經當令箭之外,還能有什麼理由?
11/23 17:23, 30F

11/23 17:24, , 31F
對於信主、愛主的人來說,我想聖經是可以當令箭的
11/23 17:24, 31F

11/23 17:24, , 32F
(至少我自己就願意把聖經當作是自己行事的令箭)
11/23 17:24, 32F

11/23 17:25, , 33F
只不過,人們有可能把"令"的意思會錯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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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2:55, , 34F
我希望你先能提出「聖經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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