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署:推拿師 年底前退出診所
推拿人員如果有那種與醫師爭奪主導權的想法,那就是這個群體的最大弊端。以西醫
的例子來說吧,危急病患通常需要打靜脈留置針(IC),然而狀況越糟、年紀越大的患者
靜脈越沉,甚至資深護理師輪番上陣也無法成功。如果醫師一定要自己上陣、技壓群雄
之後,平時他的醫囑才有護理師願意聽從,這還能形成醫療體系嗎?
你可以挑戰醫師的見解,只要你拿出證據(書.期刊或是臨床實效)。但是,醫療體系
由醫師指揮、醫療行為由醫師發動,絕無要醫師技壓群雄之後才能說話的道理。如果要
醫師事事都精練到技壓群雄,OK,不需要千錘百鍊、苦練個好幾年嗎?這個醫療體系裡
還需要醫師之外的人嗎?這些勞務就由年輕的醫師自己來做就好了。
不管推拿人員所謂的理論依據從何而來,只有中醫的理論體系最能兼容。如果某些說
法連中醫師都聽不下去,最大的可能是「無根據妄言」與「製造風險」。
妄言或許可以讓你在小眾市場贏取極高的信任感,然而你製造出來的風險與民眾要求
的100%無差錯不相符。這也就是這群人被認為應該離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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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4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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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重點不是在於「誰比較厲害」,而是希望推拿人員了解什麼行為會導致自己被
排擠。如果推拿當真可以完全獨立在醫療體系之外,不需要其他人的協助,大家早就都出
去了,不見得是什麼高明與否的問題。以前還能假藉國術館的型態,給一些外敷藥物,但
是衛生署新聞稿裡提到以後「民俗推拿不得交付藥物」,而非只限制不能交付內服藥物。
人與人都要互相尊重、互相協助。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248.108 (05/09 16:40)
還有一點。不知道是不是推拿人員被告的經歷太少,才會一再出現這種「推翻醫囑」
的行為。即使是醫師,對其他醫師的診斷給藥不以為然,也不應該輕易做出否定之詞。
這並非醫醫相護,這世間上有多少事情是絕對的、毫無例外、自己又是全知全能的?
至於那種「受傷當天要患者用熱性膏藥」、「硬要重力施做到患處腫痛一週」這些脫序
行徑,我只能說「上法庭你一定輸的」。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248.108 (05/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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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說法會不一樣,絕大多數都是因為病情已經變化或是患者理解有限的問題。臨床久
了,油條了,就越來越不會挖坑給自己或旁人來跳。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248.108 (05/10 01:50)
傷科臨床實務的比例是這樣的,30~40%會自己慢慢痊癒,只是快慢問題。50~60%一定
要人為介入,不然會持續發作。只有不到5%很複雜,不到1%需要特殊手法操作。
我自己診斷完,認定是那<1%,我的做法是轉介給老師操作手法。我顧好剩下來的99.9%
的患者有錯嗎?我不讓患者找推拿師喬脖子有錯嗎?凡事都要先考慮到上法庭時,你要如
何解釋這個行為的動機與風險管控。
既然要討論醫療,就不應該脫離臨床現實。為了<1%而犧牲99%,聽起來很怪。
舉例來說,肩關節脫位的手法我也很努力練習過,後來不想複習了,因為在診所看診
的遭遇率,遠低於萬分之一。我還不如把時間用在多檢討一下其他病患的療效。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248.108 (05/10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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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何處論治,在中醫本來就有可能不同。四診所得的資訊也有可能有落差,兩個醫師
見解不一樣很正常。互相尊重,才能給自己留一點後路。我倒是不認識任何一個會「直
接說上一個看診醫師講錯」的醫師。人窮盡其力仍有不足,這才是真實世界。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248.108 (05/1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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