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奔者為妻還是為妾?
: 如果不能為妻,那就不一定要在仲春之月私奔吧?其他月份也一樣為妾不是嗎?所以我想是不是仲春之月的私奔跟其他
: 月份應該是有所不同。
: 這問題困擾我有一陣子了,始終想不通,還請各位先進解惑。
: : 卓文君不就是一個例子嘛﹐下嫁司馬相如之後為妻……可惜是個反例……
個人以為這個例子並不好(司馬相如為漢代人)
應以"周代"當時的社會風氣來看這種現象
因此以《詩經》的文本來對照比較有意義
以下針對"仲春之月"的男女活動解釋:(摘自網路資料)
資料1---
仲春之會是中國古代由官方召集的男女狂歡之會。
《詩經》中的一些篇章,如《桑中》、《東門之》、《溱洧》等等,也都與仲春之會有關。
仲春之會中的青年男女,可以暫時超越在性愛方面的戒律和禮儀,自由地尋求愛侶,
滿足情慾(即所謂"奔者不禁")。
資料2---
"仲春之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這句話出自《周禮》,
描述了當時我們祖先迎接春天的活動內容,
它的意思是:在陽春三月裏,讓少男少女們各自幽會,即便私奔發生關係也不必禁止。
上海師範大學歷史系博士朱旭強告訴記者,
"奔者不禁"並非是因為"道德敗壞",而是一種很普遍的民俗。
這種在春季鼓勵男女青年幽會的習俗今天其實還有,
在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就有"三月三"歌會,男女們在這天唱歌跳舞。
我們知道,一些少數民族的"對歌"十分有名,而"對歌"的作用就是選擇伴侶。
資料3---
《詩經》所說的"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也是發生在這段時間,
這樣的傳統一直影響到唐宋,
杜甫〈麗人行〉中就有"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的句子。
不過,後來隨著社會趨向文明,野合的主題被替換為求子,
上巳節後來形成了祭奠女媧廟,婦女們在河邊求子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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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在"仲春之月"的催化下
男女交往 自由戀愛是可以被允許的 婚姻禮俗不如後代唐宋那麼嚴厲
(否則孔子父母何以野合?)
且周代政局不穩 征戰過後 人丁銳減
執政者若想鼓勵生育 "奔者不禁"的現象是可以被理解的
不能以禮教文化之下,違背善良風俗的"私奔"觀念來看
再來原PO提到"門第"問題
門第觀念應該是漢魏以後逐漸形成的...(若有誤請指正)
《周禮》、《禮記》這些文字除了可以從訓詁上著手,(這部分本人不擅長@@)
也應考量到時代、文化因素
一點小意見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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