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邊都宅男嗎?
※ 引述《augustbear (RAOH)》之銘言:
: 因為我不確定版上是否有宅男,所以採取質疑的問法
: 你們可以給我肯定的答案:1.版上沒有宅男 2.版上有宅男存在 3.不回答
: 假如我在街上對著一群路人問:這邊都宅男嗎?
: 路人回答
: 1.街上沒有宅男
: 2.街上有宅男
: 3.我是宅男
: 4.我不是宅男
: 5.不回答
: 我質疑這邊所有人皆為宅男,但我發問時路人並沒有被我視為宅男
: 同時不回答的人也不代表他是宅男
: 而版上的回答情形
: 1.我是宅男(也許還有人是宅男或者你是唯一個宅男
: 2.我不是宅男(除了你也許還有人是宅男
: 3.不回答
: 卻不是
: 1.版上沒有宅男
: 2.版上都是宅男
: 3.不回答
既然閣下已經將「質疑」的動作提出在板上,
那麼閣下所言就必須受到公眾的審視。
這個部分並不單只是邏輯上成立與否的問題,因為這裡是公眾看板。
我再重覆一次,道德與法律上的責任並不是一個問號就足以規避的。
另外在邏輯上,對於閣下提出的「大多數的阿宅」,我要請問。
閣下的「大部分宅男」指的是多少呢?超越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
請問有證據嗎?或是統計數據?
或者,閣下只是單憑你看到的少數幾位板友之作為,
甚至在除了本板板主自稱之外(僅是自稱,並未見實績),
其他人皆未經證實為宅男之下,
就解釋為「大多數皆然」?
閣下所謂的「大多數」也未免太草率了一點?
若閣下只是想要分享個人經驗,使用此「大多數」一詞是否太過缺德了些?
面對此一謬誤之前提,我不認為其有資格受到推翻。
但閣下卻一再希望板眾提出證據推翻之,那麼我必須請閣下調出可信之資料,
以先證明您的論點為真,而非單純的情緒發洩。
: : 再對宅男的行為進行探討 同時其內容足以造成毀譽(尤其「嘲笑人」一詞
: 我感覺大部分的阿宅一聽到宅這個字
: 你可以說你是那少部份的,S大甚至早已經說明他是那少部份的
: : 並且你並無法證明你所言之「大部分人之行為」為確實
: : 在法理上 這已經有毀謗之嫌疑
: : 既然有毀謗之嫌疑 如何能夠服眾?
: 我感覺韓國人都很自大,還有時會作弊,捏造歷史,這情形是正常的嗎?
: 這確實有毀謗韓國人之嫌疑
: 所以我加了「大部份」
: 我感覺大部份韓國人都很自大,還有時會作弊,捏造歷史,這情形是正常的嗎?
: 大部份也就是多數,你如果承上回答「我是韓國人,可是我不會很自大」
: 你可能是那少數
: 我可能會改觀
: 畢竟這是我的感覺,你有辦法推翻我主觀的感覺的話
: 相信一定有更多相同例子(韓國人不自大)能讓我改觀
: 說不定真的韓國人都沒很自大,不會作幣,不會捏造歷史
然而在此你使用「大部份」一詞,
卻沒有提出任何足以支持你所謂「大部份」之說法。
這依舊是不實指控。
如果您不是只想上來發洩情緒甚至鬧板,就請您提出具體的證據。
另外,你在回答者中指名「你可能是那少數,我可能會改觀」
你指名要「由那少數來回答」,才可能使你信服
請問你的意圖是什麼?
回覆者在回答你的問題前必先承認回覆者自身是宅男,才足以使你信服?
這是明顯的引導式問答,就算沒看過記者用相信大家也明白。
你一直否認自己釣魚,那麼現在的引導式問答你作何解釋?
: : : 而根據我PO在不同的版有不同的聲音
: : : PO在黑特得到一些意見不過大家都挺理性的,
: : : PO在C_CHAT得到一堆無知和科科圍剿我。
: : : 為什麼兩版差距那麼大呢?
: 不想回答?
我要回答你什麼?
第一我不知道你當時到底寫了什麼,大家回了什麼
(這一點也是你的發問上不恰當的地方,相信知道你個人經歷的人並不在多數)
第二我並不是常常逛這兩個板面。所以我不想憑你片面之詞就驟作評議。
: : 我想發言與發問的技巧,是必須靠自己的嘗試與磨練而得來的
: : 我在上面已經指出了你的發言可能有問題的所在
: : 身為一介板眾,這樣指出你的發言不恰當的地方
: : 我認為已經是仁至義盡,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為你代筆而書
: : 要如何修正才能夠服眾,這需要靠你自己去揣磨
: 謝謝。 我會再修正看看
: : 如我上面所說,你涉有毀謗之嫌的部分也需要修正
: 了解,雖然K版友跟S版主的那段是事實,但在問題後有不恰當
: : 我的意思很簡單
: : 你要做深入的討論可以,但是你的討論不可以涉及對他人的毀譽、甚至他人的私德
: : 你所謂的「利用本串做深入討論」,其內容顯然與此相悖
: : 在公開板面挾帶私人恩怨指名道姓也並不是恰當的事
: 同上,確實這兩人的上跟本串也沒有關係
: : 我認為你在發了第一串後對某篇回文感到憤怒
: S大的回文
: : 於是在情緒之下發了這一串的首篇
: 是的
: : 並在文中挾帶爭議性的言論來使板面混亂,藉此撫平自己的情緒
: : 當然這只是我的解讀,人類也都需要藉某些外在事件來自我補償
: : 對「這裡與CChat有何不同」串中的言行我也不予評論
: 我認為我那跟C_C那篇是很正常的發問
這部分也與我無關,故留給其他板友做回應。(如果有人願意的話)
: : 不過在本串中你的毀謗謾罵之嫌、與板走向不符之嫌、挾帶私怨之嫌、人身攻擊之嫌
: : 綜合而言,我認為足以構成鬧板的事實
: : 但是評定的標準不在我而在板主,所以我只能這樣子做分析而已
: : 「不知者不罪」並不適用於現代的法制之上。
: : 只要該詞公認為負面用詞,而你對板眾用了這個詞,
: : 那麼你對板眾進行言詞攻擊就是事實
: 只要該詞公認負面用法?
: 公認?
:
: 是不是代表你要替C_Q全員擔保了全版眾的宅都是負面用詞
: 有人提出正面看法,有人提出負面用法,有人自稱宅,有人嫌宅
: 有人認為我是錯誤用法
: 還是你想要表達的是大部份,那大部份表示也有少數是正面看法囉
是的,這部分我無法擔保。我願意修正我「公認」的用詞。
但是你必須知道,同樣的,
我們也不需要證明所有人都覺得「變態」是一負面詞語,照樣可以舉發。
「變態」一詞在生物學中擁有中性的意思,
這情形與「宅男」是一樣的。
只要有負面用法,就可以舉發。
當然,最終判決是視判決者而定。
在法律上
(我強調,不須要該詞「只具有」負面意味。這與「以全蓋偏」的案例不同。
法律上只要存在,便有資格成為證據。何況宅的負面意味不是稀有用法。)
一旦與事實不符,且該詞具負面用法,你就有毀謗之嫌。
: : 你不可以說「我不是一般人」就得到脫罪
: 所以罵「宅你老木」的群人不是一般人,那他們應該都可以脫罪了
這部分,雖刑法內有「出於自衛、自辯者,不罰」的相關規定,
但我並不確定是否有防衛過當。
此一部分也與你我討論之議題無關,你可自行查看。
: : 例外是,除非你已經被證明為精神病
: : 你的標題的確是對全板眾提出質疑啊?你認為全板眾皆為「宅男」。
: : 由於你同時並對著「宅男」進行足以造成毀譽的行為探討,
: : 加以宅所帶有的負面意味,
: : 故板上的所有板眾皆有權利對你的言詞採取防衛。
: : 喔?我以為反駁的人是由於受到毀譽
: 關於毀譽,同上
: 你如果能擔保並證明那個一般人不是宅男
: 並且替C_Q全員擔保了全版眾的宅都是負面用
同上,我無法擔保。
但是舉發的過程中此並非必要條件。
: : 於是反駁你對一般人「使用」這
: : 而不是反駁它具有負面意味的使用方式。
: 那你去貼個負面意味是什麼意思啊? 不就是說文解字
我意在證明,宅字「存在有一」負面用法。
同時,此一負面用法並非稀有用法。
: : 如果是有人反駁其負面意義,認為其亦具有正面用法,對這些人我並沒有意見。
: : 我爬了文,好像沒有找到你講的「反駁其定義」是在板上的哪一篇。
: 沒找到反駁不代表沒人反駁
: 不過照你的意思,你是又想說「宅」公認是負面定義嗎
: 你還要替C_Q全版保證全版眾沒人會反駁你的負面意思
: : 尚且你又對「宅男的行為」多添一筆,
: 我就是針對大部份宅男的行為,而且這也是我確實觀察到的
: : 我認為反駁者大多是針對這兩部分進行防衛而為,這應該沒有什麼不對啊?
: "大部份宅男一聽到宅這個字都會罵人無知,忙著說文解字,不然就是嘲笑別人"
: 有人針對這點進行防衛嗎?
: 還是看到標題那個宅字就開始自由發揮?
: 會讓你們想逃避無視的問題,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
你還是沒有搞清楚。
我所謂反駁,指的是反駁「宅男只具有負面定義」一事。
這一議題在台灣與日本用法歧異極大之下,的確具有討論價值。
但這跟你提出的,
「這邊都宅男嗎」或是「我感覺大多數的宅男都情緒激動」並不一樣
你提出的兩個論點,你自己都還沒有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其是否為真,
板眾們要反駁什麼?對錯誤的前提反駁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這兩句話不論於道德法律、或是邏輯上,都是相當有問題的。
(好吧,或許「這邊都宅男嗎」在邏輯上無誤,它只是一個顯而易見為非的問題
那麼你提出一顯見為非、一未經證實的問題在板上,
然後叫板眾反駁,若無人反駁你就是真的?
這種跟偽科學並無二致的循環論證有何意義?)
另外,「讓你們逃避無視的問題」?你們是包含我囉?
那麼請你指出我逃避了什麼,無視了什麼,看到宅字自由發揮了什麼。
否則我認為你正在進行不實指控,如果你打算貼我標籤,我可不能當做沒看到。
更甚者,你所謂「會讓你們想逃避無視的問題,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
此一言指的又是什麼意思?
讓你逃避無視的問題,跟真正重要的問題,其間究竟有何關聯性?
尤其是閣下所提出的問題「大部分宅男皆如何如何」,連其真偽都尚無法驗證,
根本沒有正當性可言,何來「真正重要」之說?
你是否企圖假藉此不完全之命題轉移注意,
令人誤以為「真正重要的問題」與「你們逃避無視的問題」看似有關連
以此訴諸恐懼,逼使板友在回與不回中抉擇其一?
本句話中第一你未證明我們逃避無視什麼(假設一不存在之事件加以攻擊之)
第二你未指出逃避動作與命題重要性其因果(不完全推理)
第三你利用第二點逼使板眾做出抉擇(訴諸恐懼),
這跟「地獄是很痛苦的,不想下地獄就要參拜我們的神」之無稽謬論,
在邏輯上有何差異?
你一直說你沒有釣魚,那麼此三項問題,尤其是訴諸恐懼,閣下又作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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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哭著說,沙漠裡落下了一顆珍珠。 ▅▅▅
少女花了百年的時間在沙漠裡尋找。 少女哭著說,可能不是在沙漠而是在山中。
少女花了百年的時間在山林裡尋找。
少女哭著說,可能不是在山中而是在海底。
還要多少年,才會開始懷疑,是否真的失落了呢? ▂▂▂ ~秋蟬鳴泣之時.目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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