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補充本板#1OPHDwNK 文件

看板C_JapanBoard作者 (有人姓Hell)時間7年前 (2017/01/10 04:25), 7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 因連日來龍珠板動盪紛擾人心惶惶 時常擔心發文被水桶而做了許多備份 導致信箱不敷使用需斟酌砍信 因申訴案已逾二週且有充分證據證明曾去信板主要求解釋 加上參考了小組長於本人提出申訴之前針對申訴流程說明 #1ONKpeWl 故溝通信備份已不在信箱 然底下提出證據以證明其存在之事實

12/29 22:37,
等到今天29號才來信溝通說要撤銷退文,看來你是認為版主是你
12/29 22:37

12/29 22:38,
要配合你,隨時回你信,按規定我168小時內回你信就可以。
12/2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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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15,
你自己到29號才寄信來,然後我看到信正在考慮時才過1小時
12/30 23:15
二、 本板申訴文 #1OPHDwNK 原文底下推文 有本人與板主gkc對本案件的諸多對話 可視為「與板主溝通」的公開形式 也證明了「曾去信通知板主」的事實 三、 本人12/29提出申訴之前,小組長已明確解釋申訴流程 在本板12/24#1ONKpeWl 又如1/05#1ORaTzYd 內文先後提到站規第十八條 表示:「卡漫群組並無硬性規定上訴前須先與板主溝通」 又引自12/24與1/05小組長所述: 「基於此次dragonball板產生諸多爭議 為能妥善解決 雖板主未收到板友溝通之信件 仍然請板主對申訴案做出回覆 感謝配合」 「3.根據小組板公告 申訴案之成立要件已有詳細說明 可參閱公告網址 當中亦無明文規定須先行向板主申訴方能成案」 「並不會因為申訴人未先向板主申訴而喪失申訴權力 特此告知」 綜此,是否有事先溝通也非申訴要件了 何況我也提出了的確有去信溝通的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6.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3993541.A.8D3.html ※ 編輯: lovemusic (1.162.126.178), 01/10/2017 04:40:26

01/10 06:02, , 2F
2
01/10 06:02, 2F

01/10 06:02, , 3F
大家看看這篇輕鬆一下, 我沒有說誰, 請勿對號入座
01/10 06:02, 3F

01/10 06:14, , 4F
樓上可否縮網址?看不到文章?
01/10 06:14, 4F

01/10 06:24, , 5F
沒辦法縮網址, 卡漫小組會視為廣告訊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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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6:27, , 6F
第二行的2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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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6:28, , 7F
把後面的2連在第一行網址後面就可以了
01/10 06:28, 7F

01/10 06:28, , 8F
再次強調, 沒有刻意影射或暗示任何人, 請勿對號入座
01/10 06:28, 8F

01/10 06:29, , 9F
推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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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4:05, , 10F
我只記得很多招某人都用過~還有人恩將仇報就是。
01/10 14:05, 10F

01/11 10:01, , 11F
誰恩將仇報,講一下,不要污衊版友,我身心已感到不適
01/11 10:01, 11F

01/11 11:57, , 12F
我只知道某人101招都用好多遍,連小組長都看得出來
01/11 11:57, 12F
文章代碼(AID): #1OS_75ZJ (C_JapanBoard)